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都知道再誠品購物滿500就可換一點印花吧..
今天我在康寧路上的一家誠品買了一本書
心想還要再多買一點東西才可以湊多一點錢
於是我又選了一本書,總和470
結果我去節賬時,問那個店員可不可以換一點
她卻說要500才行
我說:可是只差30塊ㄚ
她竟然說:如果是499我就給你,憑發票可以累積當日的消費額..
哇咧..
上次我在大亞四樓的誠品買了960
那個小姐都給我兩個印花
這次只差30塊,還說要499才給
真ㄎㄡ...
後來我叫我表妹再買一樣30塊的東西
我才再換了一點...
明明都是誠品,待遇怎麼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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