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uckcomic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作者: yourmajesty (他愛老大哥) 看板: Suckcomic 標題: [提名] 政宗君的復仇 時間: Tue Jan 31 16:09:54 2017 提名作品/文章名稱(必填):政宗君的復仇 作品作者/文章作者:Tiv 竹宮葉月 出版社/發行公司:一迅社 提名類別:1.青少年漫畫 2.淑少女漫畫 3.動畫(電影/電視/OVA/其他) (必填):1.青少年漫畫 提名原因(300以上1000以下): 如果說前面提名的幾部不過爾爾,是以科學根據找出吐點 那這一部就是只有非常純正濃厚的惡意 這種東西還可以動畫化,真不知道日本人對少女漫畫的要求是不是已經沒救了 以下就將會就男女主角進行猛烈的炮轟 1.男主角--政宗君 男主角正如其書名,本書的主題是復仇。 原來,很久以前,因為男主角是個肥宅(再次驗證了肥宅沒人權) 所以被女主角笑是豬蹄 於是男主角決定,健身整形變型男,再回去騙女主,以達成自己的復仇計畫。 我知道一定有人會先笑男主角的氣量很小。但是在這之前, 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男主角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手法達成復仇 @-@ O-O 是只是打算欺騙女主角的感情呢,或者使女主角公開出醜呢? 還是殘暴一點,上演裡本的劇情,讓女主徹底被調教呢? 答案是都沒有 你沒看錯,就是沒有,這部漫畫都沒有提到政宗君要怎麼復仇\T皿T/ 政宗君只想著,他要復仇,但是他從沒有想過,他的復仇要用什麼方式執行 雖然我北七漫畫也看的不少,但是這麼北七的還是第一次見 你好歹也講個血債血還之類的話啊。 政宗君啊政宗君,你不覺得你的復仇比佐助的復仇還87嗎 佐助君至少還知道,要把他的仇人全殺光光來完成他的復仇 政宗君嘴巴一直說他要復仇,但是他卻連要怎麼完成復仇計畫都沒有 只有每天耍帥把妹,欺負肥宅,你真得有想要認真復仇嗎? 2.女主角--安達垣 女主角的所做所為和罪犯無異 整天都以揭發別人的瘡疤為樂,本來是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當沒看見, 直到九點五話,小姐,你以為你的毒舌很有趣嗎 你難道不知道你已經犯法了嗎 http://i.imgur.com/mSy4d5O.jpg
http://i.imgur.com/8a05RRB.jpg
上面的言論,完完全全已經觸犯公然誹謗罪, 人家買蘿球社有什麼好講得,那也是政府核可的出版品 偷看學妹,那也請你拿出證據 網路用筆名連載小說,不就是不希望真名暴露 女主的言論,已經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名聲,就算是事實,也和公共利益無關 上去告到法院,女主幾乎沒有勝算。 我們跟罪犯沒有什麼好談的,有話去和法官說,小姐 結論:政宗君的復仇,是一部男主角的復仇計畫比佐助還有掉渣 女主角是一個罪犯 的可悲故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25.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ckcomic/M.1485850197.A.C37.html ※ 編輯: yourmajesty (36.237.25.205), 01/31/2017 16:13:32 ※ 編輯: yourmajesty (36.237.25.205), 01/31/2017 16:21:21
Edison1174: 豬腳定位應該算青少年漫畫 揭載的月刊ComicREX是少年 01/31 16:23
Edison1174: 漫畫雜誌 01/31 16:23
Edison1174: 而且作品作者有兩個:原作(劇情)-竹宮葉月 作畫-Tiv 01/31 16:24
謝謝提供資訊
winter0723: 推 但建議對女主角的形容不要用母X一詞,漫吐之前有個 01/31 16:25
winter0723: 人用這詞形容娜美,就被警告了@@ 01/31 16:25
改過了 ※ 編輯: yourmajesty (36.237.25.205), 01/31/2017 16:30:14
phoenix286: 我覺得這部畫風像少年漫 劇情像少女漫 01/31 16:30
Edison1174: 更正:原作(劇情)-竹岡葉月 01/31 16:30
phoenix286: 看不太懂手法那段 不就直接甩掉嗎? 01/31 16:32
yourmajesty: 先交往 再耍掉QAQ 啊不就好棒棒,這算哪門子的復仇啊 01/31 16:37
Edison1174: 因為豬腳根本就還喜歡愛姬 報仇根本說爽的 01/31 16:39
enjoytbook: 宅宅悲歌OAO 01/31 16:55
AdwaSgibin: 屁啦,他明明就有說是怎麼復仇的,你可以說你看不懂, 01/31 17:43
