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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ian 看板] 作者: SowJan (男兒哀歌) 看板: a-bian 標題: 台灣百年回顧---記事篇 時間: Tue Jan 18 19:49:03 2000 台灣百年回顧---記事篇 作者: 謝嘉祥 政經發展史 有進也有退 台灣一百年的發展,大體上是從前近代體制往近代社會發展的歷程。當然,此 一發展是一個方向,其間的歷程並非一路往前的,有時也有倒退的現象。以下 分政治體制、經濟發展、社會演變各個範疇分別討論。 一、 政治體制 台灣自從一八九五年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第一個殖民地以後,開啟了有「憲 法」的國家統治。但是,一百年來台灣的政治體制卻始終處於「特殊」的狀態 ,縱使近年來,隨著解嚴、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台 灣固然已朝向自由化、民主化的方向改革,仍未能回歸正常的憲政體制。 (一)、從殖民地特殊主義往內地延長主義發展 一八九六年日本國會通過「六三法」,賦予台灣總督「律令制定權」,使其可 以在台灣便宜行事,制定台灣的單行法規。不僅如此,由於一切法規欲在台灣 生效,皆須台灣總督府的採擇、宣告,使得日本國會通過的法律欲在台灣實施 ,也須取得台灣總督府的同意、配合。如此,台灣基本上不受日本憲法下的實 定法體制的支配,成為日本帝國領土中的「特殊法域」,而展現了殖民地的特 殊性。由於「六三法」是以台灣為實施範圍,因此在台灣的本地人與日本人皆 受管轄,相對地台灣人在日本本土便不受其管轄,而擁有較多的自由。 基本上,從六三法到以後的法三號,台灣總督皆享有一定的律令權,但是就法 律規範的本來意思而論,六三法與三一法基本上獨立法域的味道較為濃厚,相 對的法三號體制則朝向內地延長主義,儘量將台灣法律制度與日本法律齊一的 味道,因此從整個六三法體制的演變來看,乃是逐步從殖民地特殊主義轉向內 地延長主義的方向發展。 雖然如此,終日本治台五十一年間,台灣的政治制度始終未曾和日本本土一致 過,而在(特別是一九三七年開始的)戰爭動員體制下,台灣更遭到日本軍國 主義嚴厲的統治。 (二)、從「非常體制」到回歸憲政 一九四五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開始,台灣就處於「非常體制」,從行政長官公 署擁有的類似日本時代總督的大權,到台灣特殊的政經體制,皆展現了「非常 」的特色。一九四七年七月八日,國民政府通過「動員戡亂完成憲政實施綱要 案」,正式宣告國民政府以總動員法為主要依據,可以對經濟物資、交通工具 進行管制,限制反動集會宣傳,並且對於罷工等情事加以限制禁止。此舉使得 仍然籠罩在二二八陰影的台灣,已然進入動員戡亂體制。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 日,台灣開始經歷長達三十八年之久的戒嚴時期,之後警備總司令部進一步發 佈有關戒嚴時期的相關條例,防止非法行動、管理書報、非經許可不准集會結 社、禁止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一切行為。在政府有效的控 制下,台灣的社會進入了長期「安定」的狀態。其間,中華民國於一九四七年 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行憲,但是當行憲之後的第一任總統尚未選出,中華民國 政府還沒有根據憲法組成之前,國民大會已進入了臨時條款時代的準備工作。 隨著一九四九年中華民國政府轉進台灣,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體制就成為中 央政府的基本憲政結構。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初期,(由於不具足修憲程序所需的國民大會代表人數)還 宣稱要把(包括臨時條款在內)的憲法體制帶回中國大陸。