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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作者: cl63pbx (cl63pbx) 看板: KMT 標題: Re: 馬英九也是在陳定南死前污衊他的人 請馬閉嘴不 … 時間: Wed Nov 8 01:41:12 2006 縣長選舉認罪協商 40人緩刑 記者唐復年/宜蘭報導 陳定南去年競選縣長時,客家後援會長李元武花錢租車載支持者參加造勢大會、請吃飯 ,又買餐券送給支持者,李元武等40人被起訴後認罪協商,承認賄選,法院昨天判他們 2月到1年不等徒刑,均可緩刑。去年10月29日陳定南在羅東成立競選總部,李元武與副 執行長邱智賢、南澳分會長范振東動員60多人參加造勢,結束後,帶這些人到餐廳吃飯 ,由李元武買單,花了2萬1000元。去年11月27日,陳定南在宜蘭市河濱公園舉辦晚會 及餐會,每張餐券200元,李元武買了70張交給范振東再轉交給邱智賢,分別送給南澳 地區選民,要求支持陳定南。選民們搭車要進入會場時被檢警查獲,並查扣餐券。檢方 今年初偵查終結,把李元武求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邱智賢及范振東也分別被 求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褫奪公權3年。其餘支持者也都起訴。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 ,檢察官與李元武等40名被告達成認罪協商,李元武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 3年;范振東與邱智賢有期徒刑10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其餘被告從有期徒刑4月 到2月都有,可易科罰金,均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由於是認罪協商,不得上訴。 【2006-06-09/聯合報/C2版/宜蘭縣新聞】 所以說 應該不算是抹黑吧... 不得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0.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4.6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