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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組務大大 大家都很關心CodeJob板,參考大家的建議,板規的提案做了調整, 修改項目與說明如下: 修改項目共3項。 板規(5):舊制的發案,只有一個分類,即為[發案]。另外,依據發案者 的身分,有[個人]、[團體]、[公司]三種類別。 新制的發案改為3種分類方式{時薪、專案、實習},這項改變, 是這份提案最大且唯一的特色。 新板規的設計的主要考量,是參考其他發案平台有成功做法而 設計,如此的分類方式,會有助於引導發案者,進而增加本板 的發案量與品質的提升。 綜合考量大家的意見,仍認為這樣的調整是有利於CodeJob未來 發展,懇請大家支持,為獲得支持,在板規文字與承諾,此次的 修訂,都有提出對應的加強。 新制的發案的3種分類方式{時薪、專案、實習},原先的規劃就 是採引導方式來推廣,並沒有要強力執行(刪文、水桶等),但未 免造成疑慮,增加文字說明。 大家都這麼地關心CodeJob板,如果是我當板工,那自當要能夠 對所提出的提案負責。增加6個月的約定,將承諾兌現為文字, 為所規劃的新制度表示負責。 板規(6):同樣於板規(5)的意旨,是新制推廣的必要配套,但是為減少 疑慮,增加共識,已經重新調整文字說明,並且整理各行情標準 做為參考行情之補充依據。 板規(10):增加禁止事項,明文規定"刪修他人文章(包括推噓文)"為本板 禁止事項。 補充說明共1項。 板規(9):有大大提出,發案者有各種方式可以規避板規(9)的約束,例如: 原本是時薪109元,但是,因為每周額度已經用滿,為規避板規(9)則 改為"請報價"。 真的碰到這種狀況,現行的作法的確無法約束。說明如下: * 發案者,要是有意規避,方法千千萬萬,並不是板規能夠約束。 * 也有考慮過,是不是能夠對"請報價"加以約束與過濾,但是, 這麼做將會是「有罪推論」的做法,非常不恰當,更是無法執行。 * 發案者寫"請報價",接案者仍然可以自由依照本身能力、意願主動 提案。因此,本板規並不會造成發案者、接案者的嚴重限制,畢竟, 還是希望有更多好案子進來,吸引更多接案者來此接案, 這才是最實際的。 因此,板規(9),將不另做調整,以上說明,也希望組務與各位大大一起 支持,謝謝。 ========================================================================= 一、板旨與共同約定 (1). 參與本板討論者,皆完全認同,並且遵守 Ptt 站規、CompScience 組務 組規之所有規範與約定。 (2). CodeJob板(本板,下同),乃為交誼性發案平台。 (3). 板工對於管理擁有最終變更與解釋權。 二、本板討論項目之定義與說明 為讓板友容易且清楚本板之經營方向,故對本板各類文章定義與說明如下。 (4). 本板鼓勵發文文章的分類,共有8大類:1.時薪 2.專案 3.實習 4.自介 5.討論 6.情報 7.提問 8.分享。但只要符合 CodeJob 板旨,則不限制 於這 8 大類,但是,發文的主題與內容,不得違反「四、禁止事項」的 各點規範。 (5). 發案類別,依據發案方的需求、預算、性質不同,共分為3種類別。 既然是發案類別,以下規範,皆是對發案方的規範。 +---------------------------------------------------------+ | 分 類 | 需 求 | 預 算 | 性 質 | |---------------------------------------------------------| | 時 薪 | 1. 短~長期 | 1. 專家(可) | 需求方,非常 | | | 2. 非常清楚 | 2. 高手(可) | 有實力,可以 | | | 3. 高品質 | 3. 實習(禁止)| 完全清楚並且 | | | | 4. 長期(可) | 掌握自己專案 | | | | 5. 中期(可) | 者,鼓勵使用 | | | | 6. 短期(可) | 這個分類。 | |---------------------------------------------------------| | 專 案 | 1. 長期為宜 | 1. 專家(可) | 有需求,但是 | | | 2. 短期亦可 | 2. 高手(可) | 經驗不足,發 | | | 3. 需要專案 | 3. 實習(禁止)| 案方無法掌握 | | | 管理,品 | 4. 長期(鼓勵)| 專案細節,需 | | | 質保證 | 5. 中期(鼓勵)| 要專案管理, | | | | 6. 短期(可) | 或者想要直接 | | | | | 總體成本(TCO) | | | | | 考量者。 | |---------------------------------------------------------| | 實 習 | 1. 限短期 | 1. 專家(可) | 提供案子,讓新| | (在學生) | 2. 不需要品 | 2. 高手(可) | 手練習,可能接| | (半技師) | 質 | 3. 實習(可) | 受失敗、新手品| | (無經驗) | | 4. 長期(禁止)| 質。 | | | | 5. 中期(禁止)| | | | | 6. 短期(可) | | +---------------------------------------------------------+ 換言之,本板的發案文有三種分類可供選擇:[時薪]、[專案]、 [實習]。 