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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因是一位作日漫研究的學術界前輩。她最近看到學生 找到的一篇阿推的訪談,刊載在1995年《High都市漫畫休閒 誌月刊》第四期。阿推總是宣稱自己師承墨必斯,對日系漫 畫多少有點輕視。他的編輯的談話如下:   編輯:那麼,根據你的遊歷經驗,      能否分析一下美、日、歐道三個地方的漫畫特色      與你個人的感受?   巴力入(阿推):   美國和日本是通俗漫晝的大本營,是漫畫比較受大衆注   目的地方,歐洲則是創作者比較會在意的地方。因為全   世界的漫畫市場流程,通常歐洲是創意的源頭,然後美    國會把它拿來炒作成市場主流,之後日本再從美國人手   上拿去加以通俗化,以獲取更大的市場收益,此時的歐    洲漫畫就變成非主流了。    但今日情況也不只如此單純‧有時被美日兩國消化、稀    釋後的通俗創意,也會逆流回歐洲而被重塑金身。比如    Jeof 和 Frank Miller合作的《HOT Boiled》,就是極    為明顯的例子,乍看有點像美式的暴力英雄漫畫,但細    觀故事精髓和畫面風格絕對是純歐系血統。    https://www.amazon.com/Hard-Boiled-Frank-Miller/dp/1878574582    (此處雜誌誤植 Geof Darrow 的名字。) 這種發言看在日漫愛好者眼裏大概算是引戰,前輩平日對歐美漫 本就沒有太大興趣,看到第一段後大為光火,公開批了阿推一番。 (順便引出了後續一些同好追查,發現阿推的作品入歐報導可能 是過度澎風。) 引用長輩意見:   「歷史傳承不是這樣。是法國開始這種基本漫畫分格法沒錯。    但之後,美國與法國一直使用這種文法,直到90年代吧。中    間改變得比較少,美國迪士尼大約從1930年代開始出版漫畫,    超級英雄漫畫是1939年左右,也就是二戰時。而日本在1921    年引進了基本漫畫文法後,在1946年手塚開發出新的漫畫文    法,然後同時代的人接收、變化,產出了與基本漫畫文法不    太一樣的日本戰後文法,而這文法在1960年代接受了劇畫、    1970年代的少女漫畫文法,逐漸變化出我們現在看到的文法    。所以歷史傳承不是這樣……   」   「現代基本漫畫文法是法國政治家、畫家Rodolphe Töpffer以    分格、圖文結合的方式繪製出作品。這種表現方式有別於單    幅的諷刺(漫)畫,之後,慢慢發展出了均分格,以人物角色    說故事、對話用汽球框等表現手法。這個整體叫作現代基本    漫畫文法。    之後,就我所知,法國、美國、義大利的漫畫,大約都依照    著現代漫畫基本文法。日本則在1946年手塚畫出《新寶島》    之前,用的都是現代基本漫畫文法(雖然有少數的運鏡、破    格的手法)。一般會說手塚的是「戰後日本漫畫文法」,是    從現代基本漫畫文法中變形出來的文法。    當然,在1945~1960年代,手塚的「戰後日本漫畫文法」與    現代基本漫畫文法,乃至劇畫、三段式分格漫畫等同時並存    於日本,大約到1980年代,才互相揉合分枝。       因此,現代基本漫畫文法與「戰後日本漫畫文法」是不一樣    的。   」 看她的意見,似乎是主張歐漫分別影響美、日後,就大家田無溝水 無流。在學到漫畫基本文法後,美國自顧自去發展他們的超級英雄 ,但基本文法到今日都沒有改變。