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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 挺無聊的 拿了和解金就可以閃了 再繼續告是怎樣 有很受傷嗎?? 到時候你拿到的賠償金 可能連你的交通費都補不了 真的EQ有點低 一個小小的事情而已 何必搞成這個樣子? 我不信這樣繼續告下去 被告會受到什麼嚴重的教訓 鳥人真心覺得 大家都是愛星海的玩家 為何要這樣趕盡殺絕..... 放條生路給人走走不好嗎? 希望不要再把星海屆搞得這麼不和諧了 好嗎? ※ 引述《joanzkow (星浪)》之銘言: : PTT罵網友 交大生判罰3000元 :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報導】 : 2012.06.01 02:47 am : 網路不當發言惹禍!交通大學梁姓學生,去年在PTT與網友筆戰,嗆網友:「廢人說廢話 : 去吃屎啦」,兩名被點名網友一怒之下提告,梁事後與其中一人和解,但陳姓網友不願原 : 諒,堅持提告。新竹地院昨天依公然侮辱罪,判梁3000元罰金。 : 22歲的梁姓大學生事後曾貼文道歉,並被板主以「水桶」(不能發言)懲罰。梁曾在偵查 : 庭時,當面向陳鞠躬說對不起,並表示願意賠償6000元。但同是大學生的陳認為梁沒有誠 : 意,不接受賠償,希望梁能得到教訓,日後不要在網路上隨意罵人。 : 判決書指出,梁在PTT「星海(一款網路遊戲)板」上與網友討論議題,他不滿陳姓網友 : 未回應他提出的問題,推文寫道:「F你娘看到你ID(帳號)就超不爽」、「X你娘(兩名 : 網友帳號)廢人說廢話去吃屎啦」,被控公然侮辱。 : 梁辯稱,不認識陳,是在罵該帳號,不是在罵現實中的網友本人。他認為PTT上,帳號不 : 能辨識對方身分,因此辱罵的文字並不會損害到對方的名譽或人格。 : 【2012/06/01 聯合報】@ http://udn.com/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130528.shtml : 我比較好奇,罵帳號公然侮辱罪會成立嗎? : 這個案件是因為被告打算和解才提出賠償的要求嗎? -- 如果有人發廢文最好給他推 因為如果你給他噓的話 只會如那些發廢文者所願 不如給他們推 他們就會受到挫折從此不發廢文 這才是抵制廢文的最好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03.197
hope951:我想被告人都能念到交大應該很清楚知道網路上的言論並不是 06/01 10:09
hope951:不用負責的, 原告只是捍衛自己的權益罷了, 如果他今天和 06/01 10:11
WarIII:難得看你發點中肯文 今天是怎麼了 環我溫馨星海板 06/01 10:11
kuwai:請問他這樣算罵原告EQ嗎? 06/01 10:12
hope951:解了搞不好又會有人出來說"錢真好賺"之類的話, 總之原告這 06/01 10:12
ohoh0802:敢說就要敢負責 本來就不能祈求都是別人來寬容你 06/01 10:12
hope951:種做法很合理很正常, 這跟EQ沒關係, 難道左臉被打了要跟耶 06/01 10:12
jf6203:我覺得堅持提告沒什麼不好的 06/01 10:12
hope951:蘇一樣右臉也讓人打才算EQ好嗎? 06/01 10:13
popvalk:堅持提告 本來就是權利 跟EQ有甚麼關係? 06/01 10:14
allen12126:不留一點案底~怎麼會怕呢..和解金至少要30000才夠 06/01 10:15
yun0313:小心發言 陳姓網友就在你身邊哦 06/01 10:15
putare:這跟EQ沒關係~~跟奇摩子比較有關係吧!!! 06/01 10:15
ctx705f:閱 06/01 10:16
SangoDogKing:星海板的風氣越來越歪了 以前言論自由 現在是看誰不 06/01 10:16
SangoDogKing:爽 就想辦法檢舉 看到人家被水桶 才會開心 06/01 10:17
blarc:不好~ 06/01 10:17
VenceYen:各人造業各人擔.只要你太基八在社會上挖洞要整你得多的是 06/01 10:18
linceass:原PO應該耶穌等級的 左臉被打右臉還會自動送上 06/01 10:18
mo2:其實有點看不懂 他被告那一篇的原文 看起來很正常(無火藥味) 06/01 10:22
popvalk:因為言論自由 所以可以髒話連發? 06/01 10:22
momogo11:不好 06/01 10:34
Vett:讓你學個教訓這才是EQ 06/01 10:35
whitehusky:那我現在罵你 你也不會怎樣囉? 06/01 10:36
bigpolaris:他是想要留案底阿 06/01 10:36
yuan722:跟EQ沒關係+1 06/01 10:40
virtualcell:又一個拿道德大旗來壓人的 06/01 10:44
xonba:狗王說星海板風氣歪XDD 06/01 10:44
a25172366:我覺得你可以找一天出來簽個有效力的切結書說你絕不會告 06/01 10:46
