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rblord :前面緊急煞車造成後面追撞也是前面要
→ arblord :負大部份的過失責任...你懂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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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東別外圍牆那裡,就是突然有警察冒出來勸導不要騎人行道的那天
總之就是發生了因緊急剎車引起的擦撞事故,我也在那其中
後來交警來
(題外話,一開始來的是台中縣警察,後來他說天橋以下是台中市的轄區,
所以連絡台中市警察,警察來又說是交通隊的職責,又連絡交通警察。
警察先生真忙..。)
分析了前車緊急煞車導致後車追撞的責任歸屬。
一般來說,後車追撞前車,法律上的責任由後車承擔。因為前車有絕對的緊急煞車權利,
可能是前方有障礙物或有突發狀況,當然莫名奇妙心情好來一下煞車的,也名列其中..
而緊急煞車的人則是承擔道義責任,比如說如果導致後車撞上跌倒受傷,可以替對方叫救
護車等,如此便是負了道義責任,
當然不叫也沒關係,就是別人會認為你沒良心罷了。
一開始我也認為如果因緊急煞車造成追撞事故,則前者要負責任。總之只有在自己也親身
經歷到這種事,才能學到這一課。
相關網址:
http://car.sogi.com.tw/newforum/article_list.aspx?Topic_id=6081524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883191&p=1
至於保持安全距離這件事,在原文的討論中也有提到,真的是很難辦的到。
所以大家騎車還是慢慢騎吧,一來保護自己,二來減少糾紛囉。
P.S 不過感性上還是會覺得緊急煞車的人很機車就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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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68.23
推 tinyrain :長知識推 114.38.186.52 11/05 13:17
推 su0330 :情緒上會覺得緊急剎車的人很機+1 114.33.78.190 11/05 13:19
推 swimsummer :大部分都會判後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 114.33.74.106 11/05 14:06
→ swimsummer :因注意而未注意 路權也是判斷依據 114.33.74.106 11/05 14:07
推 fang425 :反正我已經決定不在東別騎機車了 59.126.144.109 11/05 14:30
→ fang425 :雙腳萬能,不過連走路都怕被撞 59.126.144.109 11/05 14:30
推 kess :推 114.38.189.213 11/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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