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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經過兩次公聽會文章後, 本次修正將進入最後的階段, 將草擬的條文內容全部呈上, 經過版友們的檢驗, 我一樣會觀察所有的推文和站內信意見, 進行細部或刑量的修正。 本文不得回文,僅得以推噓文反應意見, 站內信反應意見也歡迎, 本文章經過適當合理之公示期間後, 若版友們意見不過多分歧, 將取代舊版規,何時生效則依情勢判斷。 前兩次版規公聽會之文章, #1GJqhuwS第一次公聽會、 #1GPFYvRS第二次公聽會、 參照, 至此合先敘明。 貳、大綱 本次修正的幾大重點, 一、2-3星海關係薄弱與國服條款 一為避免再發生Q媽事件與不妨礙現行認定, 二為禁用國服字眼。 二、2-1和2-14 將處理洗文章、空白文章之效力移到2-1, 減少2-14的射程範圍並嚴格要件。 三、實況文 介紹內容更新要求,OP規定,搶發品質等, 四、條文細部修正 以下詳述 参、內容 一、2-3星海關係薄弱與國服條款 2-3預定修改內容為 「2-3 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文:涉及政治、宗教、族群、色情,或與星海無關者,原 文刪除並水桶2個月,推噓文亦同。」 國服條款則新訂2-3-1 「發表文章、推噓文或者簽名檔中禁止使用國服之字眼。文章初次違反者刪除文章,推噓 文、簽名檔或發文章再犯者水桶七天。」 我有在考慮再增加內容,「本條違反者若可得而知具有中國大陸人民之身分,將排除第五 節累犯之規定。」 解釋上,違反者限縮為本人親自發文,排除新聞, 簡單說,新聞要發上ptt就乖乖把國服字眼修掉, 畢竟這個字眼戰起來的可能性太高了, 理由請參照第二次版規公聽會, 不再贅述。 二、2-1和2-14 處理空白文、灌水文時, 擬將OP文一同列入2-1範圍內, 另一方面,減少2-14適用之範圍, 並強化其要件,以免版規權力過大, 有疑義者為噓文數量曾達多少為適當? X5? X4? 有待版友們發表看法! 「2-1 空白文、灌水文、OP文、字數少於20字內容之文章。水桶七日,文章顯然無內容者 原文得劣退。」 「2-14 討噓文:故意發表討噓文章,且噓文數曾達X5以上者,原文劣退並水桶7日。」 三、實況文 實況文介紹之部分, 每次的介紹都應該與先前的介紹有所不同, 亦即不再允許複製實況文, 每次新的實況文都要求20字新的介紹。 接著處理實況文OP之問題, 12小時內不得有同一實況主的實況文, 應該在合理期待的範圍之內。 最後處理搶發實況文, 此部分我掙扎很久, 因為實況主是無辜的, 越早把實況貼在板上,就有越多的版友能早點看到, 對推廣興海當然是好的, 但搶發在修文的問題點在於不知何時發文者才會把文章修改完畢, 故價值取捨下, 我認為搶發的實況文至少要具備兩要件, 1.實況文網址和實況主ID 2.二十字的新介紹 若不具備此兩要件就直接搶發, 視為空白文以2-1處理,嚴重者不排除劣退處分。 對於先發的搶發實況文,若不具備此兩要件, 自然得再有其他版友發同一實況之文章,而不屬於OP。 但舉證之責任,乃在後發者身上。 預定修正條文如下, 2-8 實況文:每人每日限發表兩篇,超過者文章刪除並水桶7日, 自行刪除之實況文仍計入該日兩篇當中,十二小時內也不得重發同一實況主之實況 文。 實況文須附上原始連結,並須附上先前無重複之20字以上介紹,違者原文刪除並水 桶7日,收播後應於標題上加註已收播。 搶發實況文若不具備實況主ID、網址和20字新介紹者,視為2-1空白文。 聯賽文不等同於實況文,不計入兩篇當中。 **補充對20字的認定,乃指全形長度的20字, 半形之符號、數字、英文字母,不列入計算。 四、細部條文修正、微調 3-4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的連續、可得認定連續之推噓文,水桶7日。 目前尚此一條, 有其他細部規定修正將在這處理。 肆、後記 新的版規上路後, 將取代舊版規,而未修正的部分將直接沿用, 至於適當期間、情勢判斷生效等, 將另行公告。 這次的修正, 花了我不少的時間, 但希望能達到比投票修法來得全面、完善的修正, 新版規上路後, 我的任務也算完成一大半囉! 對於END的朋友們, 如果沒時間的話, 看大綱就好, 我會上很顯眼的顏色絕對讓你不會找不到! --
powermarine:My life for AIUR!!!!!!!!!!!!!!!!!!!!!!!!!!!!!!!!!!10/10 17:21