a25172366:然後每天來版上測試你的EQ 06/01 10:46
airman34:有些人根本不在意那點錢 06/01 10:48
lolicone:現在是怎樣 罵人在先本來就要承擔被告的後果 一開始不要 06/01 10:51
lolicone:罵不就沒事? 06/01 10:51
ahli:狗王說星海板風氣歪XDD 06/01 10:54
Ebergies:嗯我也認為本來就要對自己言論負責, 不過突然覺得上次被 06/01 10:59
Ebergies:佛教版的人罵是狗的我好像太好心了 xDDD 06/01 11:00
CChahaXD:不缺那點錢的話 讓你留案底還比較爽 06/01 11:01
JayWangAA:得理不饒人?其實被告一直跟他耗也可以阿... 06/01 11:01
yun0313:狗不會有事的 狗是可愛的動物 06/01 11:04
kennywayni:姑息養奸 06/01 11:06
no5566: 人本附身 06/01 11:07
APM99:這種東西不是錢的問題 而是爽度問題 06/01 11:07
hsuhuche:就什麼人挺什麼人啊,正常。 06/01 11:07
juino:狗王中肯 06/01 11:09
gogoegg:就只是給教訓啊 連id都打出來了 不告就太便宜了 06/01 11:12
ctt1:5566不能亡 06/01 11:12
powmi:敢說就要負責任 誰管你會不會留案底 自找的怪誰 06/01 11:16
noabstersion:這次我覺得狗王中肯 06/01 11:20
noabstersion:但是敢罵人就要承擔後果,這沒什麼好說的 06/01 11:21
SangoDogKing:做人要有大氣 才能當上大官 罵幾句就要告?.. 我想.. 06/01 11:26
bineapple:讓那些嘴臭的人留案底 超爽的啊 06/01 11:36
a25172366:我想連小事情都不去在意的人在當上大官前就爆了 06/01 11:44
APM99:怎會 還得要看他爸他媽是誰 06/01 11:46
OutOfTears:罵的時候氣焰高張 不可一世 叫你吃○ 的樣子你看到的話 06/01 11:51
OutOfTears:你就知道那一點民事小錢才不夠爽 留案底給他教訓才爽 06/01 11:52
zseal:6000換對方一個前科,我認為非常划算 06/01 11:55
gcobc12632:某人就是亂源還嫌風氣歪? 06/01 11:57
s06yji3:和解金600萬再說吧 06/01 11:57
aaronpwyu:這片太硬要囉~ 06/01 11:58
bombyabe:56不能亡 06/01 12:06
hollynight:留前科還不嚴重喔 06/01 12:07
profligate:多告幾次,看看網路上還有沒有這些亂吠的 06/01 12:09
lovemanu20:^^ 06/01 12:11
growinpeace:別人想告也不行嗎?難道就放這些人對他辱罵? 06/01 12:12
vukia:說3000塊無關緊要的..難道不知道將來應徵大公司通通要填 06/01 12:13
wayne790614:留案底不好嘛? 這個可以讓他痛一輩子喔 06/01 12:13
vukia:是否有前科這項資料嗎?奉勸覺得3000塊無關緊要的,前科是很 06/01 12:13
vukia:可怕的,當你填公司履歷是否有前科要填是,就看著辦吧 06/01 12:14
WBUltimatum:你有點小看案底這回事了..... 06/01 12:15
kuwai:被告罵人前都不在乎了 06/01 12:15
tom12288:真狠... 他還是學生 以後去公司面試的時候 06/01 12:15
tom12288:就要先跟公司說我有"公然侮辱前科" ..... 06/01 12:15
Yubo:人格有問題就是有問題,IQ跟EQ成反比,今天罵人以後殺人. 06/01 12:16
growinpeace:當初敢罵就要有責任承擔,不要賭別人敢不敢告 06/01 12:17
dafo:跟EQ沒啥關係+1... 06/01 12:17
Yubo:敢犯罪,就要有種被判刑阿.一堆知識份子知法犯法裝孬求和解. 06/01 12:18
yun0313:宣判罰金並不會有前科哦 只會有案底 各位鍵盤律師不知嗎 06/01 12:18
tom12288:是嗎 希望是不會查拉 某位自己也不過是個鍵盤律師 嘖 06/01 12:21
samjunzun:小心你也被告 06/01 12:22
yun0313:其實某位是鍵盤考貝師 從八卦專業鍵盤律師那得到的知識 06/01 12:24
yobi:星海人生真的會讓我離不開星海XDDDD 06/01 12:24
ASUSxACER:在網路上講話那麼怕被告 台灣真的很像共產國家 06/01 12:26
towierc:這篇中肯 06/01 12:26
soramoe:所以罵人不能罵特定之人 要罵一個群體 不特定之人 台灣X 06/01 12:27
towierc:可是和解金太低了6000 是我也不接受 06/01 12:27
towierc:8000我就接受 06/01 12:30
UltraKill:言論自由也要有個限度 只敢躲在電腦後面叫囂 出來面對面 06/01 12:33
