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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otting (阿狂)》之銘言: : 請教各位大大我對可扣抵稅額的認知對不對 : 以中鋼來說(以下數字為假設若與事實不符請見諒) : 假設持有一張 : 今年配股利股息為4.1 : 所以可以領到4100元 : 先不計是否會填權 : 若是通知單上可扣抵稅額寫著300元(假設啦) : 可扣抵稅率到30% : 然後我的所得稅率是6% : 那就是說我報稅後可以退300-(300*0.06)=300-18=282元 : 所以在中鋼這一張股票上我實領是4100+282=4382元 : 是這樣算的嗎?我想我應該有算錯吧!? 假設你的課稅所得額為a   a*6%=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300=實際繳納金額 所以實得 股利所得4100(免稅)+可扣抵稅額300=4400 : 另外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 兩稅合一後,股利的部份是扣可扣抵稅而不另外扣稅 : 那假設我的所得是以30萬來報 : 加上股利後所得還是在6%的級距內 : 那我的應繳稅額是300000*0.06呢?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股利所得不列入課稅所得額之計算) : 還是304100*0.06呢?(以買進中鋼一張為例)   ^^^^^^^^^^^  兩稅合一後的確個人綜所稅之股利所得是要計入課稅所得之中  一時手誤感謝指正 : 請大大指點迷津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3.146
shotting:感謝說明,這樣看來除非可扣抵稅率比所得稅率高,不然若 09/21 23:44
shotting:是可以順利填權的話參與除權息還是不錯的,再一次感謝 09/21 23:45
scorpio0600:兩稅合一後股利所得不是要併入個人所得扣稅? 09/21 23:48
※ 編輯: G121424454 來自: 61.224.53.146 (09/22 00:59)
slippers:原來是這樣算阿~~ :D 09/22 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