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明鑫︰台灣邁向進步國家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攸關八百萬勞工權益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終於在立法院通過,財經學者肯定這項新措施
,將具體落實對勞工的保障,是「進步國家」的表現;但也有學者抨擊,新制度採取「一
次到位」、沒有緩衝期的作法,已經違背當年經發會的共識,將帶給企業界很大的衝擊。
台灣經濟研究院二、三所所長龔明鑫認為,新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將可避免過去資方
惡性解僱,並保障勞方權益。
他指出,因為未來勞工退休金將實施可攜式的個人帳戶制,雇主每月提撥不低於六%,
勞工轉換工作後,退休金仍可帶著走,擺脫舊制年資中斷的問題;也就是說,勞工帳戶中
每月最高可有十二%工資作為退休金,可以隨時帶著走,並不因轉換工作而泡湯。
至於新制實施後對勞雇關係的可能衝擊,龔明鑫指出,固然新通過的勞工退休金條例,
短期可能對企業主造成某種程度的影響,但這本來就是企業應該負擔的成本,況且,條例
的通過更可以凸顯台灣是進步國家。
總統府國策顧問、淡江大學產經所教授許松根也認為,勞工退休金條例合乎「公平原則
」,一個成功的企業,本來就要妥善照顧員工,過去舊制,企業經常惡性關廠倒閉,來規
避退休金支付,未來這個問題將可以獲得相當程度的改善。
不過,淡江大學財務系主任林蒼祥則表示,當初經發會對勞工退休金條例,是採取二%
、四%、六%逐年實施,而非一次到位,他抨擊,「這都是因為年底選舉要到,大家都以
選票作為考量,立法院沒有人願意出面當壞人。」
林蒼祥指出,整個法案審理過程,也只有台聯立院黨團希望能夠有緩衝期,兼顧到勞工
和企業權益,但外界批評台聯站在資方立場是不對的,因為台聯的版本本來就是當年經發
會的共識。
林蒼祥強調,他百分之一百支持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因為勞工權益絕對要照顧,但不
能不給企業界一個緩衝時間。
林蒼祥指出,由於勞動力本來就具有替代性,新制通過後,將有不少中小企業會選擇變
相減薪或是關廠走人,這對台灣社會將造成很大的衝擊,因此他呼籲,政府必須進一步檢
討或研擬配套措施因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jun/today/today-file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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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都是追求自己的利益的,
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時爭取國家利益,已是第一流的政治家』
陳茂雄教授(http://home.kimo.com.tw/snews1.tw/CHEN/Chen_newpage/chen.htm)
李筱峰教授(http://www.jimlee.id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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