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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團韓國好輕鬆的感覺 香港就比較會花到錢~~ -- 好吃.好玩.好看 希望成為這樣的聚集分享網誌 http://www.wretch.cc/blog/dressingfr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10.111
smilewish:大哥一哥真的太...................................A了 05/07 22:39
Same:被包王XDD 05/07 23:08
webka:龍蝦!!吃超好的, 看來就爽快吃好了, 之後再準備跳XDDDDD 05/08 00:41
a27281591:現在只怕浩翔太摳 反而離設定金額最遠= = 05/08 01:41
a27281591:明明就浩翔比較像背包客玩法~~~ 05/08 01:41
thedeathhero:浩翔摳到都快破皮了吧.... 05/08 11:02
itismeow:韓日兩國基本花費都貴很多 同底價好像不太不公平吧 05/08 14:32
sininabo:雖然懲罰是整弟弟~但因浩翔都沒輸過~想看他們輸會怎樣XD 05/08 15:35
aax:可是當初行程也是射飛鏢決定的啊 抽到東京只能說算他們衰XD 05/08 17:03
shockbill:覺得任務不公平 浩翔那組還要花錢 甫修只是玩遊樂器設施 05/08 17:32
andrew2429:到甫維修那組如果金額太少也有可能輸阿 05/08 22:05
andrew2429:所以花得多花得少還是要看底價開的高低。 05/08 22:06
webka:浩翔到處凹人有損國格, 歐美還醬搞人家直接給你thumb down 05/08 22:34
aax:有損國格都來了XDDDDD 05/08 23:13
dumbghost:那也要有人氣有交情才凹的到啊!再說背包客不就是出外靠 05/08 23:46
dumbghost:朋友的嗎? 05/08 23:47
freda1:大家也太認真,不過只是個節目 05/09 10:51
aycc:出外靠朋友不代表要凹人家哦! 05/09 11:15
swp:這系列看台客修越看越真的是~節目效果也不是這樣做的咩~ 05/10 01:56
swp:花錢真的花很大> <~~~彥甫好辛苦~~~ 05/10 02:13
souta0829:大概想故意要讓彥甫跳旅遊塔吧...浩翔跳過,彥均也跳過啊 05/10 12:28
purpose:對天團很失望,第一集韓國烤肉老闆熱情要請客那是無所謂, 05/12 09:07
purpose:這次部隊鍋-人參雞,是主動跟香港人詢問能不能請客。這種 05/12 09:08
purpose:比賽方式,將心比心,我是另外一組輸了也不甘願啊 05/12 09:09
purpose:而且,這跟之前拿著攝影機問民眾能不能給插隊,也一樣道理 05/12 09:12
purpose:明明心裡不太願意,被你一直拍,人家不想丟臉只好幹在心裡 05/12 09:13
Same:對阿 有夠失望的 生活與倫理 公民與道德都沒學好 書都白讀了 05/12 10:43
purpose:樓上請自重。「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05/12 11:50
purpose:刑法 309 條 05/12 11:51
Same:我也只是像你一樣表達我的失望阿 難道不能將心比心嗎 05/12 12:02
LStrike:309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05/12 16:23
mu178:這種句子百分之百不構成公然侮辱 05/12 16:30
souta0829:我覺得這種事不需要太當真,要播出應該有徵求當事人同意 05/12 17:58
souta0829:而且很多時候店家排隊的人根本就他們自己找人來set的... 05/12 17:59
souta0829:畢竟大家只看到電視前的畫面,背後是怎麼安排的沒人知道 05/12 18:00
purpose:小弟認識一個人也認為對方告他公然侮辱告不成,然後... 05/12 20:54
purpose:他就跑去台北開偵察庭跟檢察官解釋了 05/12 20:55
purpose:插隊的部份,很明顯像最近的決戰五都,主持人都有真的排隊 05/12 20:56
purpose:但是過去是真的有發生拿著攝影機拜託民眾,求給方便的情況 05/12 20:57
Same:所以浩角翔起要告我嗎? 不好吧 我這麼愛他們耶 哈 05/12 21:24
msa8529:希望謎底是一個天文數字 然後金鐘主持人去跳塔這樣 XD 05/13 01:56
mu178:我是不知道你的個案和same一不一樣 但被告了之後出庭是一回 05/13 23:54
mu178:出庭了會不會被起訴又是一回事 以same這句來說百分之百不起 05/13 23:55
mu178:訴 這算是滿基礎的法律規定 事實上浩翔也不可能告這種東西 05/13 23:56
mu178:提醒網友注意網路禮節值得鼓勵 連這句都不能推太矯往過正了 05/13 23:59
mu178:而且認真的講 你引用309就不對了 事實上這算310誹謗 但是是 05/14 00:03
mu178:對可受公評之事的誹謗 所以還是不成罪 真的去告就搞笑了 05/14 00:04
aax:大家也太認真了 XDDDD 05/14 11:04
Same:其實起不起訴真的是一回事 但先用法條來嚇嚇你會跑法院 05/14 13:34
Same:對一般沒法律概念的老百姓來說 光聽到法院就夠讓人心生畏懼 05/14 13:35
Same:的了 起訴絕對不是唯一目的 05/14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