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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屆才真正開始追看星光,對以往總冠軍的計分方法不了解,所以一直存在疑問。 對於“積分賽40% 決賽第一場30% 決賽第二場30%”要怎麼算? 官方也沒有明確的算法 目前我能想到的是大學時期的普遍的總成績計算法 按照一般大學“作業分+期中考分數+期末考分數”的計分方法 積分賽若拿滿分是180分,選手總決賽的分數計算法如下: {(積分賽總分/180) X 40%} + {(決賽第一場分數/30) X 30%} + {(決賽第二場分數/30) X 30%} = 選手最終成績 (滿分100%) (滿分100 ,目前滿分為40 ,名字旁為積分賽總分) 林欣甫(152) = 38.78 賴淞鳳(146) = 32.44 鄭心慈(143) = 31.78 谷 微(141) = 31.33 陳雪芬(137) = 30.44 孫盛希(137) = 30.44 對於4:3:3的分配方法,個人覺得這是比較公平的算法,但是我覺得製作單位應該不是採 取這種算分方法。 若大家知道明確的算分方法,請給予糾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2.191.201
kishetea:上屆的分數不是這樣計算,然後這次積分計算方式跟上屆相 01/27 23:26
condition0:你錯了 XX XD 01/27 23:26
kishetea:同,連分數計算方式的Video都沒改過,所以應該不是這種 01/27 23:26
kishetea:方式計算 01/27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