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lybell:我發生過一模一樣的事情 02/21 22:33
> -------------------------------------------------------------------------- <
作者: zell721 (被註寫的雙手) 看板: TOEFL_iBT
標題: Re: [問題] 報錯
時間: Wed Feb 21 12:06:10 2007
※ 引述《windg (風)》之銘言:
: 我剛剛上網報名
: 完成之後卻發現 我報錯了
: 我想報名TOEFL ibt
: 但連到的網站是報名TOEFL itp
: http://www.toefl.com.tw/index.htm
: 有什麼補救辦法嗎
: 一千多塊阿@@
喔喔
你做了跟我兩個月前一樣的事
只能說ITP心機真是太重了
我之前有打電話問過ITP的人
看能不能退費還是把報名費挪到iBT用
答案是不行
明明都是ETS的機構喔
可是接電話的小姐說「是不同單位兩回事」
反正就是絕對不可能退你錢的意思啦
我想去考試的人有很大多數都是搞不清楚
看到一個i字就誤報了名
畢竟從PBT→CBT→iBT 誰會去注意BT還PT啊...
又不能告它詐欺
只是它一定知道很多人會搞錯
不靠這些誤會收報名費 大概也辦不下去了
如果你怕浪費
還是可以去考考看啦
只是對新制的iBT可能沒什麼幫助
如果有考過的人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設備很破爛(聽力是用擴音器播的)
答題的方式也很落伍(2B鉛筆劃卡)
重點是考試的內容
一共三個部分
全部都是選擇題(沒有作文)
第一部分是聽力(還是新制已經不考的短對話)
第二部分是文法(新制已廢考此項目)
第三部分是閱讀(篇幅短到跟整合式寫作的reading passage不相上下)
如果你想重溫一下復古的感覺
順便增強對自己語文能力的信心(因為題目簡單覺得自己很厲害)
倒可以抽個空去晃晃...(全長兩個半小時)
老實說
真想去消基會投訴一下
TOEFL-ITP雖無詐欺之名 卻有誘導之實
可能是我太笨了吧
不過如果在google打TOEFL
它就是第一筆 明明很容易誤會啊
如果有記者可以出來報導一下也好
至少就不會有人再上當受騙了
我才不信有這麼多人是真心要考紙筆托福的...
(即使隔了兩個多月 想起來還是覺得很嘔!!)
--
本人慘痛的經驗談↓
http://www.wretch.cc/blog/eurisko&article_id=5201443
http://www.wretch.cc/blog/eurisko&article_id=565976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60.175
推 windg:看來我只好認啦 謝謝囉XD 02/21 12:40
> -------------------------------------------------------------------------- <
作者: zell721 (被註寫的雙手) 看板: TOEFL_iBT
標題: Re: [問題] 報錯
時間: Fri Feb 23 15:11:54 2007
※ 引述《flac (老獅子)》之銘言:
: ※ 引述《zell721 (被註寫的雙手)》之銘言:
恕刪
: 許多學校網站只規定必須兩年或一年內的托福成績
: 甚至有些學校都未列出IBT分數
: 並未規定你必須考哪種托福
: 以學校的立場 托福不過只是確定你是否具備一定的溝通能力
: 分數過了門檻 再透過phone interview作再次的確定
: 總之建議原po就安心的考
: 寫信問看看 說不定會有意外的驚喜
嗯
我是沒那麼樂觀
因為ITP的成績單上
很清楚地寫著
If candidates need TOEFL scores for admission to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in North America, an official TOEFL iBT/CBT/PBT score is required.
可見連ETS自己都知道
ITP在申請國外學校這個用途上是無效的
要不是自己的慘痛經驗
我以前也只知道PBT/CBT/iBT而已...
沒料到莫名其妙冒出個IPT
才一時失察報錯了名...
不過反正錢都繳了
不考白不考
如果哪天你突然想考公務員還什麼之類的
說不定還用得上這個分數...
(根據它的宣稱 IPT於2006年
獲得行政院列入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計分標準對照表)
--
被註寫的雙手
http://www.wretch.cc/blog/eurisk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52.75
推 flac:原來如此~~ 02/23 15:14
→ zell721:我剛剛還真去下載了那個公務員的計分對照表 02/23 15:21
→ zell721:只有分紙筆型態和電腦型態 真是籠統的規定... 02/23 15:22
抱歉 我話好像太多了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5.12.21的公告
核定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
個別選項規定及停止適用「公務人員英語檢測陞任評分計分標準對照表」,
並均自民國95年12月20日生效。
看不懂什麼意思...
※ 編輯: zell721 來自: 59.114.52.75 (02/23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