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mory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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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零股交易新制
時間Tue Oct 17 01:35:30 2006
零股交易新制
自94年12月19日實施 (精華區內容要改了)
一、 台灣證券交易所繼配合主管機關開放外資得買進零股,除於94年8月15日
完成系統修改並上線外,94年9月12日更獲主管機關核定進一步調整零股交易制度,
將俟證券商及證交所配合修改相關系統,預訂於94年12月19日上線實施。
二、 鑑於目前集中交易制度中僅零股交易尚規定屬次日成交
易造成投資人觀念混淆及不便,另現行零股交易制度包括價格缺乏彈性,
致買賣委託差異懸殊,且對於較冷門零股股票,投資人常因無法順利賣出抱怨頻繁,
為促進零股交易活絡,證交所爰參酌國外主要交易所零股交易制度,
及考量我國市場參與者需求,經邀證券商公會等相關單位討論,
並奉主管機關核准調整如后:
(一)零股申報時間由現行下午3:00至4:00提早為下午1:40至2:30。
(二)由現行申報日之次一營業日成交改為申報日成交。
(三)申報買賣價格範圍由現行固定以當日收盤價扣減0.5%之單一價格,
改為同普通交易,即以普通交易市場當日個股開盤參考價上下7%為限,
並於下午2:30後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並以電腦回報證券商。
惟新上市股票如掛牌後首五日於普通交易採無漲跌幅限制者,
其零股交易該段期間申報買賣價格亦為無漲跌幅限制。
(四)零股交易申報時間截止前5分鐘(即下午2:25至2:30)
揭露依集合競價規則所試算零股之最佳一檔買、賣價,
並揭露於證交所市況報導網站(
http://mis.tse.com.tw/Quotes/MarketChart)。
(五)廢除現行股票除息或除權交易日前三個營業日,
及國曆、農曆年終最後一個營業日暫停接受零股委託之規定。
(六)外資額度控管,因申報時間提早且屬申報日成交,本公司將延續普通交易收盤後
之外資尚可投資餘額(未依實際買賣成交資料結清),
繼續對外資當日申報買進零股部分,採即時累計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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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97.234
※ 編輯: memory74 來自: 59.112.197.234 (10/17 01:36)
推 goodandevil:請問一下零股交易方式是一次競標嗎? 10/17 01:41
→ goodandevil:先集中買賣單,然後2點半做一次處理這樣嗎? 10/17 01:44
推 simonown:#2974有貼過但沒收精華區就是。另零股跟盤後都是集中撮合 10/17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