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tarTre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如果翻譯有誤或不好的地方請指正 以下所列之指導原則為星艦總部所應遵守之規範。本指導原則乃由星際艦隊 秘書處所提出,並或聯邦議會追認為行政命令,本指導原則是用所有星際艦隊 成員。本指導原則之指定列管範圍由聯邦議會或軍事指揮會議其中一者為之。 相反地,本指導原則亦授權星際艦隊得以本指導原則影響聯邦政策。本指導 原則所羅列32項條款乃所有星際艦隊之任務與作戰基本規範。首六條概已經 聯邦議會追認為聯邦基本法。 指導原則第一條:最高指導原則 凡星際艦隊成員不得干涉一有知覺並居住於有正常文化發展且擁有自我慎思能 力的環境下之外星種族生活與文化發展,前述之干涉行為包括將高等知識、 力量、科技引進至向無能力和先進智慧掌控其發展之世界。星際艦隊成員不得 以拯救自身生命或船艦為由違反本條款,但若是在未告知該外星世界的情況下 ,改正另外違反本條款行為或處理因意外而產生之污染則不在本條款限制 範圍之內。當星際艦隊成員執行任務時應將本條款至於最優先考量,並且負起 應負之最高心理責任。 指導原則第二條 凡星際艦隊成員無論個別或集體行動均不應在非必要情況下動用武力對抗星聯 成員,且無論情況下都不得違反本條款。本條款授權之對象為議員、代言人、 經指定之領袖和非星聯成員。 指導原則第三條 每一聯邦成員主權必須受到絕對尊重,凡星際艦隊成員必須遵守聯邦成員行星 之司法裁量權管制下的法規、法律、傳統風俗與統治者所訂立之規範。違反者 將被交付當地政府受應負之懲罰。 指導原則第四條 凡星際艦隊成員如與迄今向未被發現之智慧生命形式接觸時,無論使用文字或 動作均應告知前述之生命形式:除了他們的世界之外,向有其他世界與生命形 式存在於他們的太空邊界之外。 指導原則第五條 在極度緊急之情況下,聯邦特使經授權得動用緊急權力並依照當時的情況與環 境採用不會危及聯邦公民之行動。本條款亦許可經授權之聯邦公民人員得短暫 權宜指揮星際艦隊之船艦與成員,星際艦隊人員務須服從該員於危急時間所獲 得之授權。 指導原則第六條 凡星際艦隊成員必須將來自聯邦公民的警及呼救無條件視為最優先處理項目。 艦隊成員必須立即回應該呼救並予以處理且排除排除其他行動。 指導原則第七條 凡星際艦隊成員不得以緊急狀態或任何理由前往Talos Ⅳ,如本條款與指導原 則第六條衝突,則指導原則第六條無效。違反本條款者將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