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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在推廣柯南,害我忍不住去朝聖了一下,這真是太神奇了 這個案件僅三話完結,完全沒有拖戲,劇情高潮迭起,一氣呵成 為了讓沒看過的人大致了解青山有多厲害,先講一下這次的作案手法 兇手把被害人騙進流動廁所,把流動廁所做成密閉空間,只留下方出入水口 之後利用燒油魔術,從水口抽水進廁所淹死被害人 詳細情況請參照這兩張圖 http://ppt.cc/CUlB http://ppt.cc/spsK 大家總是吐說這個手法不合理,我試著幫兇手護航一下 首先,兇手把被害人騙進廁所,因為下了大雨,戶外人少,所以沒有人看到也是合理的 接著兩個人一起進了廁所(要把他電暈,還要把他綁在馬桶上) 正常人看到一個人進廁所不會放在心上,不過兩個人就...下大雨,正好就是沒人看到 而且兇手有研究過工作人員的排班,確定整段犯案時間(兩小時+)不會有人去巡邏 http://ppt.cc/qBd3 要不然她掛的故障告示牌就沒有效果了 再來,她回到保齡球館跟大家打了一個小時,被害人就睡了一個小時 畢竟他喝醉又被電暈了,外面的雨聲車聲也吵不醒,有些人一睡就是醒不來也是合理的 然而一個小時過了被害人還沒回來,大家也開始擔心了 於是就去理論上睡在停車場的車裡找被害人,結果不見人影,大夥開始四處找人 犯人就是在這個時候開始佈置 然而為什麼要過一個小時才殺人,就是因為要等積水夠多才能執行她的計劃 請看這張圖左下那一格 http://ppt.cc/-y93 要淹死人,沒有50cm以上也不成 所以要等一個小時也是合理的,當然小鬼讓人很無奈也是非常合理的 在電暈之後她就用毛巾把排水口堵住,等一小時水也積夠了 請看這張圖 http://ppt.cc/3OaW 我想一定有人質疑,真的會淹這麼多水嗎? 兇手事先看過地層下陷的程度,而且確定有豪雨特報,所以也是合理的 當然也有人會懷疑要淹這麼高,還要灌滿廁所淹死人,區區毛巾怎麼做的到? 毛巾只是個簡略說法,其實她還撿了許多枯枝落葉一起堵水 就像水泥灌漿時的保麗龍一樣,只是定形用的,所以這也是合理的 最後就是高潮的部份,當大家要去找人的時候,她開始犯案 就在大家在停車場找不到人後 與另一個人一同去找人前的這個模門特 (犯案後就是兩人行動,見右上第二句 http://ppt.cc/spsK ) 她趕回廁所那,點燃四個煤油罐、封住門的所有縫隙,再趕回去跟大家會合 兇手應該練習了很多遍,所以動作迅速確實沒有被人發現,也是很合理的 而且我再強調一次,因為下大雨,所以沒有路人看到也是很合理的 至於那個膠帶,先是大雨中黏在濕透的通風口,再來又是在雨中封住濕透的門縫 接著還要承受龐大的水壓一點縫都不能有,還有燃燒產生的高溫 所以如此耐壓耐熱耐水不透氣又黏性超強還要方便使用好貼好拆的膠帶..... 世界上有很多高科技產品是我們所不知道的,兇手叔叔是007,這應該也是合理的 接下來就是最精彩的"蠟燭燃燒水位上升"實驗 首先要先說明正確的知識:水位的上昇主要是因為熱漲冷縮,而不是什麼氧氣燒掉 請參考以下連結或自行google,不過google連結也有很多錯,國立編譯館也錯... http://www.wretch.cc/blog/scinature/32147768 http://activity.ntsec.gov.tw/activity/race-1/40/school/5/5h.htm 在過程上,先是加熱使空氣膨漲,部份空氣被排出,最後降溫冷縮造成水位上升 什麼水壓蒸氣壓蒸發等因素一概忽略,O2轉CO2等莫耳變化與空氣排出也可一同無視 我們只看空氣排出完成後最高溫的瞬間,還有最後返回常溫這兩個時間點 用理想的PV=nRT來看,nR皆為定值,把P都設為一樣(水壓無視) 則可得V正比於T,V2/V1=T2/T1,當然這是一切從簡的很粗略的算法 假定常溫為27C(300K),就算室溫燒到327C(600K),V2/V1=h2/h1也才300/600=1/2而已 這就是說,2m的流動廁所就算燒到327C,水也才淹一半,也才1m罷了 至於淹死人要多高?