但是,一九六○年 蔣中正總統尋求三連任開始,便以大法官會議的解釋為依據,開始修改臨時條 款,展開總統擴權的歷程。最後,一九六六年在國民黨當局主導修改臨時條款 下,總統的權限達到高峰:授權總統得設置動員戡亂機構,調整中央政府之行 政與人事機關,此舉使得總統得以合法的設置國家安全會議,由其擔任主席, 藉此決定國家基本的大政方針,乃至於整個政府總預算的編列。 除了憲政體制的變動,一九五○年國民黨展開改造,一九五二年國民黨轉化為 「革命民主政黨」,貫徹「以黨領政」、「以黨領軍」之精神,建構了此後強 人威權體制,主導國家機器的運作。 直到一九八七年,在野人士的持續要求,及國民黨當局此時亦有改革意向,朝 向改革方向發展,七月十五日宣布解嚴。不過,戒嚴雖然解除了,卻因為國安 法限制了戒嚴法規定解嚴後可以要求司法再審的制度,使得戒嚴時期案件的平 反爭議難以循司法途徑解決,而動員戡亂的體制也仍未結束。 一九九一年四月是國民大會通過了憲法增修條文,五月一日李登輝宣布廢除動 員戡亂時期,同時公布憲法增修條文。此後,隨著第二屆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 ,台灣自由化、民主化有了初步的成績。另一方面,隨著動員戡亂體制的結束 ,象徵中華民國政府在法律上結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內戰關係。 二、 民間的訴求    與政治改革 相對於政治體制長期以來,以忽視台灣民意的狀態,進行上對下的高壓支配統 治。台灣本土菁英除了武裝對抗之外,在體制內亦不斷要求政治改革,以追求 自由化、民主化。 (一)、從撤廢「六三法」到設置殖民地議會 一九一四年體制內的政治抗爭開始展開。當年林獻堂正式組成「台灣同化會」 ,主張「台灣人」應享有與「日本人」平等的權利。次年被台灣總督府下令強 制解散。後來以林獻堂為主的士紳便明白提出撤廢「六三法」的主張,此舉乃 是追求日本本土自憲法以下的法律、制度能在台灣一體適用,然而與第一次世 界大戰後,美國威爾遜總統提出的民族自決主張互相抵觸,故林呈祿提出設置 台灣議會的主張後,成為台灣人對統治者抗爭的重要訴求。而雖然台灣是日本 的殖民地,但如果成立有立法權和預算權的台灣殖民地議會,台灣的住民(包 括在台灣的「日本人」)透過選舉,選出議員,在議會中便可決定台灣本身的 法律,控制財政,制衡總督府。一九二一年林獻堂領銜正式向日本帝國議會提 出「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書」。此後的十三年間,前後共發動了十五次的請願。 從一九三一年開始,總督府鎮壓行動轉趨積極,台灣民眾黨、文化協會、農民 組合相繼被檢舉,失去活動舞台,除了強力鎮壓之外,日本當局為了安撫台灣 人要求改革的情緒,在一九三五年亦進行有限度的「地方自治」,使州、市、 街、庄的民意機關有一半的席位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不過,權限相當 有限,全台性的民意機關也始終沒有成立。 (二)、「二二八事件」與地方自治的展開 戰後,脫離了日本殖民地的地位,台灣本土菁英仍要求自治,希望當家作主, 但是,國民政府的政策與陳儀的失策,不僅使台灣本土人民的希望落空,更造 成其對政治、經濟、社會各層面施政不良的不滿。一九四七年二月,以取締私 煙為導火線,造成二二八事件。 官方對二二八事件的鎮壓過程中,以清鄉、掃紅,造成本土菁英大量的傷亡。 而為了安撫民心,政府也承諾改革,並滿足人民參政的願望。一九五○年,國 民政府為了安撫人心,鞏固台灣內部,並形塑民主的形象,開始以行政命令推 動地方自治,先是縣市長及議員民選,而後再成立省議會。但是,官派的省主 席,使得地方自治權限越大的政府機關反而越欠缺民意基礎。 (三)、萬年國會與國會全面改選 政府遷台後,以中央民意代表無法改選為由,先由立法委員表決延任,再以大 法官會議釋字三十一號,及總統批示的方式,確立了中央民意代表延任不改選 的原則,建立了萬年國會體制。 