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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區國稅局發布新聞 宣稱個人向國外業者購買 3000 元以上虛擬商品需繳納營業稅 內文: (GNN 記者 Jerry 報導) 2014-11-17 17:05:43   拜智慧型手機逐漸普及的緣故,如今透過手機遊玩各式各樣的遊戲也變成相當普遍的 狀況,許多玩家也會透過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的消費機制,付費購買遊戲內的虛 擬道具或裝備。   針對這一狀況,近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也發布了一篇新聞,指出個人向國外業者購買 軟體、電子書等虛擬商品,如單筆給付金額超過 3,000 元者,應依法由買受人繳納營業 稅。   針對這一狀況,國稅局專員指出,若「個人」在手機遊戲 App 內購買虛擬商品,則 賣方(包括國外及國內業者)均需依法開立發票予買受人。但若個人向國外業者購買虛擬 商品,且金額超過新台幣 3000 元以上,則需依法繳納營業稅。 連結:http://gnn.gamer.com.tw/5/106585.html (巴哈姆特) ***************************************************************************** 標題: 個人向國外業者購買軟體、電子書等虛擬商品,如單筆給付金額超過3,000元者,應依法 由買受人繳納營業稅   本局表示,近來常接獲民眾反應於手機中購買App軟體或電子書等虛擬商品,都未曾 收到業者所開立之統一發票,疑涉有逃漏稅等情事。   本局說明,個人如係向國內業者或國外業者(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購買虛 擬商品,則賣方應依法開立發票予買受人。但若係向國外業者(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 業場所)購買虛擬商品,給付金額超過新臺幣(下同)3,000元以上者,則買受人應依法繳納 營業稅。   本局舉例說明,A君透過手機上網向國外業者(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購買 App軟體,給付金額為2,000元,則免繳納營業稅;若給付金額為5,000元,其應納營業稅 為250元(5,000*5%),且A君應於付款後次期15日內填寫「購買國外勞務營業稅繳款書 (408)」向公庫繳納。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白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91 更新日期:2014/11/13 連結:http://goo.gl/LCU1Ux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 ****************************************************************************** 討論:重點就是對國外業者購買商品單筆消費超過3000要繳5%的*[m*[35;47m營業稅*[m 至於內文都只是以手機作為範本,但規定上應該是全部相關支付平台都適用 怎麼查,八九不離十是信用卡了,儲值錢包不知道會不會有事 不過有個問題是,境內抽營業稅是合理,但是境外機構抽營業稅抽不到抽到消費者身上? -- 英文真的很重要,尤其安裝Steam之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65.20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eam/M.1416246904.A.732.html
faurge1113: 有買方會"主動"填寫繳款書給政府嗎.. 11/18 02:01
brianuser: 北市國稅局說的,請讓台北市的人繳就好,屑屑 11/18 02:10
brianuser: 而且問題用信用卡怎麼找…萬一刷實體商品不就變成收到 11/18 02:11
brianuser: 還要再繳稅喔,很垃圾耶 11/18 02:12
terry1043: 有病嗎 11/18 02:12
larailing: 用電子錢包你查的到嗎? 11/18 02:15
doomleika: 有人提問就要回啊,不然他們是有權不理民眾提問嗎 11/18 02:19
terry1043: 去跟賣方抽吧 11/18 02:19
terry1043: 他們只會引法規打太極吧 11/18 02:20
terry1043: 國稅局人力夠查嗎 要民眾自主申報別想了 11/18 02:22
terry1043: 頂多去抓露天上面的代購商 11/18 02:22
doomleika: 買包裹過3000一樣要報, 這條躺在那三十年了 11/18 02:25
doomleika: 他也提示很清楚你就不要一次刷過3000就沒問題 11/18 02:26
terry1043: 不過遊戲要過3000的也只有Ubi遊戲的實體包有機會 11/18 02:27
doomleika: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三十六條 11/18 02:27
doomleika: 這不是這一兩年蹦出來的 比很多這裡的人還大 11/18 02:28
terry1043: 如果真的這麼久 3000金額是可以衡量是否太低 11/18 02:29
doomleika: 有問題全體修法 11/18 02:29
doomleika: *有問題去提修法* 11/18 02:30
lover19: 萬萬稅 11/18 02:31
doomleika: VAT 5%也夠仁慈了 歐洲動不動20%才是凶狠強勁霸 11/18 02:38
amozartea: fxxk 馬英九下台 11/18 03:09
兒雖然我也討厭他,不過就事論事這跟他沒直接關係 剛剛查了一下,稅務局大概把這種東西當作電子商務延伸出來的產品來設立的 事實上 海關關稅也是設立3000為門檻, 只是過去小弟只稱他是"關稅"並不知道實質上是營業稅。剛剛Google一下才知道 內文會有疑慮是因為對於"營業稅"居然是買方支付有點不解 查了一下還算說得過去 只是法規上對於虛擬物品價值界定跟實體有差異,稅法卻一視同仁...恩..
