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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8, 2007
[悔過書]
這是我的悔過書
我是楊宗緯,最近因為參與超級星光大道的演出,使我突然變成公眾人物。以往的
所作所為,也必須接受嚴格的檢驗。當初報名參加比賽時,只想單純的以一個大四學生
的身份與賽,才會把自己的年齡報成正常大四學生的年齡。後來因為製作單位報稅需要
身分證影本,我才在影本上改造我的年齡,以求吻合。正是一念之差,為了掩飾小錯,
犯了更大的錯。
隱藏的事,沒有不揭露的。因為媒體的報導,引起社會大眾的關切,造成親人朋友
的困擾。因為壓力大道無法承受,我曾想過逃避,以為退出參賽就可以平息一切紛擾,
回歸平靜。但是,犯錯以後良心的譴責與懊悔、愧疚,是不能逃避的,如影隨形的緊抓
著我。我終於領悟,誠實才是最好的政策,決定承認錯誤,坦然面對自己應有的責任,
心中反而踏實多了。
錯了就是錯了,不該有任何藉口跟理由,我願意為了這次的行為向社會大眾及所有
愛護我、督促我的親人、朋友、媒體道歉。我做了不良的示範,應該記取教訓。也感謝
檢察官給我自新的機會,及大家對我的關心與包容。相信在這麼多溫暖的力量下,我一
定更有成長。
我站出來道歉,接受應負的法律責任。檢察官要求我做社區服務的法律宣導,我非
常樂意。如果能以親身的經歷及微薄的力量,導正守法的觀念,為社會做出一點貢獻,
是極為值得的。我也同時同意台北地檢署,在其網站上轉載本文,作為法律宣導的一部
分,使我的事件成為鑑戒。
最後感謝大家對我犯的錯誤予以寬容,仍然接納做過錯事的我,並且鼓勵我繼續唱
歌,重新出發,我會更努力的。
楊宗緯
9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