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edatorH (Predator)》之銘言:
: ※ 引述《sea10000 (阿咩)》之銘言:
: 沒什麼好介紹的 還是報警
: 警察不做事 投訴
: 投訴沒用 找他上層更大的 投訴
: 警察領納稅人的錢為的是什麼 就是處理這種狀況
: 他們受專業知識及訓練〔雖然個人有點懷疑〕 當然是交給他們
: 你要自己找東西去對抗對方
: 一來自身可能受傷
: 一來對方找麻煩的話 可以反咬一口的 再加上現在有許多欺善怕惡又沒知識的警察
: 可能會變成自己講不過去
: 個人還是不建議找什麼東西來防身 甚至有帶攻擊的東西
: 特別是在這個圈子裡
同意樓上,
由於我們沒有積極防禦與四牆原則的概念,使用武器會在比例與時機上產生很大的
法律爭議。
這時,諫議的是「積極蒐證」
例如錄影、拍照、等等可供檢方法官求刑判刑的體依據,
如果是三人以上之「眾」,光本刑 或組織犯罪、檢肅流氓條例就夠他們受的
此外,
還要訴諸社會壓力,
水果是一個好處、民代是一個好處,更好的,積極搜証用在警方的不作為上
來一個公務人員廢弛職務、或瀆職,就更有趣了
三效合一,這樣,你才比較容易站得住腳
如果你是低收入或其他弱勢團體,法律扶助會亦可以為你撐腰。
善用社會資源,會比舞刀弄槍來的安全、和平、與有效~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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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4.98.30
※ 編輯: KarateWu 來自: 122.124.98.30 (10/31 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