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 StarCraft 星海爭霸板板規3.2
1. 本板為星海爭霸(StarCraft)之遊戲討論區,任何與遊戲無關之事物切勿發表至本板。
2. 空白文、注音文、火星文、未滿20字文、灌水文、豪洨文、簽名檔、抱怨文、公告文。
上列屬性文章(亦含標題),刪文不另行公告。刪文滿兩篇水桶一星期。
情節嚴重者視情況酌發劣文。
定義:
a.空白文:內文空白者。
b.注音文:使用注音符號造成閱讀上之困難者,推噓文亦同。
c.火星文:造成閱讀、理解困難之文字。
d.未滿20字文:就算是實況文、VOD文也要附上超過20字介紹。
e.星海新聞:除了附上連結外請把文字部分轉貼在板上。
f.灌水文:與星海爭霸無直接關聯者。
g.豪洨文:吹噓、吹捧、散佈不實言論者。(自創小說不在此限)
h.抱怨文:禁止無意義之抱怨文。(例如無RP卻抱怨對方開圖。)
i.公告文: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標題。
3. 引戰、爭吵、人身攻擊部分
3-1 請遵守網路禮儀,切勿對特定人士或群體進行人身攻擊,違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3-2 文中若有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3-3 禁止無意義推噓文,如大量空白噓文、空白推文、重複推文,違者水桶一週處分。
3-4 禁止惡意噓文(須同篇文章三次以上且經原發文者舉發後確定成立),
違者水桶兩週處分。
3-5 禁止發文者修改他人之推噓文,違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處分。
4. 轉錄文章
若要轉錄本板文章至他板或其它網路空間,請務必取得原作者同意,若不經同意
就擅自轉錄,經原作者舉發後,水桶一個月處分。
5. 問卷文
在本板發表任何學術問卷文請事先寄信通知板主,經板主認定與《星海爭霸》有
直接相關者,才可發佈。
若為間接相關者(如電玩產業調查、直播調查等),需準備與《星海爭霸》相關的問卷
贈品才可發佈。
違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6. 求救文
在本板發表任何徵求車禍目擊者、失蹤協尋等相關求救文,需事先寄信通知板主,經
板主認定情節重大者方可發佈。
違者水桶兩個禮拜處分
7. 買賣文
本板開放買賣,惟須於買賣日張貼買賣文,買賣日為每週一,非買賣日
之買賣文刪文不另行公告,刪文滿兩篇水桶一星期。
星海收費家教文也視為買賣文,請統一在買賣日發布。
用P幣徵求/交換 七小時序號文者不在買賣日之限。
此外,因Blizzard使用者條款規定,本板不得進行二手帳號買賣。
8. 實況文
實況文除了連結外請附上兩行以上或二十字以上之直播介紹
違者視為灌水文,刪文滿兩篇水桶一週。
實況文之連結在比賽結束或主播收播後需在標題新增收播字樣。
若無加上收播字樣,板主有權替其修改標題,不另外進行公告。
9. 外掛、盜版相關文章
為維護遊戲公平性與品質,本板禁止提供任何遊戲外掛文章,
也禁止任何提供、破解等相關文章,並依情節執行下列水桶。
6-1.在文章內文或推文直接提供外掛連結者,劣退並永久水桶。
6-2.在文章內文或推文間接提供外掛關鍵字或隱藏連結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外掛判定將依照Blizzard使用者條款規定,故單一主程式轉換伺服器之
軟體也同樣視為外掛,請各位自重!
有附上RP之外掛檢舉抱怨文若只有點出其外掛行為(如開圖、敗場無扣分等)
而沒有提供外掛載點或關鍵字,就無違反板規6。
10. 屢犯板規者,將依情形加重責罰,至少兩倍起跳
遭水桶處置者若以分身發文或請朋友代發、轉錄,經查證屬實,則兩帳號皆加倍責罰。
因前後任板主之認定有落差,故屢犯之定義為從現任板主上任開始違反板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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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組務判決 先行暫列新增下列規定 不置入原文 待下次項目變更時合併寫入章條:
未來對於聯賽中針對選手的各種貶低性代稱、直接/影射/暗示的謾罵/諷刺都全數禁止
此項規定第1週宣導期,第2週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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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1.
板規執行上若遇弊病,板主群會在討論後進行編修
日後增訂之板規,將於增訂後發行公告時即時生效
增訂之板規將不追溯新增板規公告前的違規。
有任何疑問、申訴、建議,請寄信給板主溝通。
來信請保持理性,良好的溝通才能解決問題。
附註2.
被刪除的文章將會收錄在精華區。
原發文者可從ALLPOST板,或自行至精華區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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