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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yui0459 (TYUI)》之銘言: : 標題: [黑暗] Lost+Brain : 時間: Fri Dec 28 21:55:05 2007 : 推 wearedog2001:t大終於忍不住來吐槽了XDD 話說原來日本也會抄... 12/29 14:00 : 推 diem4:沒那個畫工就不要去模仿小火田健,人物不倫不類的 12/29 14:49 : 推 orcas:日本會抄阿 XD 這幾天講談社才道歉過一次而已 XD 12/29 16:20 : → bkbtei:競爭激烈,為了出線,什麼手段都有可能. 也不只這一部被爆, 12/29 16:31 : → bkbtei:只是抄到DN,惹火不少DN的信徒,消息傳播才會這麼快又猛. 12/29 16:33 : → bkbtei:"抄襲沒什麼,看你趕不敢而已" 被爆的人幾乎都活得好好的, 12/29 16:37 : → bkbtei:只要能賺錢,連出版社都會梃你一把! (  ̄ c ̄)y▂ξ 12/29 16:40 漫畫狂戰記第十二集前杉英雄投稿時與編輯的對話 編:"你......很有原創性呢!" 英:"啊,謝謝..." 編:"不過,說你有原創性的意思是......" "不知道這東西好不好銷" 英:"啊,是......" 編:"不好銷的話,我們很為難呢..." 英:"啊...是,確實很為難!" 編:"要暢銷啊!!" 英:"是,我很想這本書能暢銷!" 編:"聽著,年輕人的長處就是" "追求潮流!!" 英:"可、可是......我喜歡的漫畫是......" 編:"不能遷就你的喜好!要遷就讀者的喜好!!" 英:"啊!原、原來如此!" 編:"聽著,為了賺大錢,必須以犯法、被起訴的精神一較高下!" "如果只在安全的地方畫著不痛不癢的漫畫就滿足" "是完全不行的!!" 英:"啊......是......" 編:"我從這份原稿中什麼也感覺不到!" 英:"是、是嗎?!" 編:"要更加徹底的剽竊某人的作品、或者不知羞恥的追逐潮流" "使讀的人陷入震驚!!" "我完全看不出這作品能暢銷的地方!" "這種東西只是單純的「作品」而已!你必須把「商品」拿來!" 英:"啊啊?!" 編:"拿來令世界墮落的商品!!!!" 英:"不可以是令世界變好的嗎?" 編:"你以為憑你畫的東西就能令世界變好嗎?!" 英:"呃!?" 編:"我們是社會的細菌!" 英:"啊,有這麼差勁嗎?" 編:"你這種畫出天真的東西,想在安全範圍內賺得荷包滿滿的" "你這樣的人是偽君子,難道不是嗎!?" "偽君子給我死吧!!" 英:"啊......啊啊!對不起!" 這麼看來漫畫狂戰記能出版其實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 : 推 LUDWIN:可憐的末次由紀,看到這個應該會很幹。。。 12/30 00:19 : → LUDWIN:末次只不過是分鏡抄了某幾部名作就得謝罪回鄉下反省了 12/30 00:20 : → LUDWIN:少年漫畫大啷啷的分鏡+故事+人設通抄。。。大丈夫。。。。 12/30 00:21 -- 約翰藍儂爬上椅子,用放大鏡觀察天花板, 他看到幾個很小的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1.64
bkbtei:那個在刺其他事件啦! 結果大賊卻是自己家裡養出來的. 12/30 00:36
orcas:絕望也是毫不客氣地鞭下去了 XD 12/30 00:39
wangtinyu:漫畫狂戰記畫了很多出版的黑暗面啊XD 12/30 00:57
tiest0913:我決定去看漫畫狂站寄了 12/30 03:41
tiest0913:戰記 12/30 03:41
ritasmith:好中肯的一部漫畫阿XD 12/30 09:50
pikmin520:其實看到這部~我想到的是~傳說中的必殺禁忌招阿 12/30 10:38
pikmin520:就是照著原作去作畫阿~~~雖然炎尾說漫畫界沒人用這招 12/30 10:39
bkbtei:我想吐漫畫裡那個編輯耶!只有沒才能的編輯才想迎合潮流, 12/31 15:42
bkbtei:有才能的編輯要有能耐創造潮流讓人追隨.教自己漫畫接抄襲? 12/31 15:43
bkbtei:這種編輯比英雄更需要道歉,通通抓來拿去做雞精......(啊?) 12/31 15:45
song100: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Now.to/1l1 07/03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