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群組◇◆◇◆◇◆◇◆
本規章 於 2005.10.18 制定
2005.11.05 實施
板主申請相關辦法:
1.欲申請版主者需自行於Uni-NewBoard看板開啟連署文,以10人連署票數為下限
連署票數=有效贊成-有效反對
(一樣嚴禁multi-ID連署,一經查獲,該連署駁回且兩週內不得提出類似之連署)
2.連署票數大於10人以後,需主動於Uni-Service或各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否則
申請不予成立!
3.位於本群組之大學討論小組.研所討論小組.以及各校校園討論的看板,其版主就
任資格須符合上站次數/文章數:500/200,其他看板則不在此限!
4.一個看板至多3位板主,需要第四位板主時必需到BM板向板務站長申請,申請通
過方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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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大校║
立法單位: ║踢專群║
║踢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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