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Softball 看板]
作者: stevepork (豬肉) 看板: Softball
標題: [討論] 違規離壘 vs.提早離壘(1)
時間: Fri Oct 20 01:59:03 2006
違規離壘 vs.提早離壘
第1章 常用名詞解釋
50、違規離壘(Leave Too Soon)八、8.(20) p39
當投手投出合法投球,而尚未到達本壘板之前,跑壘員提早離壘時,裁判要
宣告(No Pitch)”投球無效”,並判該跑壘員出局。
51、提早離壘(Leave Illegally)八、8.(6) p37
當擊出飛球(含平飛球),尚未被防守球員碰觸前,已經離壘的行為。
這兩個的意思大家應該看解釋可以看懂 其中英文是有錯的 兩者英文應該對調
國家級慢壘裁判講習時 吳榮飛與吳森老師說應該是排版錯誤
然後說到原文其實都是Leave too soon
我翻了ISF規則其實也沒看到這個字詞 所以我想這字詞應該是翻譯為中華民國壘球規則時
老師們為了讓大家清楚分別 所以特別列出來的 後面這兩句是我猜測的
違規離壘:大家常犯的毛病是 以為"球棒要打到球"or"球要落地"跑者才可以跑
其實不然 球在"抵達本壘板最前緣時"(or"球棒要打到球")跑者即可離壘
裁判主動宣判 假如裁判忘了宣判 但經由appeal後 裁判之間開會後確定有離壘
那大可宣佈剛剛投球無效 打擊進壘皆無效 跑壘員出局 打者原好球數繼續打
提早離壘:規則有說明防守球員"碰觸"後就可以離壘了 並不需要確實接住
所以不論經過幾人"托球"後才確實把飛球接殺 只要一有人碰到該球
跑者就可以安全的離壘了!!
這個是一定要appeal才能判的 不管哪個壘(很多人會把本壘搞錯了)
裁判不可以主動判決提早離壘(and空過壘)!!!
============================================================================
第5章 比賽
6、得分(Scoring Of Runs)
(2) 第三出局是下列情形者,得分不算。
a.擊跑員在合法踏一壘前被判出局。
b.跑壘員被封殺出局時,這包括擊球員成為擊跑員被促請裁決時。
c.跑壘員提早離壘被宣告出局時。
^^^^^^^^==>這條是慢壘規則書上的筆誤
很確定是"違規離壘"喔~~~ ^^
d.前位跑壘員被宣告出局時。(空過壘,提早離壘,被判出局)。
在國家級慢壘裁判講習時 大家都拿出規則書在更改這個筆誤
當然是吳森老師叫大家拿出來改 and提醒大家回去地方委員會時要告知大家
ISF規則也明述是違規離壘的情況 我列出來讓大家看一下
(SP ONLY)The runner fails to keep contact with the base to which he
is entitled until a pitch is batted or reached home plat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85.130
※ 編輯: stevepork 來自: 59.120.185.130 (10/20 02:03)
--
"如果能將球打向中外野 我隨時都能擊出安打"
-----鈴木一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