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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弦工作坊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組織定名為「續弦工作坊」。﹝以下均簡稱為本坊﹞    第二條: 本坊為學友會性質團體,為加深北一女吉他社﹝以下均         簡稱為社團﹞各屆社員經驗之傳遞、資訊之流通、感情         之交流、並以使社團運作更為順暢、縱向聯絡各屆社員         感情為宗旨。      第二章  成員                       第三條: 凡社團高中二年級以上社員皆為本坊之當然社員。 第四條: 本坊成員之權力如下:               1、參加本坊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2、獲得本坊定期出刊之刊物。 3、依本章程之一定程序、提出本章程之修正案。 第五條: 本坊成員之義務如下: 1、遵守本坊坊章之各項規定。 2、義務服務本坊所舉辦的各項活動。 3、主要的工作人員由最近畢業之一的社員擔任。 第三章  組織 第六條: 本坊設有預算委員﹝以下均稱預委﹞。由高二二人 、高三一人、大一二人、大二二人,經各屆推派組 成,任期均一年。 第七條: 本坊設有負責人一人,任期一年。 第八條: 本坊設有活動、編輯、總務三組。活動組長一人之 下設有組員數人,編輯之下設有編輯數人,總務一 人,任期均一年。    第九條: 第七、八條中所指之人員,皆由最近畢業之一屆社 員互相推選產生。   第四章 職權 第十條: 預委職權如下:        1、編列本坊全年之預算。 2、於八月份交接後一個月之內應召開預委會議審 議預算。 3、於通過預算後最後一次出刊之本坊刊物中公佈 當年預算。 第十一條: 負責人之職權如下: 1、負責本坊各項事務之統籌、管理。   2、擬定工作進度「負責活動之推行、監督、並 協助與協調各組事務」。 第十二條: 活動組﹝含組長與組員﹞之職權如下: 1、負責定期聚餐之籌辦事宜。 2、於聚餐前最近一次出刊之刊物中明文告之所 有坊員聚會消息。 註:經本坊籌備會決議每年聚會定於十二月 及春假期間,共二次。   第十三條: 編輯組﹝含總編與編輯﹞之職權如下:         1、負責定期出刊本坊之刊物。 2、出刊月份定於每年的四月份、十月份。   第十四條: 總務之職權如下: 1、負責保管本坊之經費。   2、明記各項收支。本坊人員可不定期查閱。 3、於八月份交接時,將尾款全額移交下任總務 。 第十五條: 本坊所有工作人員皆於八月份舉行交接。   第十六條: 本坊之經費來源與應用: 1、本坊經費依照預委通過之全年預算向本坊之 當然成員領取。 2、本坊之經費運用於籌備聚餐、發行刊物、交 接、聯絡等與本坊相關之事宜。 3、一切經費收支於交接前最近一次出刊之本坊           刊物中由負責人、總務具名向本坊成員公佈 。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坊坊章經續弦工作坊籌備會通過後於本坊刊物         初刊中公佈即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坊坊章修正辦法如下: 1、本坊坊章如有為盡之事宜,本坊之所有人員           皆得提出修正案。   2、負責人應將修正案內容做為臨時通知或刊於 本坊刊物中以公告之。並召集坊章修正會議 由最近六屆本坊成員(即高二~至大四)各 屆代表三人出席會議。 3、非與會人員可將意見作成書面提案交予本坊 ,於開會當天一併討論。 4、一般事件由出席人數二分之一通過,重大事 件由出席人數三分之一通過。         5、修改之結果應於最近之一期刊物中公告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