seiyaku: 由買受人繳納營業稅?政府吸錢吸到這 11/18 03:33
evilcherry: 而且重點是無法找賣家繳,結果要買家自律,根本就放棄 11/18 04:20
shawncarter: 還好我都用海外PayPal買 11/18 04:24
wyiwyi: 買龍狙錯了嗎 11/18 06:18
doomhammer: 不要一次買超過100 USD分批買他也沒折吧....而且這要 11/18 06:37
doomhammer: 找人查稅也很難查 11/18 06:37
basicnet: 缺錢了 開始搶錢 11/18 08:20
arabeske: 有點常識好嗎? 法規這樣定,國稅局也只能照辦. 11/18 08:24
arabeske: 不爽請跟妳們的立委要求修法 11/18 08:25
shiaobau: 看原本公文寫的 應該民眾去檢舉說 買app沒拿到發票 11/18 08:29
shiaobau: 官方的回復 就依法條回復 實際上 國稅局應該也沒心力查 11/18 08:30
shiaobau: 他們要抓 還是抓免開發票又賣超好的小吃攤比較有業績 11/18 08:31
pb220708: 相信我,國稅局真的沒那麼閒,不會沒事找事做 11/18 08:49
ccpz: 基本上一直都是這樣,只是沒認真抓而已 11/18 09:21
ccpz: 大概是又有人無聊去戳國稅局,所以發個新聞稿應付一下 11/18 09:21
t77133562003: 本末倒置 11/18 09:38
cms6384: 法規隨便制定 忙的是下面的基層人員 腦殘耶 11/18 10:07
valepiy: 這邊有誰一次買3K以上的???? 國稅局根本應付應付而已阿 11/18 10:24
deray: 真他媽白痴 由"買方"付營業稅!操他媽國稅局 11/18 11:11
qmaper: 都被點名了 當然要發個聲明表示一下 11/18 11:17
qmaper: 跟關稅一樣阿~怕超過3000就分多次買 11/18 11:18
海關還有設頻率門檻,超過就會定你。還是有點差別 ※ 編輯: machungxi (61.224.73.226), 11/18/2014 11:24:50
arabeske: 嘖嘖,有人不懂法規就上來狗幹國稅局。營業稅法第2條看 11/18 11:58
arabeske: 下吧。 11/18 11:58
ofpurity: ok 來查吧 11/18 12:18
o9887766: 自主申報.......所以沒報就不查嗎? 11/18 12:27
akilight: 國稅局沒有那個人力去查,所以才要你自主申報XD 11/18 13:07
akilight: 而且這才幾千塊的小錢,就算查到了也沒多少業績 11/18 13:08
jack0204: 這要怎麼查? 海外募款算不算? 11/18 13:28
akilight: 國稅局沒人力=不會查 就這樣XD 11/18 13:33
doomleika: 這就跟之前NCC有人貼檢舉卡通一樣...啊有白癡照程序檢 11/18 13:42
doomleika: 舉再怎麼蠢政府也只能照程序審 11/18 13:43
doomleika: 這才叫依法行政,還是有人覺得政府有權覺得這東西太蠢 11/18 13:44
doomleika: 可以自由心證否決:/ 11/18 13:44
doomleika: 記者明明知道為了賺點擊故意弄個誤導報導,不仔細查證 11/18 13:45
doomleika: 隨便就被煽動跟著高潮的閱聽人,歡迎來到公民覺醒的台 11/18 13:46
doomleika: 灣 11/18 13:46
akilight: 這東西前幾年就有類似的新聞了,國稅局當時也是這樣回答 11/18 13:53
akilight: 對台灣公務系統稍微有點了解就知道國稅局根本不會真的查 11/18 13:54
akilight: 一堆人太緊張了XD 11/18 13:54
akilight: 真的要查,就必須要行文給銀行要資料,這種事公務員最討厭 11/18 13:54
akilight: 因為跟銀行往來行文超~麻煩,公務員最討厭的就是麻煩 11/18 13:55
doomleika: http://www.yzcpa.com.tw/node/5158 11/18 13:55
wlwillwell: 在台灣網路付費機制毫不健全的前提下,其實這個規定 11/18 13:55
doomleika: 台灣營業稅就是國外消費稅 11/18 13:55
akilight: 上頭也不會拿這種來當業績指標,因為還有更多大的可以查 11/18 13:55
wlwillwell: 形同虛設。就跟個資法裡頭涉及電磁紀錄的部分,各種 11/18 13:56
wlwillwell: 荒唐的規定與要求,代表根本沒有資安人員參與決策 11/18 13:56
doomleika: 裡面也講很清楚政府才沒空一個個人查所以是從業者這邊 11/18 13:57
qoo4628802: ㄏㄏ 大老闆不用繳 死老百姓乖乖繳 11/18 13:57
doomleika: 抽,然後業者再把這稅放到標價上轉給消費者負擔 11/18 13:57
akilight: 對阿,所以國稅局根本就不會查你有沒有誠實自我申報 11/18 13:58
doomleika: 1985年的規定那時候已經有www了嗎?電子商務當時根本是 11/18 13:58
akilight: 不會查的規定=沒有規定,台灣就是這樣~ 11/18 13:58
doomleika: 天方夜譚,當然不會考慮到 11/18 13:59
akilight: 所以這篇新聞根本沒啥好擔心的,不用緊張XDD 11/18 13:59
doomleika: 反正就網站騙到點擊,鄉民高潮,政治見縫插針,除了政 11/18 14:04
doomleika: 府莫名其妙又滿身箭台灣又平安過一天 11/18 14:04
doomleika: Thanks Obama 11/18 14:06
pb220708: 這只是解釋令而已,不用緊張,結束 11/18 16:53
pddck: 忍不住想推doomleika哈哈 11/18 17:23
j2squared: 我只覺得這也能扯到公民覺醒真是白癡的很 11/18 19:25
Tachikoma88: 慢慢查吧 這麼閒怎麼不去查那些大老闆漏的稅 11/18 19:38
caseyy: 推doomleika 11/18 21:58
Swallow43: 推doomleika,看到一堆人的反應這麼大就覺得很好笑 11/19 14:42
terry1043: 看推文就放心了 11/19 20:59
howar31: 別緊張 11/19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