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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 soho 前板主現身說法, 某些其他判例顯示「警告」可能是剝奪權益的處罰; 若沒被警告的使用者可以犯 N次板規後水桶、刪文, 則被警告的使用者是否犯 N-1次板規後就被水桶、刪文。 因此從某個角度上的確有剝奪使用者權益之虞, 且使用者理應知道什麼行為會受到懲處。 理應在此做理當應該解,換言之, 並無什麼真正有效的強制力,真有需要會著手修訂組規; 畢竟許多違規行為,可能事先都不會想到, 譬如說到 PHP板利用 Repost 回應其他板友所有合法文章以手動置底, 若刪文、水桶均需要事先公告,那板主要以何種手段處理? ※ 引述《gpmm (銀色)》之銘言: :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 2. 這邊有點... 詭異? : : 基本上版主提出「警告」這個行為 : : 並沒有危害到使用者任何權益 : : (先不考慮 s 文或 ! 文) : : 而我用「警告」一詞,一如字面原意 : : 是一種以版主身份對使用者進行正式的... 提示(?) : : 而這通常是針對已經違反版規、但狀況輕微,或 : : 遊走在版規邊緣的模糊地帶、但違反版規精神 : 跳進來聊一下這一段,每個板「警告」被賦予的意義不盡一樣, : 像 soho / PHP 我設置的警告 = 記點,是可以移除的, : 也許就是這樣,所以板友容易有認知上的混淆? : (警告是否等於實際的懲處 / 權益剝奪等等) : 不過前提還是應該要好好遵守板規啊(怨歎) : : 你作這些又不能賺到錢 : : [蓋牌] : (兩行清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1.9.24 ※ 編輯: cleanwind 來自: 120.101.9.24 (04/06 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