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ius:時薪1000,"每個月"工作22天,這種對我來說,屬於徵才文 07/01 13:32
※ 引述《cleanwind (C.Y.)》之銘言:
: 您所說的 [徵才] 是指找尋正職人才嗎?
: 看板走向原則上我會交由板主決定,除非太過誇張,
: 譬如說 CodeJob板開始允許 7-11 徵店員(?
徵 7-11 店員,與 CodeJob 無關,會直接刪除。
但是,還會避免跟 Soft_Job 重疊。
就像是幾個人力銀行的做法,像是徵業務,請到人力銀行,徵企劃,不用背
業績,是專案性質,直接做完就可以驗收,則會到外包區。
會先試行看看,我了解 CodeJob 的網友與 Soft_Job 還是有不同,因此,
這的確是一個考慮點。
先從約定成俗的方式開始吧,我想,因此,會先取消「徵才文」。
這是我的想法,不一定要選我當板主。
但是,如果就差這一點,那麼... 我還是會先堅持自己的主張與理念,謝謝。
: : 3. 單純因為噓文而被水桶,因為不繳「悔過書」而無法解除水桶者,我會
: : 扛下責任,一次全數檢討完畢,一次就解除水桶。
: : 理由與原因,在板主的罷免文已經充份達到意見溝通與投票的民主效果。\
: 可能這邊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板主任為噓文合理或不合理,
: 這一樣是板主的權力,沒什麼扛責任的問題;
: 我想表達的重點是,一個上午可能是謾罵,
: 又或者 PO 了您禁止徵才文的使用者,板主判罰水桶,
: 下午就可以依照 處分解除申請流程 申請出桶。
: 如果您不針對某些違規行為訂立懲處原則,
: 很有可能就會像 Sub_CS 雖禁止非板主覆議推文,
: 卻看到使用者推得很歡樂。
: 因此請針對部分違規行為明訂水桶期限範圍,
: 當然板規制定後還是可以再行修改,
: 再次強調,噓文罰不罰完全是板主的權力 Orz
了解,會有清楚的約定,避免不必要的 Sub_CS 上級申訴。
也就是,會對水桶的規範說明清楚,以及處罰期限,都會清清合理。
: : 4. 後來又做了補充。
: 我認為將過於低價的發案退回是個好方式,
: 只是案件種類繁雜,如何訂出標準而非完全流於板主私心判斷,
: 應該是需要一些時間,畢竟舉我最常寫的 PHP 與 asp.Net ,
: 同樣的需求不同的語言與資料庫,價格就會產生差異。
: 按照過去的經驗,標準頗難訂立與取捨,
: 因此這點板主若無法在任內實現,實乃非戰之罪;
: 然而請板主謹慎處理,因為 CodeJob因此發生的爭執實在是太多了。
我也接過案子,發過案子,目前來說,交易經驗都很正向。
或許,真的或許,沒有那麼複雜,就是各取所需,互謀其利。
而板主要做的,就是讓供需雙方,都獲得公平交易的對等關係。
更清楚的說,發案方,就是負責自己的需求;接案方,則是要能夠判斷自己的
能力,也避免殺價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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