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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點圖,可以直接看圖文版: http://home.gamer.com.tw/blogDetail.php?owner=ace0824&sn=5595 前言 淺利義遠在台較為著名的作品有《哇哈超人》、《惡魔管家》等,作品 風格非常獨特,在無厘頭的內容中,常常充滿了諷刺,像《惡魔管家》 中,就常常探討神與魔之間的關係,而這次要介紹的《少女偵探金田壹 之事件簿》就是完全顛覆了推理作品該遵守的諾克斯十誡,以電波及惡 趣味的手法來表現。 諾克斯十誡 1.犯人必須是故事中的登場人物。 2.不可用超自然能力來進行偵探。 3.犯罪現場不可有祕密出路,通路等。 4.未經發明的毒藥和需以深奧科學說明的裝置,都不得用於犯行。 5.故事中不得有中國人(中國人都很神奇,會用輕功、飛劍、法術、 特異功能的)。 6.偵探不能用偶然和第六感解決案件。 7.偵探本人不能是犯人,但是犯人偽裝偵探出現是被准許的。 8.偵探不能用未提供給讀者的線索來解決案件。 9.故事的記敘者,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斷提供讀者。 10.雙胞胎或一人扮演雙重角色,要事先向讀者交代清楚。 角色介紹 http://tinyurl.com/npnowz 金田壹:主角,少女偵探,雖然有推理才能,但在這搞笑漫畫中,是英雄無 用武之地的。 學妹:姓名不詳,身為金田壹的助手,有錢有權有勢,替金田壹解決許多問 題,是個稱職的助手,不過性格上有許多問題…… 警察:全是廢物。 http://tinyurl.com/l2on74 醫生:性喜解剖屍體。 紅男:職業殺人犯。 http://tinyurl.com/msr5kb 小林正太郎:當了三十年的少年偵探,名字出自《怪人二十面相》的小林少 年及《鐵人二十八號》的金田正太郎,因為是少年偵探,所以…… http://tinyurl.com/m3naqt 無照駕駛是常識,而又令筆者想到另一句出現於《名偵探柯南》的經典成句 「這是我爸在夏威夷教我的!」,少年偵探.柯南歷來所學的經歷: 在第十四號獵物「我爸爸在夏威夷教過我開直升機」、「我爸爸在夏威夷教 過我開槍」 在瞳孔中的暗殺者「我爸爸在夏威夷教過我開船」 在通往天國的倒數計時「我爸爸在夏威夷教過我開車」 在銀翼的奇術師中「我爸爸在夏威夷教過我開小飛機」 http://tinyurl.com/lhcyr3 說不定下次的電影中,柯南會展現從夏威夷學來的操縱機械人技術也說不定 ,像小林正太郎一樣,《名偵探柯南的》的電影版會被觀眾批評不像偵探片 ,反而像動作片,這正是一大原因,任何解決事件的技能,都是不讓觀眾事 先知道的,違反了十誡中的第八條、第九條。 http://tinyurl.com/kpz8xa 愛羅邱爾.波爾諾:其實就是赫丘勒.白羅,是「安樂椅神探」,完全是個 低級角色,莫名其妙的擁有不死之身。 http://tinyurl.com/ncxvd2 http://tinyurl.com/mwsoqd 心得感想 這是一套完全用來諷刺偵探漫畫的作品,裡面當了三十年少年偵探的小林正 太郎,真的是讓我想到了《名偵探柯南》,仔細想想,柯南也當了十五年的 少年偵探了,故事變得又臭又長,真正劇情主線的「黑衣組織」,一年之中 ,也只有電影版要放映的冬季,才會出來一下,不過想來也是啦,那種厚重 的黑色大衣,若不是冬天出來,想必會很顯眼而不適宜。 而這十五年的光陰,已經不只是讓讀者感慨「小蘭姐姐變成小蘭妹妹了」, 而是「毛利大叔變成毛利老弟了」,而最近對比了《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 ,會發現《金田一》故事中,雖然也是走到那,死到那,但裡面的角色,真 的要殺人的時候,都是有非不得已的理由,但短篇故事的《名偵探柯南》, 卻是為了故事發展下去,把殺人當做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情。 