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從政治事件讓我想到的問題 但是我不希望討論到最後變成在討論政治啦...
看到今天凌晨有群眾開車衝撞高雄地檢署的鐵門 那畫面真的是怵目驚心
我今天也特地問了我同學(他老爸在當警察) 這種情況下可不可以一槍斃了開車的人
他給我的答案是可以的
美國那麼注重人權的地方 警察一但自身安全遭受威脅 還是可以立刻拔槍制服歹徒
而且他們開槍的原則是打到歹徒沒有反抗能力
對 或許警察會考慮到一旦開槍 場面一定會更混亂不可收拾
但是今天開車衝撞的人已經完全危害到公共安全了
今天他開的是一台三噸半的卡車 或許警察那邊的人牆還擋得住
但是要是今天換成一台砂石車 那大概是個無法想像的畫面
那 警察是否可以以更強硬的方式 至少對空鳴槍好了 來造成一些嚇阻的效果
還有一點我滿納悶 昨天的場面已經在暴動的邊緣了 為什麼也沒有鎮暴車待命呢?
真的 因為我真的覺得開車衝撞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
我對於台灣警察的制度不是很了解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不談政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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