powermarine:我很早就寫了 神民 一定冠軍 10/10 17:24
powermarine:唯一阻止神民的只有蟲而已 神民 敗象已露10/10 17:33
powermarine:沒想到 神民敗象這麼早就提前揭露10/10 22:14
powermarine:My life for Zerg!!!!!!!!!!!!!!!!!!!!!!!!!!!!!!!!!!10/10 22:15
...#1GTIi2xi #1GTLhJXD CodeS四強賽 Its my life - Bon Jov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94.128
FAlin:推阿!!!! 10/18 23:36
RKO771022:推TMN!!!Y 10/18 23:36
※ 編輯: TheMidnight 來自: 111.248.94.128 (10/18 23:42)
bypeng:大陸人民排除累犯是很聰明的設計,但"人民" "居民" 還是啥 10/18 23:40
bypeng:的,那個字眼印象中要小心考究 10/18 23:41
TheMidnight:人民應該就能涵蓋我所需要的範圍,居民好像廣了點 10/18 23:43
TheMidnight:畢竟文化比較不會輕意隨居住地改變。 10/18 23:43
jack19931993:推噓文跟簽名檔也不能出現"國服"二字囉? 10/18 23:43
是的 ※ 編輯: TheMidnight 來自: 111.248.94.128 (10/18 23:45)
maiodasia:Q媽事件是啥?? 可以在這問嘛? 不行幫我刪掉= = 10/19 00:33
WarIII:年輕人 不要問 很可怕!! 10/19 00:39
Arnol:六萬晶礦的事件? 10/19 00:40
s91812:恩 請別再提 謝謝 10/19 00:40
Arnol:那事件除了三個人都是打星海的之外跟星海沒什麼關係 10/19 00:42
wtao:減少2-14的射程範圍 XDDD 樓上還有師哥阿!! 10/19 00:59
wtao:噢 我又會錯意="= 10/19 00:59
wtao:話說 Joy 色總 甚至未來在台灣很受歡迎的大陸同胞 對於敏感字 10/19 01:03
wtao:也是同待遇? 10/19 01:03
FAlin:小色跟joy發文都會避開 10/19 01:03
capssan:樓上版主說話了 10/19 01:05
OldYellowDog:小色跟joy無論是發文或是轉播都對臺灣有相當尊重 10/19 01:08
OldYellowDog:都會避掉一些敏感字詞 也因此更值得大家敬佩他們... 10/19 01:09
wtao:原來如此 更敬佩他們!! 10/19 01:20
TheMidnight:GSL的冠軍版標差不多拿下來了,推廣一下修版規QQ 10/22 01:51
waa1019520:修的不錯,不過以後不想發文了。 10/22 13:31
waa1019520:交給那些常發文的好了,畢竟比較專業。 10/22 13:32
DennyCrane:Push 10/22 15:49
noabstersion:推 X5+1 10/22 17:38
wtao:《電競跨界》曜越Tt eSPORTS vs 橘子大擁抱! 10/22 22:19
wtao: 這種絕對不算原PO討噓喔!! XDD 10/22 22:19
FAlin:阿 還有op條款= = 10/24 22:10
suwilliam:一個機槍兵和小護士的戀愛故事怎麼會跟星海無關(誤)呢!? 10/25 03:03
momogo11:建議X1 然後補上短時間高密集噓文 也等同XX 10/26 23:49
momogo11:這樣以後都不會有爭議 10/26 23:50
TheMidnight:這樣失去我要加上客觀要件的目的,X1還是太少 11/01 17:50
TheMidnight:雖然版主會盡力符合版友期待的裁判 11/01 17:50
TheMidnight:但多個測風向條款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增加預見性 11/01 17:50
SoFanCy:討噓條款跟hateOnas的板規九不都是屬於自由心證的 11/11 03:11
TheMidnight:不然呢 ? 11/11 15:25
jack19931993:18號 版規上路 快逃啊!!! 11/18 00:36
TheMidnight:你真敏感 XD 11/18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