而所謂的「少年偵探團」更是讓人反感的團體,這漫畫讓一堆小孩子在案發 現場活動,而這些小孩卻一點也不恐懼、害怕,毫無不適感,只剩下好像在 玩遊戲的興奮感,筆者認為這漫畫真的有點走火入魔了,再加上裡面的殺人 動機越來越見可笑,故有一句話可用來形容此作「汪洋般的殺意,來自鼻屎 般的動機」,筆者想如果將來有小孩,大概不會讓他去看《名偵探柯南》吧 。 再來則是來提提《死亡筆記》,這漫畫其實一點也不是套成功的推理漫畫, 筆者個人認為最精彩的劇情反而是在前兩集的時候,因為這漫畫初期就是期 期有爆點的模式,所以導致後繼無力,L一開始把月揪出在東京地方的方式 ,可說是符合「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但後來卻以L那莫名其妙的第六感 硬是纏著月,就違反了十誡中的第六條,而他判斷幾%的方式,也是沒有告 知讀者如何判斷,這又違反了十誡中的第八條、第九條。 而更別提最後N用來讓月自己承認是奇樂的方式,居然是靠傑邦尼的神手, 一夜完美的偽造筆記本,這分明就是搞笑漫畫嘛,如果要說《死亡筆記》是 推理漫畫的話,還不如說它比較接近《通靈童子》那類的靈異神幻漫畫,其 實雖然《死亡筆記》第一部後期就看得出有些後繼無力的感覺,但如果那時 候就完結,也還算不錯的作品,只可惜歹戲拖棚,硬是出了第二部,落得今 日的收場。 http://tinyurl.com/nyooub 請見上圖,本作就是一再諷刺偵探作品的漫畫,就如同有讀者懷疑米花市十 年後還會有人生存嗎?推理漫畫其實不一定要人死,多樣化的事件會比較有 可看性,推理漫畫的話,還是推薦這套《神通小偵探》,最近的模擬法庭事 件真的是很經典,與其讓偵探所到之處一定會有死人,不如採用去案發現場 調查的方式會比較好,像是《偵探學園Q》之類,最後用這一句來替偵探作 品做個結語吧。 http://tinyurl.com/l3sksd 文中提及的推理漫畫介紹 名偵探柯南 真的是食之無味,棄之也不可惜的作品,故事無限的輪迴,小蘭每次都會懷 疑柯南就是新一,然後又因故而覺得自己判斷錯誤,然後下次再懷疑……, 而且因為是兒童讀物,所以必需將殺人現場的氣氛營造成很歡樂,真是莫名 其妙。 死亡筆記 只有初期有推理,後來進入「無限先讀」的漫畫,你猜到我會這樣做,我猜 到你猜到我會這樣做,你又猜到我猜到你猜到我會這樣做……,重點是過程 沒有任何根據提供給讀者。 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 小時候看,會讓筆者感到有點害怕的作品,初期在氣氛的營造上相當有一手 ,不過編劇從金成陽三郎換成天樹征丸後,重心就轉移到機關殺人上面,筆 者還是比較喜歡早期的故事。 神通小偵探 內容以「邏輯」為重心,凡事有因就有果,如何從「結果」推出「原因」, 才是故事裡所追求的,而漫畫中也不是一味發生殺人事件,題材相當地多樣 化,有時候也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掀起大風波,相當有意思的作品。 偵探學園Q 故事進行則是採取派遣小組前往案發現場調查,以「偵探學園」跟「冥王星 」兩大組織的正邪對抗為主題,解開九頭龍匠留下來的謎題,如果《名偵探 柯南》肯跑「黑衣組織」的主線,大概就是這樣的作品吧。 -- 巴哈的BLOG:http://home.gamer.com.tw/blog.php?owner=ace08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167
xxray:我覺得這部好難找.... 07/10 16:43
Reficuly:第5點讓我笑好久 07/10 16:44
searenata:第八條在很多作品都不存在...少年偵探XD 07/10 16:48
shinome:2讓我想到魔人偵探!XDD" 07/10 16:50
xxray:話說我從來沒想過DN是偵探漫畫XDD 07/10 16:51
ace0824:我沒說它是阿,我上面也寫推理漫畫啦XDDDD 07/10 16:52
hirokofan:這個好久了^_^ 07/10 16:53