自一九五○年代中期起,來自中國大陸自由派人士雖了解國會全面改選的必要 性,亦多以各省籍人士選各省籍中央民意代表為訴求,只有李萬居明言依人口 比例改選中央民意代表,要求權力分配民主化、合理化。在《自由中國》被封 殺、反對黨無法組成後,沈寂的一九六○年代,低沈的政治氣壓壓縮了言論的 空間,遂以要求台灣籍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成為訴求的主流,而以一九六九 年舉行中央民意代表增、補選暫告一段落。一九七二年開始的增額中央民意代 表選舉,不僅提供了台灣本土政治菁英進入中央民意機關的管道,定期舉行的 選舉則成為宣傳民主理念的重要場合。 一九七八年美國與我國斷交,政府停止當年舉行的中央民意代表選舉。《美麗 島》雜誌與其他在野菁英,改採群眾集會的方式,要求政治改革。次年國際人 權日十二月十日在高雄便爆發了轟動一時的「美麗島事件」,黨外的菁英大量 的遭到逮捕。一九八○年舉行的軍法審判,透過大眾媒體的相關報導,美麗島 事件涉案人的政治主張相當程度得到傳播的機會,也取得了部分人民的支持。 透過了家屬及辯護律師的加入,持續了台灣民主運動的發展。解嚴以後,中央 意代表全面改選成為改革的重點。國民黨當局主導下於一九八九年通過中央民 代表退職條例,最後透過大法官會議釋字二六一號解釋,決定一九九一年底為 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退職的最後期限,以退職的方式完成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革 工程。 三、經濟發展 自一九○○年以來,台灣的經濟制度朝向近代國家的體制發展。在日治時期, 除了完成經濟近代化的基礎建設外,台灣在一九二○年代便展開農業「綠色革 命」,一九三○年代工業化積極展開,工業生產總值首次超過農業。中華民國 政府遷台後,在美援的協助下,以農業培養工業,由進口替代到出口擴張,工 業迅速成長。一九八○年代中葉開始,經濟自由化改革日漸展開,並努力加入 世界自由經濟體制。 (一)、近代化基礎建設與殖民地的掠奪 日本統治台灣之初,沒有官方掌事的海關,沒有官定的貨幣,土地所有權相當 複雜,且沒有清楚的地籍、戶籍制度。因此,到一九○五年為止,台灣總督府 完成了關稅與貨幣的整編、土地調查與土地改革、台灣財政的獨立等工作,同 時開始全面性的戶口調查。 結果,除了完成台灣經濟體制與貨幣的整編以外,也完成了廢除大租戶,確立 小租戶為地主的土地改革。土地改革增進了土地流動的可能性,加上其後日本 當局展開的林野調查,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林野都透過調查而國有化。台灣總 督府掠奪了這些林野以後,再透過官有地放領的方式,轉移給來台投資的日本 資本。 (二)、工業化的展開 日本領有台灣以後,為便利日本資本在台灣的發展,以及為了減少日本每年向 外國購糖的支出,便以糖業為經濟發展的重點。為了鼓勵日本資本家來台發展 ,提供包括資金援助、原料確保、市場保護在內的新式製糖業保護方案,同時 禁止台灣人自己組成會社,使台灣本地資本(不僅糖業)必須附屬於日本 資本 ,才得以存續。 一九三一年爆發「九一八事件」,日本開始進入了所謂的「十五年戰爭」時代 ,軍國主義籠罩下,日本將台灣明白定位為日本的「南進基地」,積極推動工 業化。但是除了軍需工業及相關產業以外,原本從日本本土輸入的日用品,也 逐漸由在台灣開辦的相關輕工業所替代。經過一九三○年代的工業化推展,一 九三九年工業生產總值,超過農業生產總值。 (三)、戰後初期的經濟問題 在日本當局發達日本資本的考量下,台灣本土資本若非淪為附庸,便欠缺大展 身手的機會。戰後接收後,陳儀以「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為由,限 制台灣本土資本的發展空間。而台灣一定程度上必須扮演支持中國大陸經濟情 勢以及戡亂戰爭的後勤角色,難以取得經濟復甦所需要的人力、財力。 二二八事件以後,官方已經放鬆原本對私人資本的抑制,原有的經濟統制政策 也有所改良。