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reguy: 海釣王亂護日也不打烊!!! 04/02 01:09
→ a5378623: 亂護不等於可以人身攻擊吧= =? 04/02 01:19
推 howshue: 反串感 04/02 01:20
推 yannicklatte: 說得好!我海賊團… 04/02 01:27
→ Buunso: 亂護日僅保障文章不受板規五-2-1限制,人身攻擊就... 04/02 01:32
→ daggoth: 罵人罵的不夠狂 要罵就罵大力點 你的尾田都在哭哭了 04/02 01:36
→ ba31: 哭哭 04/02 01:38
推 j147589: 8+9=17 04/02 01:55
推 josh0412: 我以為8+9都不識字 只會跳陣頭跟幹架 04/02 02:01
推 qazieru: 亂護護到入桶的你大概是古今中外第一人...XD 04/02 03:24
推 JuChrist: 反串 04/02 03:43
→ bluejark: 想趁機黑卻反到自己死去的 04/02 04:19
推 amberkuosfan: 78+9=87 04/02 06:47
推 eno4022: 吐槽被抓憤而亂護,結果桶上加桶,何苦呢? 04/02 07:16
推 demiackerman: 哈哈XD 04/02 09:43
→ asuak456: 你講小丑我一直以為你在講巴奇...... 04/02 10:05
推 WWWSENTYOU: 請勿亂開大啊 04/02 10:13
→ marchcharlie: 放大絕囉 04/02 10:24
推 wmaple01: 史上第一人 04/02 14:13
推 hbc56: 帥啦~ 我笑得好開心XDD 這踩了幾條版規了 04/02 15:06
推 j3307002: 你講小丑我一直以為你在講巴奇XD 04/02 15:26
推 MUSTANG33: 我大海賊就是魯夫果實覺醒囉~ 大家一起橡膠腦 04/02 15:36
→ jackz: 以為亂護可以放大絕XD 04/02 17:22
→ GothicMetal: 笑死,哈哈 04/02 17:56
推 CycleEnergy: 語畢 ____ 04/02 18:26
推 jack19931993: 亂護也是要用腦的 XD 04/02 19:27
→ lisoukou: 建議你文章標題真的要改一下 免得中『人身攻擊』獎 04/02 20:23
推 xomega: 我強迫自己看都看不下去...注意喔是強迫 04/02 21:18
→ xomega: 火影起碼我還看到再不斬 04/02 21:19
→ cypher4444: 為什麼要叫明哥小丑 04/02 21:54
因為我只記得明哥的外號JOKER
沒參加過亂護的活動,寫這篇當下沒注意到只有五-2-1免責
文章既然已發出,現下我也做好最嚴重會被判為惡意訪客的心理準備了
被判罰什麼我都沒有意見
我看了一下版規,應該主要是 版規四/五-1 違規跟 版規三違規
有被娛樂到的我很開心,有被冒犯的族群抱歉了
晚點會對文章作些修正,若好奇原本樣貌的可以到我私人空間
如果新版本仍有違規,請見諒並告知,我會再度修改
http://goo.gl/cRHwkf (文章鄙俗,私人空間,慎入)
※ 編輯: shaiker (220.135.42.38), 04/02/2016 22:12:14
推 djboy: 我挺你! 04/03 11:21
推 kerlakerla: 態度好給推 04/04 16:50
推 Tattos: 推 04/05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