姑且算1.5m好了 所以2m廁所要淹死人,T2/T1=h2/h1=0.5/2=1/4,T1=4xT2=4x300K=1200K 必須要燒到927C(1200K),這樣應該什麼都燒光了,也不用淹了,早就烤焦了 反過來若只燒到127C(400K)又要淹到1.5m,那廁所的高度要有6m才做的到 若是只燒到100C(373K)又要淹到1.5m,那廁所的高度差不多要7.5m才夠 簡單的說,這個手法在現實中根本不可能實行 那為何大家都一副被害人被水淹死的樣子 因為小蘭她們都是白癡,就連那當理科老師的兇手也是白癡,自以為會成功 而科南等人則是為了讓兇手自首而演了一齣戲 至於為何後來的實驗真的水淹廁所呢?因為是暗中用抽水機灌水進去的 最後兇手也真的被誤導而說出了那 的殺意,會有這種可能性也是很合理的 這樣什麼問題都解決了,只剩最後的一個問題,被害人到底是怎麼死的? 這種事我們只能問法醫了,在事件發生幾天後.... 法醫:心肌梗塞,不會錯的。 阿山:不是水位上升溺死的嗎,不是肺部還有積水?現場還有人跟我肯定是溺死的啊。 法醫:被害人有心臟病,也有肺積水的病歷。 怎麼可能溺死?在溺死之前,被害人就會因為水位上升而醒來吧? 現場一堆沒經驗亂講話啦。別說判斷了,連採證都東漏西漏的。 ( 這燒焦痕跡真難找啊 http://ppt.cc/ycP6 ) 阿山:難不成我被騙了?還是說是缺氧或過熱造成心肌梗塞? 法醫:都不是。 阿山:那他到底是怎麼死的? 法醫:被害人本來就有心臟病,而那天又攝取了過量的酒精, 之後又遭到強烈的電擊,因此造成心臟病發作, 最後在沒有及時搶救還被棄置於寒冷的環境長達一個小時, 在這段期間內被害人就因為心肌梗塞,休克死亡 阿山:這樣啊...等等,那我當初被淹是為了什麼? 法醫:你被耍了吧? 阿山:而且兇手拿什麼毛巾、燒什麼煤油、貼什麼膠帶根本沒用啊! 法醫:也不會啦,如果被害人沒有心臟問題,兇手這樣做應該會讓他窒息吧? 阿山:像燒炭自殺那樣嗎? 法醫:差不多啦,雖然沒有一氧化碳。 其實我也考慮過各種可能,淹死就不用提了,熱死也不太可能,熱醒還差不多 缺氧是最有可能的,但是被害人只要一醒來也不成,更別說還放置了一小時 所以要讓被害人不醒來,或醒來不自救或求救,而且還要讓他死,最合理的... 果然是心肌梗塞吧XDDDDDDDDDDDDDDDD 最後副上可愛的小五郎一張 http://ppt.cc/I1b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9.36.141
forb9823018:被害者有被綁在坐位上.... 06/09 10:31
D122:所以應該是火焰燒太大了 他缺氧吧 06/09 10:37
marcoyao:靠盃 這個死因最合理XDDD 06/09 10:45
Gravity113:731好像實驗過人類的極限約在200℃? 06/09 10:46
Gravity113:180可以煎熟牛排 06/09 10:47
LUDWIN:奶泡杯打熱牛奶到70度就很難用手觸摸測溫了 06/09 11:18
LUDWIN:攝氏九百度。。。當死者死人啊(還真的死了)XD 06/09 11:18
Aggro:缺氧比較有可能XDDDDDDDDDDD 06/09 11:19
mashiroro:很合理很合理的wwwwwww 06/09 11:44
Keyblade:900多度是不是火化的溫度啊? 06/09 12:49
kibou:我覺得被寫在筆記本上面然後心臟麻痺的機率比較大 (誤) 06/09 13:29
kibou:我做熱裂解要拆反應管 50度就燙的吱吱叫了 06/09 13:30
kibou:都有豪雨了~ 怎麼不放在低窪積水的地方直接淹死比較快LOL 06/09 13:31
henry1234562:當死者死人啊(啊不然死者活著還叫死者嗎XD) 06/09 13:32
