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7學年第2學期起, 同學請假的作業流程有異於以往,
同學必須特別注意的情事如下:
1.
同學填寫請假單, 如勾選公假, 請攜帶證明, 先送學務處生輔組簽證, 完成核備
動作後, 再依請假日數, 送導師、系所主任、學務長核定;如勾選其他假別, 依請假
日數, 送導師、系所主任、學務長核定;最後由同學於規定日數(請假之最後1日的次日
起算7日)內投入「學務處假單信箱」(在尚志教育研究館104室, 學務處招牌旁), 生輔
組會定期開啟假單信箱, 並負責登錄於請假系統。 逾期請假單不予登錄。
2.
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 如果同學未將請假單生輔組保存聯投入假單信箱, 均不算完
成請假程序, 若因而逾時, 請同學自行負責。
3.
公假一律須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 「事前」是指將發生請假日的事實之前。 發生中
或發生後, 則不再視為公假, 緊急事務除外。 如果同學執意以公假, 投遞請假單,
均將退回, 請同學修改為事假或病假。
4.
同學請假如果包含期中、期末考試期間, 含括的部份, 學務處不受理請假, 請同學
自行向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請假手續。
5.
連續請假天數超過1天時, 請用1張請假單, 填寫時, 於日期欄內寫明起止日期,
同時於打勾欄位全部勾選。 學務處生輔組會於有修課的節次上, 作登錄作業。
6.
同一事務上有多位同學需請公假時, 請多利用「公假証明單」。
相關網頁 http://eboard.ttu.edu.tw/ttuwebpost/showcontent-public.php?id=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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