但因為當局始終低估台幣的幣值,透過法幣與台幣的匯兌,使台 灣被中國大陸嚴重的通貨膨脹波及。更嚴重的是一九四八年以發行金圓券作為 應付中國大陸惡性通貨膨脹的手段時,台灣進一步被捲入中國大陸惡化的經濟 情勢之中。通貨膨脹壓力更趨沉重,經濟也更加惡化。 為了面對此一問題,以一元兌換舊台幣四萬元(兌換美元兩角)的新台幣幣制 改革於一九四九年展開。此舉不僅開啟了新的貨幣階段,次日陳誠下令停止與 中國大陸的匯兌往來,正式切斷台海兩岸的財經聯繫管道,這也成為此後雙方 經貿關係的基調。 (四)、美援與外資的引進 在一九五○至六○年代初期有效促進台灣經濟安定最重要的外在因素,便是來 自美國的經濟援助。當時美援至少透過兩個有效的途徑來維持台灣經濟的安定 ,首先是經由剩餘農產品援助或進口物資援助及貸款的援助,補助台灣當時因 外匯短缺產生的重要民生物資供應不足的問題,減輕需求大於供給所產生的物 價上漲壓力。其次則是將出售剩餘農產品所得台幣的相對基金,存入台灣銀行 會產生抵消貨幣膨脹的效果。 整體而言,美援直接增加了當時台灣嚴重不足的物資供給,一方面可以平抑物 價上漲的壓力,另一方面也提供工業發展所需要的動力與原料。 一九六○年代美國、日本、西歐等國,戰後的經濟復甦已有相當成效,企業也 具備了向外投資的能力,台灣「獎勵投資條例」的立法,提供吸引這些外資有 利的條件。一九六五年高雄加工出口區的設置,使得台灣較其他發展中國家搶 先一步取得吸引外資的有利地位。美援中止後,吸引的外資,取代了美援所提 供的資金。其中以日本的資本最為重要,其次為美國資本,直到一九八○年代 為止,兩國計佔來台投資資本的百分六十以上。 (五)、從進口替代到出口擴張 台灣戰後初期,政府為了促進工業的發展,採取高關稅措施、進口管制等,使 本土產業可以確保國內市場,取代原有的外國進口商品,達成進口替代的目的 。當時在政府「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政策下,米、糖出口一年 就達一億美元左右的收入,是除了美援之外,主要的外匯來源。對進口生產原 料,以及政府經濟政策的推動,發揮了極大的作用。當「進口替代」滿足國內 市場後,工業的進一步成長,必須仰賴「出口擴張」。自一九五○年代末期起 政府改革匯率制度,透過對美元貶值等措施,增加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並提 供出口產業進口機器所需要的外匯,以及外銷產業所需資金,以推動出口擴張 的政策。 (六)、十大建設與後續的發展 一九六○年代末期,行政院對台灣基礎建設及產業結構,提出一連串的建設計 劃,一九七三年,行政院長蔣經國宣佈全力推動十大建設。十大建設包括兩部 分,其一為基本設施,由核能發電廠及六項交通建設構成;另一為重工業投資 ,包括一貫化作業煉鋼廠、石油化學工業、造船廠等。在基本設施方面,十大 建設是戰後台灣第一次大規模的基礎建設,其目的在於消除重大基本設施不足 的瓶頸,提高經濟活動的效率。重工業投資是希望改善台灣原有的產業結構。 但到此階段,台灣仍以勞力密集產業為主,在工資水準持續增加,勞動條件需 要改善的狀況下,技術、資本密集產業的發展,成為台灣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 。因此政府陸續推動十二項建設、十四項重大建設及六年國建。 為了追求產業升級,一九八○年政府設立以電子工業為重心的新竹科學園區。 除了獎勵相關投資,引進外資及技術之外,透過國科會、工研院,將發展的技 術轉移民間,也是政府重要的產業政策。電子工業迅速發展,在我國整體工業 所佔比重與日俱增,目前已經成為台灣最重要的產業之一。 四、 社會的演變 二十世紀以來,台灣社會先在日治時期由傳統漢人社會漸次轉型,近代社會的 制度及生活、習慣亦告生根。戰後台灣社會由農業社會轉型成為工業社會,而 隨著社會結構的轉變,以及政治改革,多元社會亦有展開的趨勢。 (一)、近代社會的建設 日本領台之初,台灣已由移墾社會轉型為傳統漢人社會。日本領台以後,陸續 在台灣推動社會近代化的建設,消除台灣社會原有的纏足、留辮髮的風俗習慣 ,以及民眾日常生活規律的養成。 