mageancaesar:被害人只是皮帶被綁啊 醒來的話褲子一脫就逃掉啦 06/09 15:42
jupto:缺氧或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中毒吧 密閉空間燒火這樣死正常 06/09 16:39
jupto:而且也真的不會醒 只要肺仍然吸的到氣體就不會感到非常不適 06/09 16:40
jupto:等到醒來了身體也已經不能動了 06/09 16:41
GoAhead:但是還是不能解釋電暈後一小時 兇手跑來開門點火 關門貼膠 06/09 16:53
GoAhead:被害人還是睡的像死豬一樣吵都吵不醒的情況XDDDD 06/09 16:54
sa033766:小宮山先生表示: 06/09 17:06
asdfgh30324:其實兇手有第三個人知道他的計劃將計就計 06/09 17:23
asdfgh30324:在他們離開後用抽水機灌水進去XD 06/09 17:23
ilydyk:小五郎你在哈鳥什麼啦 06/09 17:58
Armor:哈鳥............................. 06/09 20:19
georgeyan2:仔細一看真的在哈鳥 這是啥裝萌的暈倒叫聲.. 06/09 22:13
omage:月:糟糕,秘密快被發現了,看來下次得在筆記本上寫些正常 06/09 22:28
omage:點的死法了.....那就繼續用氰酸鉀吧! 06/09 22:28
TheLucifer:哈鳥......這不只裝萌了吧(羞) 06/09 22:36
bkbtei:推抽水機灌水,用這招再故佈疑陣成密室殺人還合理些. 06/09 22:38
hao1992:不太可能從水漏氣啦 氣體的溶解度之低.......... 06/10 00:32
漏氣不是氣體溶解度的關係,而是氣體膨脹的因素。這過程有三個重要的時間點 1.初始狀態:常溫常壓 設室內空氣 P1 x V1 = n1 x R x T1 P1=1atm, V1就當是廁所體積Vr, n1是原莫耳數, T1室溫假定27C(300K) 2.加熱到火熄:加熱到最高溫,還有O2變CO2 H2O等變化 此時空氣 P2 x V2 = n2 x R x T2 T2 > T1 但不知確切多少,而莫耳變化沒有正確化學式也不能算,上面有人算93% 我就大略的當n2=0.93n1好了 在這裡有兩種情況,會漏氣與不會漏氣 (i)會漏氣:因為T2>T1,所以只要n2xT2>n1xT1,P2xV2就會大於P1xV1 而其中P2與P1的差距不會太大,所以會發生V2>V1=Vr的情形 也就是此時空氣體積大於廁所體積,由空氣膨脹造成了漏氣 所以室內氣體減少了,假定莫耳為n2',則n2'<n2 (ii)不會漏氣:反過來,若T2>T1但T2<1.075T1,也就是其值小於初值 此時空氣體積小於廁所體積,不會漏氣 3.回到常溫:此時的外在變化就只有溫度回到常溫 此時空氣 P3 x V3 = n3 x R x T3 T3=T1, 將2.的兩種情況分開論述 (i)漏氣:n3=n2'<n2=0.93n1,得n3<n1,無論如何n值減少了 P與T大致不變,V就減少了,空氣體積變小,水位就上升了 至於上升多少那就要另外算了 (ii)不漏氣:n3=0.93n1,所以V3約等於0.93V1,以2m來說水位上升14cm 因為這種高度要解釋青山的胡扯根本做不到,所以一般會以(i)的情況去假設 這也是為何會說一定有漏氣的原因了 ※ 編輯: GoAhead 來自: 99.9.36.141 (06/10 08:33)
peiheng:在淹死以前就悶死了啊... 06/10 16:32
lpllpllpl:很妙的是 刑警模擬現場蹲廁所的時候 居然沒被熱空氣給.. 06/10 18:45
poniponi:公式完全看不懂QQ 06/15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