AdwaSgibin: 但偷渡成作者沒說是怎麼回事? 01/31 17:43
endlesschaos: 他的復仇方式就是先把到手然後公開真相甩掉 漫畫裡 01/31 18:02
endlesschaos: 有講 把他想成海派甜心漫畫版就好 01/31 18:02
endlesschaos: 而且誹謗不是這樣用的 愛姬並沒有做出超過事實以外 01/31 18:04
Avvenire: http://i.imgur.com/TWSfti3.jpg 01/31 18:04
endlesschaos: 的評價 所以告誹謗基本上告不成 01/31 18:04
Avvenire: 第一話倒數第二頁……嗯…… 01/31 18:04
先和人交往,再公佈自己小時候是誰,這也叫復仇喔 好歹也騙到人家家破人亡好不好,明明就是想把妹 那書名就不要取政宗君的復仇
endlesschaos: 用筆名不能直接推論到不想真名暴露 有些人就是喜歡 01/31 18:05
endlesschaos: 人家叫他綽號不叫本名 01/31 18:05
enjoytbook: 那去蒐集別人的資料亂公佈完全沒法定罪 01/31 18:15
enjoytbook: 好恐怖@@ 01/31 18:16
endlesschaos: 不會無法定罪 但不是以誹謗定罪 01/31 18:19
endlesschaos: 維基上就有說了「誹謗必須是虛構事實,如果是客觀事 01/31 18:19
endlesschaos: 實,則不論是否對他人構成傷害,都不能成立誹謗罪」 01/31 18:20
刑法第三一○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 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犯罪構成要件 1.有「散布於『眾』」的「意圖」。(§310Ⅰ、Ⅱ) 2.有傳述的「行為」。(§310Ⅰ、Ⅱ) 3.須為現在或過去之事件之描述(如「曾貪汙」)而非預測或評論(如「選上的話會貪 汙」和「死胖子」)。 (「評論」部分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4.須「足以毀損他人名譽」。(§310Ⅰ、Ⅱ) 5.需知其應為不實「或」非公共利益。(§310Ⅲ、釋#509) 6.須為惡意「或」非自辯、保護利益、公務報告。(§311①②) 按照犯罪構成條件 1.在學校公開宣傳----符合 2.使用大聲公----符合 3.過去事件描述----符合 4.損害名譽----符合 5.非公共利益----符合 6.明顯出於惡意----符合 完全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哪有什麼不告的道理 ※ 編輯: yourmajesty (36.237.25.205), 01/31/2017 18:47:40
worldark: 感覺都很薄弱 就讓對方迷上再甩掉而已 毀謗也要有人告 01/31 18:51
worldark: 這部可吐的點明明多的很... 01/31 18:51
endlesschaos: 如果是客觀事實 就沒有毀損名譽的問題啊 01/31 18:53
endlesschaos: 會對事實有道德上的聯想 是聽眾的問題 如果愛姬只 01/31 18:53
endlesschaos: 是單純「散佈事實」 是沒辦法成立的 01/31 18:54
worldark: 你直接說女主很機掰不就好了 01/31 18:55
你以為我不想啊,直接用母O一詞多爽
Avvenire: 真的、首先是畫蘿莉說是歐巴桑的主角媽吧… 01/31 18:56
這是特色 蘿莉媽媽
endlesschaos: 第四點不成立 幹嘛管第五點到底是不是公共利益 01/31 18:56
當女主說完後,旁人顯然對這位男學生退避三舍,那可以由此推論損害名譽了 不過這是告訴乃論罪,所以當事人可以決定是否提告 ※ 編輯: yourmajesty (36.237.25.205), 01/31/2017 19:03:53
qwe753951: 告誹謗大概要被法院認證 01/31 19:00
vic1201: 如果公開的內容都是事實的話為何損害名譽 01/31 20:17
sscck5: 也可以告侵犯隱私啊 對付這種的 不管能不能成立 先告給個 01/31 20:24
sscck5: 教訓 01/31 20:24
sscck5: 如果只是散佈客觀事實不成立的話 公布你昨天幾點尻了一槍 01/31 20:25
sscck5: 看著什麼尻 也不算誹謗吧 01/31 20:25
sscck5: 女主也完全沒辦法提出對方是否「不自然地」盯著學妹的小腿 01/31 20:27
sscck5: 看的證據 如果拿出照片 侵犯隱私的意圖不就更明顯了嗎 01/31 20:27
z24826390: 只不過被叫豬蹄 就要弄得別人家破人亡 你這是哪招? 01/31 20:49
endlesschaos: 不算誹謗你可以公佈看看啊 我倒要看你怎麼證實www 01/31 21:25
endlesschaos: 女僕都那麼精明了 你怎麼會覺得他沒證據 01/31 21:25
