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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StarCraft 星海爭霸板板規3.2 1. 本板為星海爭霸(StarCraft)之遊戲討論區,任何與遊戲無關之事物切勿發表至本板。 2. 空白文、注音文、火星文、未滿20字文、灌水文、豪洨文、簽名檔、抱怨文、公告文。 上列屬性文章(亦含標題),刪文不另行公告。刪文滿兩篇水桶一星期。 情節嚴重者視情況酌發劣文。 定義:  a.空白文:內文空白者。 b.注音文:使用注音符號造成閱讀上之困難者,推噓文亦同。  c.火星文:造成閱讀、理解困難之文字。  d.未滿20字文:就算是實況文、VOD文也要附上超過20字介紹。 e.星海新聞:除了附上連結外請把文字部分轉貼在板上。 f.灌水文:與星海爭霸無直接關聯者。   g.豪洨文:吹噓、吹捧、散佈不實言論者。(自創小說不在此限) h.抱怨文:禁止無意義之抱怨文。(例如無RP卻抱怨對方開圖。) i.公告文:非板主禁止使用「公告」標題。 3. 引戰、爭吵、人身攻擊部分 3-1 請遵守網路禮儀,切勿對特定人士或群體進行人身攻擊,違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3-2 文中若有引戰、諷刺、挑釁、暗示性影射、不雅文字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3-3 禁止無意義推噓文,如大量空白噓文、空白推文、重複推文,違者水桶一週處分。 3-4 禁止惡意噓文(須同篇文章三次以上且經原發文者舉發後確定成立), 違者水桶兩週處分。 3-5 禁止發文者修改他人之推噓文,違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處分。 4. 轉錄文章 若要轉錄本板文章至他板或其它網路空間,請務必取得原作者同意,若不經同意 就擅自轉錄,經原作者舉發後,水桶一個月處分。 5. 問卷文 在本板發表任何學術問卷文請事先寄信通知板主,經板主認定與《星海爭霸》有 直接相關者,才可發佈。 若為間接相關者(如電玩產業調查、直播調查等),需準備與《星海爭霸》相關的問卷 贈品才可發佈。 違者水桶一個月處分。 6. 求救文 在本板發表任何徵求車禍目擊者、失蹤協尋等相關求救文,需事先寄信通知板主,經 板主認定情節重大者方可發佈。 違者水桶兩個禮拜處分 7. 買賣文 本板開放買賣,惟須於買賣日張貼買賣文,買賣日為每週一,非買賣日 之買賣文刪文不另行公告,刪文滿兩篇水桶一星期。 星海收費家教文也視為買賣文,請統一在買賣日發布。 用P幣徵求/交換 七小時序號文者不在買賣日之限。 此外,因Blizzard使用者條款規定,本板不得進行二手帳號買賣。 8. 實況文 實況文除了連結外請附上兩行以上或二十字以上之直播介紹 違者視為灌水文,刪文滿兩篇水桶一週。 實況文之連結在比賽結束或主播收播後需在標題新增收播字樣。 若無加上收播字樣,板主有權替其修改標題,不另外進行公告。 9. 外掛、盜版相關文章 為維護遊戲公平性與品質,本板禁止提供任何遊戲外掛文章, 也禁止任何提供、破解等相關文章,並依情節執行下列水桶。 6-1.在文章內文或推文直接提供外掛連結者,劣退並永久水桶。 6-2.在文章內文或推文間接提供外掛關鍵字或隱藏連結者,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外掛判定將依照Blizzard使用者條款規定,故單一主程式轉換伺服器之 軟體也同樣視為外掛,請各位自重!  有附上RP之外掛檢舉抱怨文若只有點出其外掛行為(如開圖、敗場無扣分等) 而沒有提供外掛載點或關鍵字,就無違反板規6。 10. 屢犯板規者,將依情形加重責罰,至少兩倍起跳 遭水桶處置者若以分身發文或請朋友代發、轉錄,經查證屬實,則兩帳號皆加倍責罰。 因前後任板主之認定有落差,故屢犯之定義為從現任板主上任開始違反板規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組務判決 先行暫列新增下列規定 不置入原文 待下次項目變更時合併寫入章條: 未來對於聯賽中針對選手的各種貶低性代稱、直接/影射/暗示的謾罵/諷刺都全數禁止 此項規定第1週宣導期,第2週正式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註1. 板規執行上若遇弊病,板主群會在討論後進行編修 日後增訂之板規,將於增訂後發行公告時即時生效 增訂之板規將不追溯新增板規公告前的違規。 有任何疑問、申訴、建議,請寄信給板主溝通。 來信請保持理性,良好的溝通才能解決問題。 附註2. 被刪除的文章將會收錄在精華區。 原發文者可從ALLPOST板,或自行至精華區尋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25.56 ※ 編輯: ludan 來自: 220.136.125.56 (06/17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