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242.tla.org.tw
事情是發生在上學期末
我同學借書遇期
拿去總圖還
結果總圖的小姐說
同學...你超過19天喔
一共是19*4=76
不對不對...小姐又改口說
是76/2=38
一聽到這裡.....
我同學很高興的拿出100塊給櫃檯小姐
沒想到小姐說同ㄒ一ㄝˊ
誰要你給錢的
我是說你38天不准借書啦
我同學當場呆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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