xxray:看到那十誡就想到,白馬酒館是不是也犯了「未知藥品」這個? 07/10 16:57
istay:那個變態大叔不會是惡搞赫丘勒白羅吧= = 07/10 17:22
Sechslee:XDDDDD 07/10 17:23
RuvenFilnir:因為是少年偵探...XDDD 07/10 17:27
istay:啊我沒注意看文章 確實是沒錯XD 07/10 17:28
lovelylion2:森博嗣的也常常違反第4點..吧? 07/10 17:55
j022015:莖舔猗紹黏嗜賤怖 07/10 17:57
fatedice:好文推一個 07/10 18:13
whalekame:現在都沒人在管推理十誡啦XD 范達因的推理守則二十條 07/10 18:23
whalekame:還比較貼近現實些XD 07/10 18:23
ace0824:這是這漫畫強調的內容,總是要根據漫畫阿 07/10 18:26
irene1770:神通小偵探超好看的@////@ 07/10 18:29
bbbsmallt:這十誡也太囉唆了 第八條可以把12346都吃掉啊 07/10 18:38
bbbsmallt:仔細想想 能完全遵守第八條的作者真的太厲害了 07/10 18:52
bbbsmallt:這種高人一等的智商當小說家太可惜了啊 07/10 18:53
istay:還好吧 艾勒里昆恩就是這樣啊 快結束都來個"給讀者的挑戰" 07/10 19:21
istay:線索至此皆以齊備 這些線索只容許一個解答 07/10 19:21
bbbsmallt:我漏了一句話 遵守第八條 還能整到讀者 應該滿困難的吧 07/10 19:30
AkiMinoriko:雖然不是漫畫 伽利略好像從頭到尾都沒遵守第四條XD 07/10 19:39
ashirogimuto:推 07/10 19:49
sading7:推理小說很多都有遵守第八條吧 07/10 19:58
seraphmm:看到這篇文我才知道淺利義遠原來不是K島成句的虛構人物 07/10 20:30
seraphmm:好色椅子應該加註:日式泰國浴道具 07/10 20:35
enfis:7.偵探本人不能是犯人,但是犯人偽裝偵探出現是被准許的。 07/10 21:05
enfis:↑不太懂這句,可以請教解釋嗎? 07/10 21:06
LiuSky:做為主角的偵探不能是犯人 但做為對手的偵探可以是犯人 07/10 21:10
enfis:感謝n(_ _)n 07/10 21:21
xxray:就像愛倫坡的「犯人就是你」這篇裡那樣,到處找兇手的人 07/10 21:47
xxray:就是兇手。 主角(偵破案件的路人)只是旁白 07/10 21:48
try0905:神通小偵探很好看!! 07/10 21:48
a3050909:看到第五點我笑了XD~~~ 07/10 21:49
a3050909:如果不說漫畫的話~逆轉1~3算不錯的推理遊戲吧~4就別題了. 07/10 22:12
a3050909:一堆的bug~~未來的東西會跑到過去~(我這樣有離題嗎?...) 07/10 22:13
HayaSan:(雖然離題了不過回個樓上...)樓上 那部分是用未來得到的 07/10 22:27
HayaSan:證據去檢視過去發生的事情 並不算BUG 不過主角影薄確實是 07/10 22:28
HayaSan:缺點... 07/10 22:28
sumwind:小時候發現屍體那邊我笑好久 07/10 22:34
lzu:不知道感應少年算不算超自然力量 07/10 22:37
lzu:不知道陸小鳳算不算中國人 07/10 22:41
xxray:陸小鳳我不知道,但是衛斯理的確是中國人,還會功夫! orz 07/10 22:45
gp99000:某年某月,我為了習武和陸小鳳槓上,那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07/10 22:52
windhsu:這一篇讓我吃驚的是那麼多人不知道推理十戒 07/10 23:29
dukemon:QED超級棒的v( ̄︶ ̄)y 07/10 23:34
LUDWIN:不得是中國人那是有時代背景的,在上個世紀初中國人遠渡重 07/10 23:34
