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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的張先生就是我耶XDD 之前有PO過文 有人建議找TVBS 所以就去它留言板留言 之前也有丟過蘋果 不過蘋果說沒有啥爆點 沒興趣 只不過這採訪是七月份的事情了 拖到現在才播 也沒啥感覺了( ′-`)y-~ 有人問後來卡有找到嗎? 當然沒有 這張100點的卡片 就當做破財消災了 自己還有另一張三十多點的 裡面半年前還有儲值兩千多元 多虧了這事件 兩千多元用到現在還用不完 反正真的能吸引我上門消費的理由 杯子不是那麼好看了 門市夥伴人都不錯 只是總公司的客服還蠻悲劇的就是 大家要常去唷X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32.186
KUNI0202:挖....原來geoemia就是那傳說中的張先生!!!!!!! 09/27 00:01
johnson77811:當事人現身說法給個推! 09/27 00:01
avexzero:不積極的政策 真的會很失望 09/27 00:05
tony316:趕快把點數都花光,以免重蹈覆轍 09/27 00:06
goshfju:真慘 QQ 09/27 00:06
andy407044:桶二不意外... 09/27 00:10
babylone:欸>"< 09/27 00:16
imrt:推現身 09/27 00:18
Tamsui:我記得這件事 我想說怎麼又有人掉了....原來是苦主... 09/27 00:20
anarch:張先生耶!!!! 小弟自己也掉過一張卡, 才八點; 給個拍拍... 09/27 00:41
Samuelfish:就認賠吧!! 09/27 00:52
hatchet:認卡不認人,要如何證明那卡是你的啊? 是靠夥伴作證嗎? 09/27 01:12
hatchet:若是這樣反而會有更多爭議吧..還是說提出購買單據之類的 09/27 01:12
hatchet:可是即便如此撿到的人也可以宣稱是多次轉手取得 09/27 01:13
hatchet:沒要幫星巴克辯駁,但此例如何積極作為都沒辦法幫到你啊~ 09/27 01:14
hatchet:比方我偷看到別人的卡號,然後宣稱卡是我的請星巴克停掉該 09/27 01:17
hatchet:卡,那又怎麼辦呢? 不停才是合理的啊... 09/27 01:19
geoemia:之前在文章有說過 我有保留二代卡購買收據 也有之前消費的 09/27 01:23
geoemia:發票 這些證據應該夠齊全了吧? 所以只能當破財消災阿~ 09/27 01:24
become:那麼多點數遺失真的好心痛啊.. 09/27 01:29
omit18:推一個,我也覺得這個部分是總公司要改進的地方 09/27 01:32
KUNI0202:挖有購買收據與消費發票...@@" 09/27 01:52
taso5566:有購買收據和儲值證明,所以裡面的金額和點數不能停用. 09/27 02:39
taso5566:卡片不在手裡,這些證明都沒用的 09/27 02:45
Samuelfish:樓上的說法 應該就是統二的標準 09/27 03:10
heloiselu:推現身!! 09/27 08:59
cloudie:現在的杯子一點都不吸引人 09/27 09:54
goddora:如果改成鑰匙圈形式的卡片 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好 09/27 09:55
comjj45:我記得去年好像就有人po過類似的,那時候為了避免悲劇發生 09/27 10:09
comjj45:在我身上,每天換一杯趕快把點數用掉,儲值也只儲一千 09/27 10:10
superomama:我也掉一張快兩百點的卡片 也只能自認倒楣 重點是沒人 09/27 10:13
superomama:撿到再用 嗚嗚~原po至少還知道有人在使用...我的是一去 09/27 10:14
superomama:不回了 09/27 10:14
orzmm:我真的覺得你可以去爭取耶.虛擬寶物都可以告了.你這等同現金 09/27 10:29
orzmm:為何不能要求商家幫忙找回.每台機器在用卡消費的時候.他都會 09/27 10:30
orzmm:在上面出現號碼.由其夥伴都會大聲複誦你的紅利點數:先生.你 09/27 10:31
orzmm:的紅利點數還有一百點.現金還有三百元喔~ 如果要求桃原附近 09/27 10:31
orzmm:幾家的星巴克多注意.近日是否有100點紅利客人上門消費.他可 09/27 10:32
orzmm:能拿你的紅利點數去換商品.我想這個應該非常顯眼.不難留意吧 09/27 10:33
orzmm:況且我查了桃園門是只有3家.並不是非常多.只是星巴克要不要 09/27 10:34
missEtsuko:不過原PO有說採訪是七月份的事情了...所以現在紅利是否 09/27 10:35
orzmm:幫忙留意是不是有這樣一位客人.說實在的.他們這樣冷淡回應 09/27 10:35
orzmm:反正別人家小孩死不完.這種態度真的很令人不滿~ 09/27 10:35
missEtsuko:還剩這麼多點...(總不能把每個超鍋百點的客人當賊吧) 09/27 10:36
orzmm:就是當初一丟掉就去要求店家注意.近日是否有人上門大量換 09/27 10:36
orzmm:紅利商品.如果有刷卡儲值那就更好找了.都有單據可以證明 09/27 10:37
missEtsuko:但話說回來,企業始終沒有對於提供歸戶或綁定這點提出 09/27 10:37
orzmm:上百點的客人當然多.但是恰恰好一百點的客人呢?假設張先生的 09/27 10:37
orzmm:點數是103點.那就去查.絕對不是查不到.店家肯不肯而已 09/27 10:38
missEtsuko:積極的措施,縱使總能用依法行政來當大絕招。 09/27 10:39