UltraKill:只會耍孬 看不起這種人 06/01 12:34
gn224567:這個陳姓網友還真的蠻無聊的 06/01 12:40
badguy:正當行使權利也被酸,鍵盤道德 06/01 12:42
jacky1990b:來亂板的說版風變歪 好笑 06/01 12:42
ahli:陳姓網友還真的蠻無聊的 <=這啥 被罵的人反擊也要被說無聊.. 06/01 12:44
kuosos520:我噴茶了 跑回幾年前的文章淦譙也會被抓出來 XD 06/01 12:44
ZincSaga:鍵盤法官 06/01 12:46
ahli:還有說像共產國機的耶XDDDD 06/01 12:47
ahli: 家 06/01 12:48
jack19931993:這故事告訴我們  有個地方叫黑特版 06/01 12:52
Joejohnz:挖塞,沒想到用法律找回公道也叫做無聊,真是大開眼界耶 06/01 12:53
linceass:都成年了 敢罵人就要有擔當。給點教訓剛好而已 06/01 12:58
zseal:原po你可以去罵人看看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06/01 12:58
milk1252000:先罵人還罵那麼難聽本來就先不對 06/01 13:11
dhzzzj:那公然威脅呢? 06/01 13:12
twpunkboy:純噓狗屎王 06/01 13:25
AlfredCheng:不好 06/01 13:29
sausalito:不如你自願給大家罵 06/01 13:35
kioh:罵鳥人會不會被告? 06/01 13:37
KanoLoa:罰金不是給原PO的,人家可以拋六千要依個念頭通達,讚 06/01 14:04
MaySnow2010:當初敢這樣說就應該有被告的想法... 06/01 14:20
qoo60606:反串辛苦了 06/01 14:21
ohyayaagge:這你就不懂 有人不在乎錢 在乎的是讓對方有前科 06/01 14:30
ohyayaagge:不給你活路 花三千替你買一個前科 怎麼算都划算 06/01 14:31
ohyayaagge:更何況6000跟3000比起來也沒有多到多少 06/01 14:32
ohyayaagge:如果是60000 搞不好還有討論空間 只多3000是我也不屑 06/01 14:32
silencedance:都唸到交大..自己不知道說出來的話會有啥後果? 06/01 14:39
silencedance:難怪台灣出了一堆中指蕭之類的人.. 06/01 14:39
asdfou:會罵人這社會上多的是 要一個一個告嗎? 06/01 15:18
nunbow:告的好 爽~~~~ 06/01 15:46
towierc:阿真的還滿無聊的啊= =跟錢過意不去幹麻 06/01 15:55
sakubo:出來不耍孬難道要把事情搞更大? 06/01 15:58
warden259:他爽告 你管得著 06/01 16:08
CaTkinGG:或許他不缺這點錢 純粹想看判決宣告時對方的表情出口氣吧 06/01 16:08
dnek:你是在為你未來鋪路嗎 06/01 16:26
moongloaming:一直都很想噓鳥人,今天終於可以噓了。送你首噓!! 06/01 16:27
zseal:不是跟錢過不去 是比起來 絕殺對方會比拿六千塊爽 06/01 17:12
zseal:記得以前有人講過台灣人不愛計較 但一旦要記較 是不計代價的 06/01 17:12
triplee:網路上會跟人吵起來然後去告對方 絕大多數都是爭面子遠多 06/01 19:46
triplee:過爭裡子 06/01 19:46
joe675029:烏人 枸王都去死吧 嗚嗚嗚 06/01 19:47
andyd:重點是沒前科又沒拿到錢......gg思密達 06/01 19:56
lovemanu20:^^ 06/01 20:23
maplenight:大公司履歷真的會有前科這一項,你隱瞞不填還是會被抓 06/01 20:42
maplenight:包,然後直接叫你走人... 06/01 20:43
realion:EQ高不高你說了算阿XD 06/01 21:04
llzzyy01:有前科就算老闆抓不到,要是同事不爽爆出來 06/01 21:41
llzzyy01:還是要走路,我有認識的就是這樣 06/01 21:41
AliGJapan:3000塊有差嗎?.... 06/01 23:00
liquidmix:那個人愛罵人,被告活該 06/01 23:29
phealth:PUSH 浪費司法資源 06/02 09:06
duolon:========阿就平常沒事別發神經在網路上亂罵人就好啦======= 06/02 14:03
duolon:=======夜路走多遲早撞到鬼 只能說活該阿 就當作點經驗吧== 06/02 14:04
duolon:===============負面經驗也是很好的學習方式============== 06/02 14:05
denix:人笨表示:你就給他罵阿 罵到它不想罵他就不會罵了 06/02 15:34
abcdef56:得饒人處且饒人 06/02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