由於民眾日常生活透過總督府引進標準時間及星期制之後,星期例假、國定假 日逐漸定型,社會大眾在制度上享有閒暇時間,推廣體育、音樂、美術、電影 等休閒活動日益普及。除此之外,在一九二○年代之前日本當局所推動的社會 改造工作,以日本明治維新做為主要的模倣對象,換句話說,帶有濃厚西方近 代色彩。不過,隨著一九三○年代日本體制的丕變,軍國主義的盛行,台灣的 社會發展方向也出現日本化的傾向,特別是最後的皇民化運動更將此趨勢推向 高峰。 (二)、從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 戰後從農業社會加速轉型為工業社會,是台灣社會變遷的主軸。其中造成台灣 產業人口由農業轉移至工業,主要有下列兩個因素:(1)農民所得偏低:土 地改革後,農民所得雖提高不少,不過當時政府基於經濟上及採取「農業扶持 工業」的政策,汲取部份農業生產的利潤,使得農民所得較勞工為低。(2) 工業就業機會的增加:戰後初期,台灣的工廠多設在地方小市鎮,使農村的勞 動力可以就近從事工業生產,其後,隨著工業化的發展,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 ,使農村的年輕勞動力得以迅速被工業吸收。 (三)、都市化 戰後自國外引進新的醫療技術、公共衛生的顯著改善以及生活水準提高,特別 是流行病的有效控制,使死亡率急速下降。一九五八年人口總數突破一千萬, 一九八九年更跨過二千萬的門檻。 人口的成長與離農化,使大量的人口往設有工廠的大都會區移動。都市化的結 果,除了影響原有的家庭結構,社會關係網絡外,也產生新的社會問題。隨著 農村人口的外移與都市化的發展,原有的家庭結構不得不有所轉變。教育水準 的提高,雙薪家庭的普遍,加上自主意識的高漲,女性取得了較為自主的地位 ,傳統父權體制鬆動,家庭內部的緊張性也隨之增加,離婚率因而有增高的趨 勢。農村人口大量移入城市後,因為原有的都市計畫及公共部門提供的服務, 難以配合人口增加所造成的需求,使都市的生活品質皆隨之惡化。雖然人民的 知識水準與所得提高,對生活水準日漸重視,但因處於威權體制的控制下,社 會變遷產生的問題暫時沈潛。 (四)、多元社會的展開 但在一九八○年代以後,動員戡亂體制下穩定的政治、社會結構,在民主自由 的改革衝擊下,開始發生鬆動。一九八七年解嚴,台灣社會脫離戒嚴體制,一 九九一年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回歸正常的憲政體制,給予社會更大的活動空間 。隨即發生的「獨台會事件」,引起各方的關注,立法院在各界的壓力下,廢 止「懲治叛亂條例」,並於次年修正「刑法一百條」,集會結社言論的自由尺 度更有了突破性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時代。無論媒體的開放,兩性平等或族 群平等都較過去有相當發展,多元社會的展開也更具可能性。 -- 母親是山 母親是海 母親是河 母親的名叫台灣 母親是良知 母親是正義 母親是你咱的春天 二千萬粒的蕃薯子 不敢叫出母親的名 台灣甘是彼難聽 想到心寒起畏寒 二千萬粒的蕃薯子 不能叫出母親的名 親像啞吧壓死子 讓人心凝捶心肝 親像啞吧壓死子 讓人心凝捶心肝 勇敢叫出母親的名 台灣啊 台灣啊 你是母親的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wserv.csie.nctu.edu.tw -- 母親是山 母親是海 母親是河 母親的名叫台灣 母親是良知 母親是正義 母親是你咱的春天 二千萬粒的蕃薯子 不敢叫出母親的名 台灣甘是彼難聽 想到心寒起畏寒 二千萬粒的蕃薯子 不能叫出母親的名 親像啞吧壓死子 讓人心凝捶心肝 親像啞吧壓死子 讓人心凝捶心肝 勇敢叫出母親的名 台灣啊 台灣啊 你是母親的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wserv.csie.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