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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tagso:Lemonkai 你放心,一堆人想買,又可以抵稅又有固定利息領 06/14 21:30 : → tagso:爽的勒!!! 06/14 21:30 倒不認為主要是因為抵稅 而是因為有漏洞導致可以漏稅 ◎「富人節稅巧門關閉 個人持有債券分離課稅10%」  2007.04.03 工商時報 王信人/報導 http://tw.myblog.yahoo.com/ur7.tw/article?mid=4447&sc=1 但這個漏洞已經被補起來了 所得稅法第14條之1業經總統在2007年7月11日公布,13日起實施,個人持有公債、公司 債及金融債券的利息所得,自96年1月1日起改採分離課稅,於按10%稅率扣繳稅款後不 再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也不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的規定,個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 結算申報時,該利息所得的扣繳稅額也不得自應納稅額中減除。 : → tagso:尤其是可以抵稅.....對我有極大誘因 06/14 21:34 : 推 TSAI68:高所得的人買公債好處多,可以降低課稅級距,採分離課稅 06/14 21:44 : → TSAI68:公債用途多且有利息,對於持有期間少的人也可以利用 06/14 21:46 : → TSAI68:不能抵稅但一定可以節稅  這是基本常識 一一””我有客 06/14 21:47 節稅的說法可以成立的 不過,認真去算的話,實在是九牛一毛, 例如我們假設板友t有一億元現金 放在銀行 以利率很高的台銀來說 現在的牌告利率 三年定存的年利率也不過2.805% (忽略大額定存利率更低的問題) 一年增加280萬左右的利息 扣掉27萬扣除額 約253萬 再假設板友t想盡辦法 所得稅率還是落在40% 即是說需要繳100萬的稅 全部丟公債的話 假設利率跟定存差不多 而稅率是10% 所以最後的節稅效果 253*40%-280*10% 約為73萬 一億的錢,放了一年只增加丁點的利息 為了節稅買公債也沒省下多少 還寧願拿來借人作公關或開公司比較快吧? : 推 tagso:.......我應該是高所得的人 .... 06/14 21:47 : → TSAI68:戶就是會買公債的人  Q Q 06/14 21:47 : → lemonkai:樓上的剛剛google一下 沒有資料說可以降低課稅阿 06/14 21:48 : → tagso:我每年從公債孳息不用課稅,買賣也都不用課稅 06/14 21:48 公債利息要扣稅 10% 在領息就扣了 所以可能沒察覺 手續費的確是免費的 : → TSAI68:tagso...那你買中華電信可以要補不少稅QQ” 06/14 21:48 : → yongqing:t大繳稅都繳到幾趴了啊? 06/14 21:48 : → lemonkai:買公債的 大多是很老的大戶..那些定存族 06/14 21:49 : → tagso:錢存在銀行只有27w 免稅額,但是公債就不用 06/14 21:49 : → yongqing:公債最低要多少錢才能買? 06/14 21:50 : → tagso:這不算抵稅嗎?.....或許我跟你定義有差距..... 06/14 21:50 不算抵稅 前文寫得很清楚 「該利息所得的扣繳稅額也不得自應納稅額中減除」 : → tagso:我是沒作什麼投資呀..... 06/14 21:54 : → tagso:TASI68 答對了!!! 的確保險我們愛的要死 06/14 21:55 保險也節不了什麼稅 最低稅賦制已經把洞補掉了 (ps. 最好別相信保經說投資型保險可以像壽險一樣有節稅效果, 而且壽險現在也沒這麼爽了) 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最低稅負制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 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的保險給付,需納入個人最低稅負的基本所得額,與其他應 稅所得合併計算。 當全年所得額達到600萬元門檻者,人壽保險給付就要課徵最低稅負。 財政部對個人保險給付課徵最低稅負時所訂下的但書規定。也就是當保險給付的性質屬於 「死亡給付」,且「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時,取得保險給付的受益人, 不必申報最低稅負。 保險法所指的「人身保險」共有四種,包括: 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健康保險與傷害保險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納入計算最低稅負的保險種類卻只有兩種,即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 : → lemonkai:那看來...那些去買私募基金的大戶因該多學學妳 06/14 21:56 : 推 TSAI68:在下客戶許多年利息超數二十七萬數倍,所以會關心他們QQ 06/14 21:57 : → lemonkai:tagso海外投資是不課稅的 06/14 22:05 : → yongqing:不是說過一陣子海外投資要課稅了? 06/14 22:06 海外所得也快納入稅基了 不過我認為根本就抓不到 可以google一下或找tax版,限於版面僅節錄 立院三讀通過最低稅負制 海外所得納入稅基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 低稅負制,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徵範圍,但授權行政院最遲於民國九十九年實施;個人課 稅所得額門檻為新台幣六百萬元,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企業課稅所得額門檻為兩百萬元, 稅率為百分之十到十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5.102.125
aoeandy:tax版喔~ 06/14 23:42
mooto:sorry 筆誤 06/14 23:42
mooto:厚! 你直接按end喔 06/14 23:43
bellson:推一下~ 06/14 23:45
allan820312:專業! 06/14 23:45
yongqing:好完整 06/14 23:48
jimmmy:專業 06/14 23:48
mooto:今年我很努力的列舉 發現節不了什麼稅 從此我就知道中華民國 06/14 23:49
mooto:那些國稅局官員精的很 以後漏洞只會越來越少 06/14 23:49
globekiller:版主快M 06/14 23:50
mooto:大概只有請專業會計師才能節稅了 但我請不起 Q_Q 06/14 23:50
※ 編輯: mooto 來自: 59.105.102.125 (06/14 23:52)
fireangle:專業 06/14 23:53
borriss:單純以收益來看還是有差 有些人跟本不想冒虧本金的風險... 06/15 00:03
freeback:不推不行 06/15 00:22
guardian93:投資型保單還是處於模糊不清地帶阿 06/15 00:57
個人認為不要挑戰國家比較好 如果政策轉彎了 好運一點 先掛了沒被課到 政策就跟銀行跟你說終生免年費一樣 毫無保障可言
penco:請教一下 海外所得也課稅會不會變成兩個國家重覆課稅 06/15 01:01
抱歉 其實同一篇新聞有提到 但太長沒轉錄過來 詳情可以參考tax版 立院三讀通過最低稅負制 海外所得納入稅基 一文 為避免重複課稅,法案規定個人海外所得,若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所得稅部分可 扣抵,但須提出所得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中華民國或其他經認 許機構的簽證。 ps. 最近消息好像是說 國外所得會晚一年實施了 說真的 國外私人銀行哪可能給政府查私人帳戶... 頂多就是進出控管 到最後就跟40%投資上限一樣 出得去進不來 ※ 編輯: mooto 來自: 59.105.102.125 (06/15 02:33)
TSAI68:專業..的確最近漏洞都被補起來,其實真正有錢人都把錢移往 06/15 06:46
TSAI68:海外,海外存款利款也比在台灣開外幣存款來的多:p 06/15 06:46
tagso:原來有被課10%唷....還真的沒發現 06/15 11:51
tagso:不過還好啦...我們家大部分的資產都在加拿大 06/15 11:57
tagso:不過那不是我的,是我爸的 06/15 12:05
tagso:所以也不關我的事 06/15 12:05
TSAI68:分離課稅,因為被課一次稅了所以不再次列入所得課稅@@ 06/1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