yuhung:XDDD 糟糕,范達因還有推理小說二十法則呢! 07/10 23:35
LUDWIN:洋的很少,又常常被認為有一堆有的沒的奇淫巧技,等於是給 07/10 23:35
LUDWIN:想不出好梗的偵探小說家開作弊程式XD 07/10 23:36
LUDWIN:其實到今天,因為某個大鼻子的關係,長得像中國人的人還是 07/10 23:36
LUDWIN:會被認為天生就很會武功打架支類的 07/10 23:37
LUDWIN:不得是中國人這條其實翻譯出來就是『不得有神秘民族』 07/10 23:37
LUDWIN:否則大家解決案件搞了老半天,結果是某神秘民族的特殊風俗 07/10 23:38
LUDWIN:讓事件發生。。。到底是偵探小說還是民俗事件啊XD 07/10 23:39
sana217:XD 借轉噗浪 http://www.plurk.com/p/18h8v8 07/10 23:42
ace0824:請轉 07/10 23:43
megalord:所以新諾克斯十戒的第五條就改成"不可以去過夏威夷吧" 07/10 23:51
bb333:整本漫畫滿滿的都是吐嘈啊 太GJ了XDDDDD 07/10 23:59
eslite87:推一個~也是離題一下回應樓上的推文 07/11 04:22
eslite87:關於長得像中國人的人被認為會武功這件事 07/11 04:23
eslite87:我老公有親身體驗^^;他在美國公司上班 和周圍老美同事 07/11 04:24
eslite87:混熟後就被開玩笑"你是中國人一定很會功夫(kung Fu) 07/11 04:26
eslite87:和打乒乓球吧~?"正當老公笑笑的想要解釋時 07/11 04:27
eslite87:另一個巴西同事正好經過解圍 就回問"照這樣說 那巴西人 07/11 04:28
eslite87:應該也很會踢足球和capoeira和jujutsu(巴西柔術)囉?"XD 07/11 04:33
LIAR:第5點還是OK啊!不然角色可能會有山寨版出現造成讀者混淆XD 07/11 07:55
arrakis:好一個巴西人 XD 07/11 08:25
mcjokerd:這...讓我想到名偵探守則!!! 07/11 09:37
caten:淺利義遠啊... 07/11 11:44
gelion:推好文 07/11 12:11
NightDream08:前面九條都沒有問題 不過有點好奇第十誡的功用為何 07/11 12:34
SCLPAL:因為一些案件的手法有用到一人演多角或是多角演一角的劇情 07/11 13:30
lifehunter:第十條就是禁止前面完全沒有任何提示或是徵兆 但是到 07/11 13:34
lifehunter:結尾時就說"他的不在場證明其實是用雙胞胎做出來的!!!" 07/11 13:34
magicsiren:好棒 XDDD 07/11 16:54
swera:推不可以去過夏威夷XDDDDDDDDDDDDDDDDDDDD 07/11 20:38
olkl1234:我去過夏威夷! 我超強! 07/12 02:25
crazyfor5566:這篇文章我好幾年前在巴哈BBS看過的樣子 07/12 09:39
crazyfor5566:是同作者重新發的嗎 07/12 09:39
ace0824:哇!這可真是令人驚奇了,可能是我拿到時間機械了吧XD 07/12 12:18
crazyfor5566:絕無冒犯之意 因為那個諾克斯十誡跟與內容不符的封面 07/12 13:08
crazyfor5566:我印象十分深刻 07/12 13:08
ace0824:不,我的意思可能是未來的我坐時光機到過去發言了XD 07/12 17:20
akane1234:嗚~不要破壞我心目中白羅的形象 07/13 15:05
buha:推金田一~~~~~~~~~早期好看多了 07/13 21:41
※ 編輯: ace0824 來自: 124.8.14.86 (07/13 23:52)
lilychichi:推 07/19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