日本則是到了手塚後大為創新, 後來發展出一套獨特的戰後漫畫文法。    這個漫畫文法定義可能是有什麼學術上的意義,我們只是吃瓜的漫 畫讀者就不好多說什麼了,但我認為雖然阿推過於簡化了漫畫史, 而且忽略1995年的漫畫趨勢已經不再是1955年。但他講的漫畫文化 大流向我是贊同,所以作了一些整理來回應。 想想字都打了,順道也留一份在公開的地方。不過因為是討論延申 出的隨興文字,有很多是為了簡化所以不那麼精確的講法就請大家 指正時輕一點啦(像是 Graphic Novel 定義我就只是用個概念, 大家知道我意思就好,不要較真戰定義XD) 以下引:   簡化來說,廿世紀初期歐漫有很多表現形式都直接影響了美漫 文化起源(像當紅的丁丁歷險記),例如: Graphic Novel形式傳 到美國直到現在都是主流出版方式之一,還有報紙漫畫由政事諷刺 改變為的娛樂條漫,到了美國結合廉價科幻萌芽期出現了火星公主 (強卡特戰記),之後直接換背景變成了Tarzan、Flash Gordan、 Shadow、Buck Rogers,最後才由 Buck Rogers 加上偷來的科幻短 篇點子抄出了1938的Superman,進而開啟美漫大眾文化時代。Comic Stripe 到關鍵性的 Buck Rogers ,再引領科幻和冒險條漫風氣最 後成為 Superman參考來源,雖然並不能說Rodolphe Töpffer直接 變成了Superman,但我認為這中間有歷史傳承是很客觀的講法。        日本這邊,北澤樂天到田河水泡這期間都很明顯是受到歐漫影 響,但如果現代漫畫要從手塚才起算,先不提迪士尼對他的影響, 像他大量改編各小說情節的手段,以其脫離單兵作戰文化,將畫漫 畫這件事團體化產線化的方式,也都是來自美國漫畫發展出的作法。      我覺得阿推講的影響是偏向文化面,所以我贊成由歐漫往美漫 再往日漫這個方向的說法(但那是講古,在阿推那個年代也已經不 是進行式)。現在很多人推崇手塚時會提到的變格、跨格、破格、 對讀者說話,或之後日漫表現傑出的效果線運用,歐美在報漫時期 就已經常用,之後日本漫畫家用得更加嫺熟才發揚光大。這些技巧 我不確定可不可以用所謂的基本文法或戰後文法來分?但扣掉這些 之外,我記得 Scott McCloud(一個蠻有趣的漫畫家兼漫畫分析師 ,能將漫畫技巧作成量化分析)有提出日漫最大影響是在手塚以前 ,美日漫畫幾乎都是「觀景窗」模式,之後日漫大力發展了「主觀 視角」模式(中文版書不在手邊所以確實用語我不確定),順帶興 起了各式花式應用(像「用集中線表示感情」)。這個影響之後間 接回流到美國,也改變了美漫之後的創作表現。(歐漫則是自顧自 發展沒在理你們)。這個原因大概就可以歸功日本人說的「手塚貢 獻是將電影分鏡手法引入漫畫」。不過我覺得阿推要講的不是技法 這件事。   文化面的影響可不可以作優劣之分這很難定論,但我絕對同意 技法演進不一定跟表現優劣成正比,就像很多年後 Alan Moore 仍 然靠傳統的定格漫畫形式同時成為藝術表現和娛樂漫畫標竿。      阿推的發言雖然從日漫喜好者角度去看會很不服氣,但就整個 漫畫發展史上來看他只是過於簡化地描述史實而已。如果「歷史傳 承」「線性」這些名詞在妳的研究領域有什麼特別敏感的意義,那 我可以改用「文化輸入/輸出」來表達漫畫基因的流動方向。只看 日本的話,或許文化改變只有戰前戰後之別,但這段期間的日本( 被迫)不是一個封閉國家,而世界環境一直都是文化強權會造成流 動,日本的漫畫也不是突然自發式就改變了。      回到阿推說的「通常歐洲是創意的源頭」,這顯然大家都有共 識。歐洲將漫畫形式和早期文化輸入到了日本和美國之後,才各自 發展分道揚鑣。   