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intsmw : 原PO是大股東喔! 08/14 10:25
→ ntoufatman : 應該不會 08/14 10:26
→ hjgx : 只有20張也可以質借啊 08/14 10:29
→ saintsmw : 開個玩笑而已~~ 08/14 10:31
→ mitim : 可由雙方約定之,參照民法910條 08/14 10:42
→ mitim : 原則上質權人有收取權,但得另行約定 08/14 10:45
民法890條
質權人有收取質物所生孳息之權利者,應以對於自己財產同一之注意收取
孳息,並為計算。
前項孳息,先抵充費用,次抵原債權之利息,次抵原債權。
孳息如須變價始得抵充者,其變價方法準用實行質權之規定。
看起來收取=/=取得所有權 但我很疑惑股息都現金匯給質權人的話
之後是要怎麼還給我...?
※ 編輯: nicelad (59.115.134.216), 08/14/2015 10:50:17
推 prefecture : 好文推一下 08/14 10:50
推 joytiger : 就最後債務到期 該收的 該還的 清算清楚就好了 08/14 11:08
推 markvend : 難得見的文 08/14 11:13
推 joytiger : 質押只是擔保的概念 其孳息或衍生收益當然還屬於債 08/14 11:15
→ joytiger : 務人 08/14 11:15
您好 您的觀念跟我閱讀法條的理解相同 但我很疑惑實務上會怎麼處理?
質權銀行會每年記帳 之後再於解除質權時還我嗎...?
※ 編輯: nicelad (59.115.134.216), 08/14/2015 11:46:19
推 CoffeeMoon : 一般借款人都會跟銀行要,若沒欠錢,銀行會出A45表 08/14 12:09
→ CoffeeMoon : ,更改當年度孳息領取人為出質人 08/14 12:09
推 rfgtfo : 樓上正解 08/14 13:15
推 hg761109 : 推一個 08/17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