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unptt:我好奇拾獲者知而不報還佔用是否有刑責或需要賠償損失? 11/01 21:35
推 geoemia:不過還是恭喜你有找到卡片 原來用信用卡儲值可留紀錄 11/01 21:56
推 mog318:侵占遺失物 11/01 22:03
推 KUNI0202:裡頭的點數以及金額還在嗎?^^ 11/01 22:22
→ chilian:警方有通知我去領卡片,卡片裡的餘額比我掉卡時的餘額還多 11/01 23:59
→ chilian:很多....警察說是拾獲者要給我補償,不過實在是多太多了, 11/02 00:01
→ chilian:我還是先請警方收回當證物,避免日後有爭議... 11/02 00:06
推 ardenn:不算浪費警政資源,隨行卡等同現金,是很重要的遺失物。 11/02 02:08
推 mog318:應該是當和解金吧 11/02 12:20
推 firefans:當做和解金吧 你不告侵告算便宜他了 而且他用得很爽快時 11/02 12:56
→ firefans:都沒想那種心情 連你報警了他還一直用 11/02 12:56
推 SmallYun:侵占遺失物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原PO不提告訴,還是得移 11/02 13:16
→ chilian:因為我覺得找一張卡片去麻煩到警察有點不符合比例原則... 11/02 13:17
→ SmallYun: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or緩起訴or便宜不起訴~ 11/02 13:19
→ chilian:那也是我跟公司反應卡片的問題,他們卻很消極,我也跑到消保 11/02 13:21
→ chilian:會去申訴卡片問題,兩次調解完全沒有他們人員到場...雖說調 11/02 13:24
→ chilian:解沒有強制要到場,卻也讓我見識到他們處理客戶問題的態度. 11/02 13:26
→ chilian:現在拾獲人被依侵佔遺失物移送....目前就是這樣.... 11/02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