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在台南最初接觸的是新港社的平埔族, 赤崁城的土地是他們提供的,
所以他們才遷到新市去. 荷蘭傳教士干治流士(G. Candidius)即先到新港
社去學習新港語(西拉雅的平埔語), 進行傳教.
東印度公司的傳教士在傳教, 教化平埔族的子弟時, 採用的共同語是新港
語. 教士們使用羅馬字表記新港語, 教材則使用新約聖經, 信仰教條, 十
誡等譯成新港語. 一方面亦教習荷蘭語, 教化時禁用荷語以外的語言.
接受過荷蘭教化的平埔族, 能夠用鵝毛筆管沾墨汁, 使用羅馬字綴寫”番
語”, 這種書寫法寫成的以土地契約為中心的文件叫做”新港文書”, 而
土地契約叫做”番仔契”.
”番仔契”是漢人移民和平埔族所締結的土地契約書, 右邊用漢字, 左邊
用平埔語羅馬字對照, 觀其年號, 以康熙, 雍正和乾隆為多, 間也有嘉慶
的. 這種新港文書不但對文化史, 並對社會經濟史作了極大的供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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