missEtsuko:買一送一倒是辦得非常積極。Y 09/27 10:41
retxed:推現在的杯子都很不吸引人,這是真的... 09/27 10:47
barttien:怪了,沒有侵佔的問題嗎? 09/27 10:51
doggybest:我之前一陣子心一橫,把30幾點全花光,好像是好做法. 09/27 10:59
eggdoegg:悠遊卡也沒記名阿...~_~ 多參考資料吧 09/27 11:08
missEtsuko:↑但悠遊卡公司有提供消費者是否登記為記名卡的選擇 09/27 11:14
missEtsuko:無論代價為何 (付費或是多了行政程序等)至少可以讓消費 09/27 11:18
missEtsuko:衡量自己是否要選擇成為記名卡。 09/27 11:18
barttien:現在悠遊卡可以記名了 09/27 11:36
KUNI0202:其實倘若能證明卡片是他的,加上去警察報案,一定有侵占 09/27 12:40
KUNI0202:的問題呀...只是統一不幫忙而已。 09/27 12:41
taso5566:問題是警察沒有發函要求業者停止這張卡片的使用. 09/27 13:39
taso5566:警察希望業者將卡片停止使用,這根本沒有公權力的強制性. 09/27 13:41
comjj45:裡面有一百點他需要自己花錢儲值嗎?用點數換就好了 09/27 13:48
ooMilKoo:只又那小偷去消費一定追的到但是星巴克沒這麼佛心 09/27 13:50
ooMilKoo:只要 09/27 13:51
ooMilKoo:那你之後還會繼續去星巴客消費嗎 09/27 13:51
kekekoi:原PO在下一篇有回覆說不會再去了 09/27 13:56
momogi1105:這就是我不辦卡的原因 超沒保障..... 09/27 18:32
amigo30143:發票上有卡主的二代隨行卡卡號 跟餘額 跟紅利點數 09/27 19:39
amigo30143:如果拿出一堆發票就能證明那張卡是誰的 09/27 19:39
amigo30143:發票再怎樣厲害不可能這麼會撿吧 09/27 19:40
amigo30143:我是回 上面有人說如何作證卡是誰的 09/27 19:40
amigo30143:除非是卡主 不然誰能出具這麼多該卡消費的發票呢? 09/27 19:41
coffeecocoa:推一個 09/27 19:52
abreakheart:撿到的人就算宣稱是多次轉手取得,但他也要提出交易証 09/27 20:44
abreakheart:據,不然小偷扒東西,被抓到只要說是多次轉手就沒事嗎 09/27 20:47
ashley1207:拍拍這是統一的問題!他們真的該檢討,只會辦買一送一嗎 09/27 20:49
hua12:之前有人撿i-cash使用,被失主告侵占。 09/27 23:40
lnrperi: 我的也是掉了之後被撿到再用 而且是正在排隊的時候掉的 09/28 20:59
lnrperi: 一發現立刻到處找都找不到超生氣的 !!!!!! 09/28 20:59
lnrperi: 後來也因為這樣就很少再去消費了 .__. 09/28 21:00
edctw:你很得意嗎?卡片本來發售的時候,就應該要知道是不記名 09/29 02:45
edctw:憑什麼卡片掉了還要夥伴幫你找? 09/29 02:46
edctw:統一的政策好不好,是一回事,當你使用該張卡片, 09/29 02:48
edctw:就應該要認同該張卡片的遊戲規則, 09/29 02:48
edctw:至於門市幫你查,幫你處理,是你該感恩的, 09/29 02:49
edctw:否則就是你自己要負,那怕你今天花十萬二十萬喝咖啡都一樣 09/29 02:49
geoemia:得意的點在哪? 不見價值一萬多的東西會開心到哪去? 09/29 07:18
geoemia:一開始心情是不好 不過總不可能不爽半年吧? 09/29 07:20
geoemia:我相當感謝夥伴有幫我注意 我只是比較不滿客服態度 就這樣 09/29 07:23
newsoulth:XXXX1國外的隨行卡是記名的,我覺得比較好! 09/29 08:37
terfd:我就記得不是幾個月前看過了 原來是一樣的 09/30 12:25
lookers:客服是有欠你就對了不知道在不滿意什麼 09/30 14:26
Tristanh:一直放著又不會生利息 不知道在想什麼 自己弄丟自己負責 09/30 16:04
lookers:就好像有人去你家作客 後來說現金不見了一萬 你找不到 09/30 18:11
lookers:你要怎麼辦 你會負責嗎@@ 09/30 18:11
KUNI0202:給樓上,原PO要說要星巴克負責或是賠錢唷 09/30 22:50
KUNI0202:如果是朋友來我家然後丟了錢,基於情誼我會幫忙找, 09/30 22:51
KUNI0202:我想重點應該是在於態度吧。 09/30 22:52
KUNI0202:阿打錯一個字:原PO"沒"說才對... 09/30 22:59
zucca:樓上上的例子非常不倫不類,你可以去朋友家白吃白喝;但你能 10/01 09:39
zucca:去星巴克白吃白喝嗎?明明是消費對價的關係。今天這張卡也是 10/01 09:40
zucca:星巴克賣給消費者的,上面有卡號,雖說消費者自己弄丟是自己 10/01 09:41
zucca:錯,但統一的處理方式也很不洽當。話說這明明就是侵占,為何 10/01 09:42
zucca:警察那一端無法處理,才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10/01 09:43
KUNI0202:這例子不是我舉的呀,所以樓上是說lookers不倫不類嚕?^^ 10/01 11:52
KUNI0202:沒啦,其實我的意思就是不太苟同這例子,畢竟有不同對價 10/01 11:54
KUNI0202:的關係。 10/01 11:54
wue5610:我曾經丟過卡數次後現在完全不留點數,給他喝光換光佳 10/02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