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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當初我估計這個案子 100 小時可以寫完,所以案主開兩萬元我沒噓 : 結果我花了 300 小時才寫完(姑且不談需求變更) : 所以我要上去詰譙案主發案不合最低工資嗎? 純粹討論這個例子。 合約成立是發案、接案二方的合意才能夠成立。 案主開 2 萬元,並且載明只要 10 個小時就可以做完,要徵求高手, 只要案主夠水準,這種爭議,要發生還蠻難的。 這不但不會不切實際,這才是最實際的。 有專業的案主,有夠厲害的接案高手,就會有正向的循環。 爭議、爭議,老是活在爭議裡,則永遠有處理不完的爭議。 ========================= 這很單純,本板不負責,也沒有能力當二位的仲裁,要吵架,請到外面吵, 就好像不小心路上碰到小車禍,警察來了,也會請二位移到路邊,讓馬路 回到公眾用途。 讓更多發案文來這兒發案,也讓更多高手喜歡來這兒接案,正向循環,對大家 都有好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67.63.48
perfects1988:痾~請問一下~為什麼要預設前提是專業的案主跟高手 07/01 21:48
PsMonkey:「只要案主夠水準」要發生還蠻難的。 07/01 22:37
一起回覆 1F 與 2F 要比爛,永遠都有更爛,更糟糕的例子 要吵架,永遠都有理由,永遠也吵不完 我的政見就是,正向循環 你要我證明,我不會證明什麼是專業,但是,肯定知道, 只要大家都重視專業,這個板就會變得專業 如此而已
damody:若我們尊重發案者的水準,為什麼發案者要客意貶低自己呢? 07/01 22:42
就這麼簡單的道理 ※ 編輯: Prius 來自: 111.67.63.48 (07/01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