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95學年度第1學期加退選後就貸生學雜費、書籍費及住宿費之補繳及退費作業事宜
一、 就貸生收退費作業時間為11月28日至12月01日(台北校園延至02日),地點於出納組
淡水校園B304室或台北校園105室辦理。
二、 應退費者,退費金額將直接撥入各生華銀校園卡帳戶內。
(94學年度起,新生已無華銀校園卡帳戶,請憑退費單至出納組領取)。
三、 各系所收到補收退費簽收清單(一式2份)時,請於11月28日前將繳費、退費單及退費
通知單轉發給學生,並務必請同學於簽收單簽名領取,另一份請公告。
四、 無法轉發之繳費、退費單及退費通知單請於95年12月30日前連同簽收單一併退回會
計室彙整處理。
五、 依教育部台90高4字第90037114號函規定跨系選修課程(含教育學程)依「開課班級」
之收費標準收費。
六、 銀行繳款且辦理就學貸款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銀行繳款退費
,不合格者請持銀行繳款收執聯到會計室辦理補繳銷帳。
七、 有關加退選後之學雜費補繳或退費名單,於收退費時間將E-MAIL傳送至學生信箱,
或可於會計室網站http://www2.tku.edu.tw/~fc查詢。
八、若有欠學雜費者,將無法辦理預選95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
TBE(產經系 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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