但是,因為是新試行之辦法,若網友仍採用舊制規定,也就是沿用 [發案]的分類,則處理方式如下: (5-1). 對發案文分類,未依照新辦法發案者,板工Prius將採宣導, 以"推文"》"私信"》"電話"的循序漸進方式向發案者 說明。所以,不想接到板工的"關切",請支持新的發案分類方 式。 (附註:關於"電話"管道之說明,未免發案者發案後就 不在上站,也不管案件後續,板工得直接根據發案者提 供之電話與各種聯絡資訊,直接與發案者聯繫,請發案 者依照CodeJob板之遊戲規則發案) (5-2). 對於未遵循新制的發案文,板工是採引導方式,推行新制。 新制之推行,並不是強制方式,換言之,依循舊制的發案文, 不會僅僅因為沒有符合新制而被刪文、退還、水桶。 (5-3). 自板規生效日起,至6個月止,若大多數板友仍習慣使用舊制, 則板規(5)自動廢止,並且,板工Prius將主動請辭,以對新制 推動負起責任。 相對的,新制起的6個月後,若大多數板友都可以認同新制, 並希望這成為CodeJob的定型化發案分類,則在6個月後,可再 檢討如何正式取消舊制的[發案]分類。 (6). 第(5)條板規所指的{專家、高手、實習}、{長期、中期、短期},參考 行情說明如下。 專家,是指案件約當的時薪超過1200元者。 高手,是指案件約當的時薪超過350元者。 實習,是指案件約當的時薪超過法定最低薪資者。 補1:資訊ERP專案導入的行情是依照顧問人天計算,每1名顧問1天的 行情是$20,000,約當時薪是$2,500。 補2:根據勞委會統計「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之年平均薪資/年平均 工時;舉民國101年為例,平均薪資 63317,年平均工時 167.8; 相除得 377 元/時。(參考:bachelorwhc大大的整理) 補3:「經濟部專案計畫預算編列標準」,國內專家鐘點費 1,000 元至 4,000 元/小時,出席費依人次計算,每人次 2,000 元。 長期,是指案件時間超過一年以上者,屬於長期配合。 中期,是指案件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者。 短期,是指案件時間在一個月以內者。 (7). 若對發案經驗不足,請用[提問]方式發言,或者,可以私信板主,我會 盡力建議。 提問時,既然是提問,請注意禮貌與內涵,這裡不歡迎低價、賤價發案, 這裡只接受能夠認同知識有價、工程師有價值的發案者。 (8). 其他文章類別的說明與定義: [自介文] 接案者的自我介紹,本板歡迎接案者,把自己的能力、作品, 主動自我推薦與介紹,發文內容請參考自介文範本。 [討論文] 與本板有關的、有明確主題的討論事項,包括:板規之建議。 [情報文] 有明確的資訊可供其他網友得到有價值的收穫。 [提問文] 不清楚,有問題,那就提問吧,大家都會樂於回答,但是要與 本板板旨有關,而且要有禮貌喔。 [分享文] 類似情報文,但是,比較是屬於心情類別的分享。這一類文可 為接案心得、技術雜談等等您希望跟他人分享的經驗交流。 三、最低工資條款 台灣是個充滿商業活力的社會,尤其是在 Ptt 各是專家如雲,為導正錯誤的厚 黑學,避免殺價競爭,低價競標,血流成河的惡性循環,本板試用最低工資條款。 (9). 最低工資條款試用期間,發案案件的約當時薪等同於最低工資,目前是時薪 109元,這樣的發案文章,每週只開放3則,超過額度,將刪除、退還。 四、禁止事項 (10) 根據板規第(1)條規定,舉凡各種違反Ptt約定成俗的人身攻擊、辱罵、情緒 失控、空白文、ATT文(As the title)、三行文、一行文、注音文、公告文、 盜版文、盜圖文、盜案文等文章,皆為禁止。 (11) 與本板無關的討論,為禁止事項。 (12) [徵才文]、找正職員工、兼職員工,請到Soft_Job或其他相關板發文討論。 (13) [詢價文] 為禁止事項,由於板友之前,有鑽漏洞的狀況,借詢價真發案,因 此,詢價文仍為禁止事項。 (14) [商業廣告文] 為禁止事項,此乃根據學術網路規範原則,商業廣告文一律 劣退。唯[活動文]並有"圖利所有板友之事實者",請提出具體證明,要如何 圖利所有板友,在板主確認過後,得允許發文張貼。 (15) 板友討論出現違反禁止事項的情況,板工得依照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15-1) 文章討論已脫離正軌者,鎖文、禁止推文回應,嚴重者公告禁止回應。 (15-2) 違反板者者,輕者會先提警告、規勸,例如:因為不清楚發文分類, 會先退還、刪除。違反第(10)~(14)禁止事項,則一律水桶1個月。 (15-3) 連續犯,則一定會以劣退方式處份,情節重大者,將處以永久水桶。 五、其它事項 (16) 本板為資訊與情報交流,不收取任何服務報酬,亦不涉入網友之任何雙方 雙邊關係。板友交流情報,發案與接案合作,皆應秉持雙贏互惠互利的原 則,做好自我管理,完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本板已經為提供一個健康、正向的討論園地,做出各項努力,因此,不對 供需雙方的任何法律責任負責,包括:交易前中後過程的爭議處理。 (17) 本板為自由民主的討論園地,對板上有利於所有板友的提議討論都歡迎提出。 (18) 本板鼓勵智慧有價的觀念,本板也鼓勵符合自由軟體精神的分享與奉獻, 但是,堅決反對壓榨勞力、賤賣智財的不健康市場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7.4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