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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Sub_CS 並無自訂的申訴規則, 援引戰略高手群組的申訴制度(z-3-11), 請 bantime 將雙方溝通信件轉錄至板上,以利申訴之程序進行。 又按照 SYSOP 看板 #1CLXxDNX (本板 z-3-4)之規定,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2. 制定板規權 3. 看板隱板權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檢舉之事由不屬於上述三點其中之一,然檢舉對象為該板之板主, 合於「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唯 java 板尚有另一位板主 adrianshum , 且為尊重與維護組內板主之管理權,申訴 PsMonkey 暗諷一案不予受理, 請 bantime 先向板主 adrianshum 檢舉,若仍不服 adrianshum 之判決, 方可申訴至組務層級,多有不便,尚請見諒。 ※ 引述《bantime (景)》之銘言: :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 : : 1. 我不知道「信件已轉寄給版主」是什麼意思? : 這個版的版主是誰 我就是轉寄給他 : : 我的確有收到一封申訴者寫來 argue 的信件 : : 而我也回覆了作此判決的理由 : : 相關信件都有保留 : : 此後沒有收到任何申訴者寄來的信件 : : 然後我就看到這篇然後就來回覆了 : 你如果不服,你可以向另一個 A 版主提出申訴 : 如果還是不服 A 版主的決定,可以上訴至 Sub_CS : 這是你自己說的 你既然已經把事情轉到申訴上面 我想繼續跟你講也沒用了 : : 2. 承 1,我在信中有請申訴者先向 Java 版 A 版主提出申訴 : : 如果仍然不服再到 Sub_CS 版申訴 : : 從我回信到這篇申訴出現,前後不到 1hr : : 應該有理由相信申訴者並未向 A 版主提出申訴 : : 當然,我不確定是否一定要經過「所有」版主,才能到 Sub_CS 申訴 : : 在此只是陳述一個事實 : : 3. 「程式設計師如果不知道自己在寫些什麼 : : 那麼就像給猴子一個打字機,期望他能寫出莎士比亞名著」 : : 這句根本沒有任何暗諷的意味 : : 首先,我自己就是 monkey 了 : : 我以身為 monkey 而感到... 講自豪好像太超過了 : : 只能說我要諷刺人的話,我會用別種動物,謝謝 : : 再者,這句話本來就是一個哏 : : 這個哏也不會太冷門,只要你 google「猴子 打字機」 : : 基本上第一個連結就是 : : http://zh.wikipedia.org/wiki/ : : %E7%84%A1%E9%99%90%E7%8C%B4%E5%AD%90%E5%AE%9A%E7%90%86 : : 條目名稱:無限猴子定理 : 很多人也會自稱自己是小豬之類的 : 但是也有人會把豬拿來罵人 : 你自己自稱自己那是你家的事情 : 但是別人可不會接受這件事情 別把自己的觀點強套在別人身上 : : 4. 承 3,我做出「警告」的判決 : : 基本上就是基於申訴者對於他的文章 & 程式碼毫不在意 : : 就像申訴者的這篇申訴內容 : : 連版名都可以有 typo 而不自知 : : 以上 : 如果我真的毫不在意 我何必上來詢問 : 我只是個初學者 你初學者的時候難道都能夠把自己所有的錯誤找出並修正嗎? : 我就是因為找不到 所以只好上來詢問 卻被你說我毫不在意 : 我毫不在意我又何必在你說出要我修改文章內容時前前後後修改兩三次 : 除非java版只限於對java有高度專業的人士進去討論 那我誤闖我抱歉 : 最後 這裡不是JAVA程式 我在新增我的最愛版打JAVA 或java都會通過 : 甚至打帳號bantime BANTIME也都會通過 : 你在java版要求打字完全正確 那是你的事情 : 現在在這裡 我違反哪條版規了? : 你連大小寫都要管 是我太隨便還是你管太多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