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ius (H-H-H-H-H-H-H-H-H-H-H-H)》之銘言:
: ※ 引述《cleanwind (C.Y.)》之銘言:
: : 您好,謝謝您的熱心協助,我希望您能將板規先做修訂,
: : 如果有需要可以至 CodeJob板上討論。
: : (討論板務文章不會被懲處,只有徵才、自介性質會)
: 謝謝你的提出,的確還沒有想的夠清楚,不過,
: 既然提出了,也說明我自己的看法。
: 1. 板規討論,絕對歡迎公開討論,更鼓勵積極參與討論、制定。
: 2. 徵才文,應該會禁止,已經有類似的討論族群。
: (C)lass 【 分組討論區 】
: 10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 (裡面有很多)
您所說的 [徵才] 是指找尋正職人才嗎?
看板走向原則上我會交由板主決定,除非太過誇張,
譬如說 CodeJob板開始允許 7-11 徵店員(?
: : 因為目前 CodeJob板悔過書制度恐有與站規牴觸之嫌,
: : (強制向使用者要悔過書似乎不在板主的權力中)
: : 按現行板規違規行為的解除水桶,一天可以申請一次,
: : 那麼所有違規使用者的水桶刑期等於縮短至一天(甚至更短)
: : 板主早上桶我,下午就說放我出來吧 .... XD
: 3. 單純因為噓文而被水桶,因為不繳「悔過書」而無法解除水桶者,我會
: 扛下責任,一次全數檢討完畢,一次就解除水桶。
: 理由與原因,在板主的罷免文已經充份達到意見溝通與投票的民主效果。\
可能這邊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板主任為噓文合理或不合理,
這一樣是板主的權力,沒什麼扛責任的問題;
我想表達的重點是,一個上午可能是謾罵,
又或者 PO 了您禁止徵才文的使用者,板主判罰水桶,
下午就可以依照 處分解除申請流程 申請出桶。
如果您不針對某些違規行為訂立懲處原則,
很有可能就會像 Sub_CS 雖禁止非板主覆議推文,
卻看到使用者推得很歡樂。
因此請針對部分違規行為明訂水桶期限範圍,
當然板規制定後還是可以再行修改,
再次強調,噓文罰不罰完全是板主的權力 Orz
: : 此外我對於 3. 的部分有些困惑,是利用 4. [新手] 的方式,
: 4. 後來又做了補充。
我認為將過於低價的發案退回是個好方式,
只是案件種類繁雜,如何訂出標準而非完全流於板主私心判斷,
應該是需要一些時間,畢竟舉我最常寫的 PHP 與 asp.Net ,
同樣的需求不同的語言與資料庫,價格就會產生差異。
按照過去的經驗,標準頗難訂立與取捨,
因此這點板主若無法在任內實現,實乃非戰之罪;
然而請板主謹慎處理,因為 CodeJob因此發生的爭執實在是太多了。
: : 或者使採用其他策略,還望您能說明打算如何執行;
: : 以上內容敬請直接至 Sub_CS 回應,再次地謝謝您的熱心付出。
: 你應該是在幫我做 DR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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