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ONRAKER:有創意。07/03 23:47
→ MOONRAKER:身為一個程式修理員,多找幾本書看也很合理且合邏輯07/03 23:48
→ MOONRAKER:書上沒說to stack就咬死一定沒to stack,又不是背六法。07/03 23:49
to stack當然可以
我也沒說一定沒to stack
您說的咬死比較有創意
謝謝
}
但是回答者也必須遵守板規
包括版友MOONRAKER
{
出處: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 C_and_CPP
標題 [問題] funtion、address、instruction的關係
時間 Thu Jul 3 18:19:06 2014
→ MOONRAKER:果然是背六法的。 07/04 08:29
}
上述推文的時間是07/04 08:29
推文七字,語氣輕蔑,人身攻擊。質疑發文者的學歷、工作、地位、階級
等無關主題言論。
#2
原文中提問者的疑點並不在"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
推文中確實出現回答者針對"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作解釋
→ Killercat: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並沒有明確定義名稱07/04 18:32
上述推文的時間是07/04 18:32
我身為提問者有責任必須親自澄清討論方向
避免未來的回答者參與討論時再次失焦
但loveme00835的申訴文
{
出處:
作者 loveme00835 (髮箍) 看板 Sub_CS
標題 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時間 Sat Jul 12 03:47:12 2014
}
申訴文中loveme00835宣稱
"提問者對於某些版友的推文態度表達嗤之以鼻、視如敝屣、諷刺他人"
loveme00835提出的證據是
"提問者只針對部分回答者推文表達謝意,所以提問者認為其他回答者的推文
對於提問者是不正確"
明顯地loveme00835犯了訴諸無知(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的邏輯謬誤
稱讚cleanwind的外表是好看的
不代表
嘲笑loveme00835的外表是不好看的
再者
loveme00835認定"MOONRAKER的第四句推文源自於提問者感謝回答者"
Killercat的推文時間(07/04 18:32)也較MOONRAKER的第四句推文(07/04 08:29)晚
按時間先後,loveme00835的說辭不合邏輯,不攻自破。畢竟這不是迴圈(loop)
按板規,提問者無違反板規的事實,loveme00835亦提不出直接明確證據
按loveme00835宣稱的倫理,loveme00835僅憑個人臆測就宣稱提問者觸犯倫理,同上無證據。
從時間先後、板規、倫理三方面判斷
loveme00835認定"MOONRAKER的第四句推文源自於提問者感謝回答者"此一說辭完全錯誤
#3
loveme00835於昨日7/12承認MOONRAKER的推文是酸提問者
{
出處:
作者 loveme00835 (髮箍) 看板 Sub_CS
標題 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時間 Sat Jul 12 03:47:12 2014
→ loveme00835:某種層面來說是對人不對事沒錯,不能在被酸之後表現良07/12 10:05
→ loveme00835:好,先申訴別人就沒事。(以你的角度07/12 10:10
}
且loveme00835睜一眼閉一眼放任MOONRAKER
使MOONRAKER免於接受板規制裁
{
出處:
作者 loveme00835 (髮箍) 看板 Sub_CS
標題 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時間 Sat Jul 12 03:47:12 2014
本來我想祭出板規來讓大家重視這個倫理, 最後選擇睜一隻眼閉
一隻眼, 讓板眾來對此文做出他們想要有的反應. 不過看來有其
他人送上他期望中的解答之後反而之前的推文都視如敝屣了.
}
如果提問者與回答者彼此相識且有共識
回答者依據先前的溝通過程判斷提問者"果然是背六法的"、"果然是讀文組的"並無不可
但原文中提問者與MOONRAKER完全不相識
MOONRAKER當時的判斷依據僅限於提問者與回答者先前的溝通文字
也就是Jul 3 18:19與07/04 08:29這段期間內提問者與回答者的溝通文字
注意在當時07/04 08:29
07/04 08:29到Sat Jul 12 02:59:57 2014(開始申訴)這段期間的文字記錄還不存在
{
出處: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看板 C_and_CPP
標題 [問題] funtion、address、instruction的關係
時間 Thu Jul 3 18:19:06 2014
→ MOONRAKER:果然是背六法的。 07/04 08:29
}
MOONRAKER以語氣輕蔑的態度"酸"提問者"果然是背六法的"
明顯質疑提問者的學歷、工作、地位、階級等無關主題言論
MOONRAKER違反看板C_and_CPP板規4就要負責任
而非任由loveme00835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人不對事的心態
很高興也很意外看到loveme00835在組務區如此直白
#4
除了"MOONRAKER是否違反板規?"以外
另外兩個疑點是loveme00835必須澄清
"loveme00835是否庇護MOONRAKER?"
"loveme00835是否於組務區申訴文中嘗試掩蓋上述庇護的事實?"
或是請組務區板主cleanwind親自調查
再次謝謝組務區板主cleanwind受理此申訴
跑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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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66.17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NoTeXactLy (175.182.166.175), 07/13/2014 17:59:03
→ loveme00835:你可能看不懂我的意思, 幫你做個總結: 第一段講明我不 07/13 23:53
→ loveme00835:辦的立場. 第二段以後是我想用板規辦你但沒有的原因 07/14 00:00
→ loveme00835:後面的討論都是針對第二段以後, 不是護航. 如果你覺得 07/14 00:05
→ loveme00835:我有在包庇誰, 那就是你了阿... 07/14 00:10
→ loveme00835:原本我沒仔細看原文討論, 因為你申訴反而讓我想水桶你 07/14 00:15
→ loveme00835:但是沒想到你又申訴到這裡來, 我想真的桶會你更誇張吧 07/14 00:23
→ loveme00835:你有我看過最神的邏輯,也最會塞爆別人信箱 07/14 03:23
→ loveme00835:我上面的推文是在酸你,但你可能也認為是人身攻擊吧 07/14 03:28
→ loveme00835:好好加油囉! 07/14 03:32
→ loveme00835:因為你的神邏輯要讓我損害其他板友的權益我辦不到 07/14 03:43
→ loveme00835:還有別玩文字遊戲了… 07/14 03:56
→ loveme00835:你把看到的東西當成法條,極力找出漏洞反擊,像律師 07/14 04:00
→ loveme00835:般捍衛被告權利. 事實上你是捍衛自己的法, 自己的權利 07/14 04:06
→ loveme00835:法條可改, 課文可改; 但你咀嚼字句的方式不容被改變 07/14 04:12
→ loveme00835:MOONRAKER 早就看出這點, 只是比喻的方式不恰當 07/14 04:17
→ loveme00835:謝謝你親自用一連串回覆來證明這點, 還有你的神邏輯 07/14 04:23
→ loveme00835:所以你知道如果我回站內信會回什麼? 他沒錯但我要桶你 07/14 04:28
→ loveme00835:還有什麼需要一一解釋的嗎? 做人其實可以不必這樣... 07/14 04:32
→ NoTeXactLy:除非cleanwind需要我再回應,否則我僅等待他的判決結果 07/14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