endlesschaos: 要是你講我講的不是事實的話就看我會不會告囉 01/31 21:29
endlesschaos: 別只會出一張嘴講些不敢做的事啦zzz 01/31 21:29
qwe753951: 公佈眼神行為性騷擾行為,雖侵犯隱私,但與公共利益是 01/31 21:56
qwe753951: 有關的,當事人得知後說不定還反咬性騷擾… 01/31 21:56
sscck5: 重點是眼神瞄小腿為性騷擾 符合公眾利益才成立 在這之前她 01/31 23:17
sscck5: 已經先被告了兩條了 01/31 23:17
sscck5: 她必須先證明該人之行為係屬性騷擾之行為 01/31 23:18
yourmajesty: 性騷擾不是你想亂告就告的成的 01/31 23:41
endlesschaos: 同理 誹謗罪也不是想亂告就告得成的 02/01 01:15
endlesschaos: 法律判斷依據不可以揭發事實後引起之反應當成立論 02/01 01:16
endlesschaos: 那個叫做狀況證據 並非充足之鐵證 照你說法要是洩 02/01 01:16
endlesschaos: 露之後大家當成沒事那愛姬就沒誹謗了嗎?還有這種在 02/01 01:17
endlesschaos: 某情況下誹謗成立某情況下不成立的喔?所以我才說不 02/01 01:17
endlesschaos: 要看到條文就一副找到寶的樣子 光是要證明毀損名譽 02/01 01:17
endlesschaos: 這關你就過不了了 02/01 01:18
sscck5: 誹謗確實難成立 告不成就換告隱私啊 個人活動屬於隱私權保 02/01 02:25
sscck5: 障的範圍 只要能舉證她散佈於眾 就告得成了 02/01 02:25
sscck5: 她都拿麥克風了 你覺得還有可能沒辦法找證人來舉證嗎 02/01 02:29
aa279053: 女主是有錢人 告的贏嗎? 02/01 05:27
demiackerman: 這篇大家吵的點好妙www 02/01 10:11
endlesschaos: 我沒有要主張愛姬的行為是對的 我從頭到尾說的就是 02/01 10:22
endlesschaos: 誹謗罪在她的行為上不適用而已 另外希望你下次舉例 02/01 10:22
endlesschaos: 時不要拿跟你討論的對象來舉例 看漫畫可以看到連禮 02/01 10:23
endlesschaos: 貌都不懂也是廠廠了 02/01 10:23
zx123520zx: 豚足 02/01 11:22
jokercin: 討厭這部,減肥變帥哥是很理勵志啦,但是這人也太玻璃心 02/01 12:42
jokercin: ,而且明明在愛姬之前也有人80他卻只找愛姬報仇超神秘 02/01 12:42
Sakamaki: 愛姬是引爆點吧,另外當然找個正妹才有人看,如果是個男 02/01 14:38
Sakamaki: 的是要找他月工嗎? 我一定丟書XD 02/01 14:39
feedback: 推end 02/01 14:40
knczary74523: 如果是要肛男的 瞬間變名作 02/01 15:10
AdwaSgibin: 看推文的法條打臉真的有種在看對岸YY小說的感覺wwwww 02/01 15:47
pinacolada: 在公開場合做的事 能稱為隱私嘛? 02/01 16:00
Myrd718: 這女主很欠調教X D,動畫化有點傻眼 02/01 16:13
gf833910: 男主的復仇計畫 原po在內文和9樓說法不一樣啊…選一個好 02/02 03:08
gf833910: 嗎 02/02 03:08
sing129: 這部沒幾分鐘就看得我尷尬症整個發作 02/02 10:25
Skyraker1320: 這部。。。我也是笑笑的 02/02 20:39
Skyraker1320: 無聊。 02/02 20:39
sscck5: 個人活動的內容就算隱私啊 除非跟公共利益有關 02/03 14:31
surimodo: 為什麼變討論法律XDD 02/03 20:36
Ommm5566: 高下立判 有一方自相矛盾 哈哈哈 02/05 10:15
smallplug: 歷史之壁過不去,我大後宮派完美無瑕 02/05 14:28
shoray: 不能噓這篇有夠痛苦 是否足以毀損名譽必須按照社會通念來 02/07 13:34
shoray: 決定…我是不知道常看學妹要怎麼對名譽造成損害啦。 02/07 13:34
shoray: 然後贊同某樓的說法,不要以為自己把法條照抄一次就代表自 02/07 13:35
shoray: 己很懂法律。法條和法律解釋到適用在個案上的學問很大的, 02/07 13:36
shoray: 只要會查個法條就能當律師是當唸法律系所的人白痴嗎? 02/07 13:36
o9714540: 台灣法判日本民 呃 02/09 03:11
riceson: 「狀況證據」到底是什麼?法學上真的有這個名詞嗎?我真 04/07 08:01
riceson: 的查不到。查到的只有柯南版在用——不知道是打哪來的法 04/07 08:02
riceson: 律見解? 04/07 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