歐漫帶來的報漫風格偏向成人,雖然幽默但有社會性,還不具 備兒童導向。歐州血統的日漫在手塚以前的方向也是這樣,改變不 大,這種風格下雖然後來出現兒童漫畫家,但成績並不突出。手塚 也認為這是之前的兒童漫畫家並沒有去思考兒童適性造成的。   美漫初期也是這樣,即使大力水手、白朗黛,一開始也不是專 為孩童製作的,貝蒂娃娃乍看是兒童卡通卻充滿了政治諷刺。直到 1920~1930年間,報漫發展開始與科幻結合,1938年超人誕生才開 啟大眾市場,短短十年間,超級英雄進入廣播劇、進入動畫、進入 真人影集和真人電影。另一方面,報紙漫也與電影文化結合,誕生 了佛萊雪兄弟工作室(Fleischer Studios) 和迪士尼動畫產業, 所以阿推將「把漫畫拿來炒作成市場主流」這件事歸功給美國,客 觀來說是沒問題的。雖然美漫主要輸入國是歐漫文化,但這時的美 漫和歐漫已經朝向不同方向發展了。   日漫公認是在手塚手上發生改變。但初期的手塚,作畫技巧( 歐漫的效果線、美國卡通的大眼睛)承襲前人,作畫風格(人物變 形卡通化)來自迪士尼,故事題材改編自科幻小說和美國文化(手 塚一年看超過 365部電影,很多作品都是直接文化挪用,最直接的 就是後期的《七色鸚哥》),就連「分鏡電影化」這件事在日本都 不是他第一個想到的。也不只是手塚,美國動漫娛樂作品在戰後大 量進入日本,同時駐日盟軍司令部(GHQ) 刻意干涉和打壓漫畫使 用本土文化素材,這個時期的美國對日本來說,確是漫畫文化的主 要輸入國。   手塚揉合各種前人技巧發揚光大,讓多樣性的未來有了可能。 漫畫可以子供向、可以女性向,的確是通俗化,改變了普羅大眾的 接收度。在他之後日本動漫畫比美漫還早發展成社會重要產業,阿 推指其「從美國人手上拿去加以通俗化,以獲取更大的市場收益。 」不能算錯。不過雖然現代日漫主要影響來自美國文化,但這不是 貶低日漫,60年代後的日漫和美漫就朝向不同方向急速發展了,到 了阿推的年代已經逆向影響了歐漫和美漫。(雖然他用了一種不甘 心的講法否認。)   阿推訪談中最刺眼的應該是他透露出的歐漫優越感,但這與其 說是阿推的偏見,不如說他反應了歐漫作者有的一股傲慢。Comic Stripe系的後裔看不起娛樂化的媚俗,Graphic Novel 系的後裔看 不起超級英雄廉價感。即使卡通化的作品,他們也寧願捧自己的丁 丁歷險記、藍色小精靈或者高盧歷險記更甚於迪士尼。這也不只漫 畫界,到現在還有很多法國人(廬貝松)認定星際大戰抄了星際特 工瓦雷諾。我認為現在歐漫──這指稱範圍雖然有點大──目前主 流傾向還是保留廿世紀初那種想要文以載道、唯美致上的藝術家性 格;美漫、日漫發展雖然具有更大的多樣性,但主流幾乎都放眼商 業娛樂市場,早期柯比獎、艾斯納獎得獎常常曲高和寡,即使「暢 銷」也不是暢銷在漫畫銷售主戰場,所以後來很多作家傾向不走獨 立發行路線,而是透過融入現有商業團隊,以既有IP透過平行世界 的方式寫非商業導向的得獎故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22.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Heroes/M.1595577364.A.D60.html
biglafu: 歐漫...推Requiem Chevalier Vampire 07/24 16:06
biglafu: 真的唯美致上的藝術家性格 07/24 16:07
Albito: 推 07/25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