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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I板 2010年板規 2010/01/01 實施 事項。 處罰標準。 1│請勿發表注音文。推文超過五行請另起新文。 砍文 推文/勸導 請充實文章內文。(二十字且三行) 砍文 發表與計程車無關之文章。 砍文 推文討論不限制 禁止發表免洗文章。(認定標準見備註欄) 劣退 2|禁止徵求乘客。禁止任何形式廣告文。 水桶一個月+劣退,推文同 開放車隊徵司機之廣告文,同車隊需間隔六個月。劣退 限制徵求司機:請來信板主允諾。 砍文+警告 推文/警告 如:重症、懷孕、行動不便、特殊病症患者或其他特殊理由 禁止協尋遺失物。禁止徵求計程車收據。 砍文 3|請勿詢問里程、距離。 砍文 推文討論不限制 (→ 距離查詢:http://maps.google.com.tw http://www.urmap.com/請勿詢問跳錶制車資。(可於精華區查詢) 砍文 推文討論不限制 可以詢問議價制車資。(台中、屏東出發的議價車資可在精華區找到) 4|嚴禁任何對象之人身攻擊、詛咒。嚴禁髒字。 劣退 推文/警告 5|兩次警告換一桶水桶,每桶二週。累犯加倍。 6|板規於每年歲末由板僕主持修訂並以半數決表決之。 備註欄|問路請至問路板,租車請至租車板,共乘請至共乘板 免洗文章認定:登入次數未滿60次且二日內在allpost有10篇以上四行內文章。 砍文不另告知。警告站內信通知。只有水桶會公告。 警告和水桶清單可在精華區 z- 19 找到。 ψ TAXI板僕 seazilicy 2010/01/01 ※ 編輯: seazilicy 來自: 123.192.75.180 (01/02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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