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tboyha:PUSH 03/29 10:02
推 ribbonchiao:然後我想建議 至底交易文有些都好久以前的 03/29 10:06
→ ribbonchiao:可以把一些太久的移除掉嗎??? 03/29 10:06
推 beavergal:大推 03/29 10:52
推 naini:推~ 03/29 11:26
推 sawadee:推推推 03/29 11:58
推 nancyli:推沙拉姐! 03/29 12:04
→ Saramende:nancy可以叫我沙拉就好~ >/////< 03/29 12:11
推 nancyli:姐是敬稱喇哈哈哈 03/29 12:21
Nancy可以不用這麼客氣。
(我不習慣啦~ >/////<)
推 ycarol:發票我覺得有困難,越不是專業賣家越不會有心屯貨 03/29 12:44
→ ycarol:本來可能是備用,想送人…等等,後來手頭緊讓出 03/29 12:45
→ ycarol:就不是蓄意多買,怎麼還會特別去保留那張發票呀…… 03/29 12:45
→ ycarol:除非開始就是想代購(有時怕這東西搶手版友搶不到) 03/29 12:46
→ ycarol:不然一般都不會在買進短期內就想讓出吧 03/29 12:46
不一定喔!
我看到最近很多都是新品上市沒幾天就讓出的,
甚至還有上市當天就讓出的。
現在板規是規定半年內的商品都可以讓出,
超過1~2個月以上的商品,要人家附發票是可能勉強了點,
但如果是剛出的新品,要求附發票很合理吧!
發票至少要保留到對完獎才丟呀!
推 sunsunsun:如果是別人送的怎辦~~讓出還要保留發票 感覺更像買的 03/29 13:06
→ sunsunsun:時候就打算賣掉 所以保留 以備讓出~~ 03/29 13:07
讓出文開放當初的目的本來就是給一時控制不了購買欲的人,有個變通的方法,
這跟讓出別人送的似乎不太一樣喔。
當然,也不能看到讓出就預設對方一定是賣家,
我只是提醒大家一個多保護自己的方法而已。
如果,接受讓出的人願意相信讓出者,不用看發票,也無妨呀!
※ 編輯: Saramende 來自: 122.116.221.169 (03/29 14:22)
推 kekekoi:有forsale版,星版的交易文應該就丟forsale版就可以 03/29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