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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再下有兩件事情不明瞭,所以來翻舊帳 1. 如果有兩位以上版主, 若使用者申述其一版主,是否需先經過另一版主的程序? 以此例,我是沒跑去問 a 版主 我不確定申述者有無向 a 版主申訴、a 版主同意原判 包含組長大人的文章也看不到 a 版主的意見 當然,我必須說,這對我來說沒太大差別 (反正又不是我判 XD) 只是未來是否需要告知申訴者向另一版主申訴 還是請他直接上 Sub_CS? ※ 引述《cleanwind (C.Y.)》之銘言: : 板主有權制定板規,並決定某些文章是否有保留價值, : 然板主 PsMonkey 以未定於板規之「警告」方式判定此案, : 且未使用板規內之詞彙告知使用者 bantime,易讓使用者產生誤解。 : 建議板主未來考慮以板規之條文向使用者說明; : 或直接告知此行為下次將直接開罰,以免使用者誤解混淆。 2. 這邊有點... 詭異? 基本上版主提出「警告」這個行為 並沒有危害到使用者任何權益 (先不考慮 s 文或 ! 文) 而我用「警告」一詞,一如字面原意 是一種以版主身份對使用者進行正式的... 提示(?) 而這通常是針對已經違反版規、但狀況輕微,或 遊走在版規邊緣的模糊地帶、但違反版規精神 嗯... 或著我反過來講好了 在後來回信給 bantime 的內容中有提到 我是以版規 4.2 跟版規 5 來做出警告 易言之,我是有以版規條文向使用者說明(在其申訴後) 所以...... 想請問組長大人 因為 Java 版還蠻常用「警告」 以組長大人的角度,我應該... 1. 以後不要用「警告」這個詞就好 但是正式的提示(?)行為依然可以 (註:在有引用版規解釋的前提下) 2. 在版規明文說明何謂「警告」 (師爺,你給我解釋解釋,什麼叫「警告」) 3. 也不用警告還是啥鬼的 直接處置就好了 以下為怨歎區... 組長大人可以不用回應 XD 基本上「警告」這玩意是一種妥協之後的產物 以前多半就是按照七殺碑的作法 然後就被抱怨說 Java 版怎麼這麼嚴格、 莫名其妙文章就被砍了... blahblah 然後有一些遊走版規邊緣的文章,使用者又會說: 阿我明明就沒有違反版規... 你看我打了這麼多的註解... 如此之類的 於是,後來就延伸出來警告這玩意 就是明確告訴這些人:「你這樣不行,以後我就砍砍砍」 用比較偉大的說法,就是彌補版規沒辦法鉅細靡遺的問題 (更別說之前還有人抱怨 Java 版版規這麼複雜誰看得懂) 對於樹立看板風氣(嗯... 當然是我要的那種 XD) 應該也有所幫助... 不然,說真的,我好懷念可以殺殺殺殺殺殺殺的年代阿 尤其現在又因此被申訴、勞民傷財(?)了一番... 唉... 用前主管的說法: 你作這些又不能賺到錢 [蓋牌] -- 錢鍾書: 說出來的話 http://www.psmonkey.org 比不上不說出來的話 Java 版 cookcomic 版 只影射著說不出來的話 and mo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9.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