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 soho 前板主現身說法,
某些其他判例顯示「警告」可能是剝奪權益的處罰;
若沒被警告的使用者可以犯 N次板規後水桶、刪文,
則被警告的使用者是否犯 N-1次板規後就被水桶、刪文。
因此從某個角度上的確有剝奪使用者權益之虞,
且使用者理應知道什麼行為會受到懲處。
理應在此做理當應該解,換言之,
並無什麼真正有效的強制力,真有需要會著手修訂組規;
畢竟許多違規行為,可能事先都不會想到,
譬如說到 PHP板利用 Repost 回應其他板友所有合法文章以手動置底,
若刪文、水桶均需要事先公告,那板主要以何種手段處理?
※ 引述《gpmm (銀色)》之銘言:
: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2. 這邊有點... 詭異?
: : 基本上版主提出「警告」這個行為
: : 並沒有危害到使用者任何權益
: : (先不考慮 s 文或 ! 文)
: : 而我用「警告」一詞,一如字面原意
: : 是一種以版主身份對使用者進行正式的... 提示(?)
: : 而這通常是針對已經違反版規、但狀況輕微,或
: : 遊走在版規邊緣的模糊地帶、但違反版規精神
: 跳進來聊一下這一段,每個板「警告」被賦予的意義不盡一樣,
: 像 soho / PHP 我設置的警告 = 記點,是可以移除的,
: 也許就是這樣,所以板友容易有認知上的混淆?
: (警告是否等於實際的懲處 / 權益剝奪等等)
: 不過前提還是應該要好好遵守板規啊(怨歎)
: : 你作這些又不能賺到錢
: : [蓋牌]
: (兩行清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4 (04/06 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