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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si (印璽)》之銘言: : 這次我在重車板第一次發文,只覺得有點生氣,不是要來討戰的,不要噓我 囧 : 我喜歡重機、喜歡引擎的聲浪、更喜歡那種駕馭感,可是我還沒有重機= = : 我希望台灣重機的路權能夠開放到高速公路,這就就能騎車到墾丁~我在墾丁天氣晴XD : 可是..今天在中和等紅綠燈時,拍到的....(台64線中和端) : http://www.badongo.com/pic/3159810 車號都處理過了... : 也許這樣發文有點像是潑冷水、來討戰的,發文前我也在想著要不要發... : 可是我還是決定發= = : 也許他不是故意的,可是我還頗生氣,因為在停紅綠燈之前, : 有座橋,我不知道是什麼橋,上橋前的平面道路重機已經在鑽車陣.. : 如果是板上的板友,真的很抱歉拍下你....Orz 其實關於一些台灣法律的奇異規定, 大家在推文中也已經將”適切性”這個主題講得非常清楚了, 但在”重機違規”這方面, 我認為卻有兩種不同情形應該被分開檢視。 就簡單拿原PO提供的資料來看好了。 第一種就是關於法條的不適切規定: 就如照片中紅牌不得停機車停等區等等, 我前面也說過,關於這部分的討論大家已經有個不錯的結論: 惡法亦法,雖其質為”惡”,但單單以”法治”的觀點出發, 我們仍然有義務要來遵守。 但這部份見仁見智,有些車友認為雖如此規定, 但在顧及安全性以及整體交通順暢的考量下, 還是應該在以上這些不適切的規定處做些許變通, 就算真的被罰那也就認了, 這樣的觀點小弟其實十分認同, 寧願犧牲一點自己來顧全大局,其精神令人讚賞。 但還是再強調一次,這些法條遵不遵守, 全看個人自由意志, 願意遵守很好! 不願意遵守雖犯了惡法,但也沒有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 甚至是對法令做出了適當的變通。 所以若未來路上看到這種”適當變通後的違法”, 我想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再討論也無意義, 也無須拿其他四輪駕駛的違規來做比較。 因為爭議存在於法條本身。 第二種則是會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的行為, 例如原PO提到的,在行進間鑽車陣, 這就確實是個明顯不合宜的行為, 我們都不希望,重機族群開放種種路權後, 被其他上路族群認為我們只是享了更多權利的”飆車族”, 我知道有某些反彈很大的四輪駕駛始終認為, 開放重機路權只是給我們更多可以”濫用”的便利罷了, 覺得給那些飆車族那麼好過幹嘛? 還讓他們走快車道、快速道,根本是路霸嘛, 這些或許是因為其他用路人,將對目前部分小綿羊亂象的反感, 直覺的套用在重機族群身上, 事實上這也沒錯,版上很多車友不也都說: 重機也是二輪,也還是機車, 既然如此,就不能怪其他用路人這樣的反彈。 所以,我認為在這部分提出來討論才是比較有空間的, 這樣的行為本就該制止, 若在看到此些被檢視的行為時,(我覺得這稱不上放大鏡之名) 卻說那為什麼不去看看汽車亂鑽的有多少人? 大家都會亂鑽為什麼只來講重機? 這樣的想法或許有些消極,(個人言論若有冒犯處敬請包含) 因為我們並不希望也成為其他違規族群之類, 這樣就好像是在說”大家也在違規,憑什麼來抓我”的感覺, 所以我想這些”違規破壞名聲”的個案,提出來大家警惕也無傷大雅, 重點是出發點在於,我們不能也不該成為其他用路人認為的, 我們只是享了特權、排氣量比較高的”飆車族”, 所以在這方面的遵守,是有絕對的必要性。 我們應該以更積極的態度來維護我們爭取來的權利, 還有改變他人對我們的印象, 畢竟現在在我們身上被冠有很深的stereotype, 要是有一點點的危害到他人用路的權利, 我們的”標籤化”可能在台灣永遠也洗不清! 此時,才是真正所謂的”拿放大鏡來檢視”我們重機族群, 只要有稍稍一點點的違規,便隨即更加深對我們先入為主的反感。 這點在媒體種種的報導就可看出端倪, 所以拿放大鏡檢視的,並不能說是我們這些, 看到某些負面舉動而憂心忡忡的車友們, 大家的心都是希望重車族群能更好、受到更多的尊重, 不是嗎? 以上為小弟個人十分理想化的見解, 見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9.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