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場男女一樣,誰也不願意先鬆口。
好像先鬆口的人會背負先沈淪的恥辱,或是冒著被嘲笑的風險。
就像傳說中的鷸跟蚌,互不相讓的結果,便是等著漁翁來造成兩敗俱傷的場面。
可惜情場上永遠只有鷸跟蚌,從來就沒有漁翁。
所以我和她不僅都不是贏家,連輸得一敗塗地的權利也沒有。
不知道是第幾次我們同坐那班4:55的火車,我只記得那天仍是個週末。
那次她的話似乎特別多,多到竟然還洩露出她的腰圍。
在火車快到桃園,我正準備等她頭殼壞去也洩露胸圍時,她突然轉移話題問我:
「聽過“4:55”這首歌嗎?」
『我沒聽過。是中文歌嗎?』
「是英文老歌,它是“愛你一萬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聽嗎?」
『好啊!』
她拿出CD隨身聽,把耳機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準備好了嗎?要注意聽喔!」
我點點頭。
她用食指貼近嘴唇,比了個“噓”的手勢。
然後按下了PLAY鍵。
【Yes I saw you at the station
Long distance smile
You were leaving for the weekend
Catching the 4:55
With you new……】
「好聽嗎?」聽得正入神之際,她拔掉了我的耳機。
『很好聽。為什麼突然想到這首歌?』
「你很聰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聰明,而不是通靈。』
她彷彿故意忽視我的抗議,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後來我才知道,她要表達的是歌詞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
因為兩天後,她從桃園中正機場離開台灣,到了美國。
那是我最後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號。
她沒有說再見,也沒有說bye-bye。
當然更沒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雖然這是可以預期的結果,但這種結果發生時,我還是無法接受。
我想莫名其妙的開始勢必要伴隨著莫名其妙的結束。
甚至當我用“開始”來形容我和她之間,根本就是莫名其妙。
因為我們可能未曾開始。
也許,我跟她不是不能開始,也不是不想開始,而是不敢開始。
她在美國的日子,我仍然口渴。
每當用杯子倒水喝時,我都會想:她是杯子?還是水?
曾經認為她只是杯子,於是想換杯子來喝水。
但後來發覺,即使她只是杯子,我還是會固執地當她是水。
因為如果換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
我想,我將會因為這種變態似地堅持而枯萎很久。
「喂。訝異嗎?」一星期後,我卻又聽到她的聲音。
『當然訝異!妳一切好嗎?』
「還好,快適應了。」
『妳走時怎麼沒告訴我?』
「告訴你幹嘛?你又不會跟我一起出國,那麼何必知道。」
『起碼我可以去機場送妳啊!搞不好我們可以在機場來個灑淚而別。』
「少無聊了。快把筆拿出來,我唸電話號碼給你。」
『May I speak to Cinderella?』這是我第一次打國際電話,我練了好久。
「This is Cinderella speaking… May I have your name,please?」
『You can call me Number one!』
「What do you mean?」
『妳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說!」
『妳聽不出我的聲音嗎?』
「你的英文那麼爛,誰聽得出來!」
雖然我們仍能很輕易聽到彼此貼心的問候,但我們的距離,
已經不僅是空間,還有時間和氣候,甚至是心情。
「我們真的離得好遠,遠到足以讓你聽不到我的心跳聲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嗎?其實下雪時沒想像中冷呢!」
「偷偷告訴你,這裡的台灣同鄉會會長好像很喜歡我喔!你該加油了。」
「我發覺我有梅花性格喔!梅花是愈冷愈開花,我則是愈冷愈興奮。」
與電話相比,我比較喜歡收到她的信件。
不管是有貼郵票的信,還是E-mail。
除了說些生活學業上的瑣事外,她最常重複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號火車。
因為她一直很懷念跟我同坐4:55火車的回憶。
她還說她曾在紐約火車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車,不過是在第九月台。
「管它的,我就上了車。反正在美國,到哪裡都是陌生。So…Who care。」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隻身在國外唸書的女孩子,是不該沒有眼淚的。
起碼在碰到端午節或中秋節之類的節日,總該象徵性地流下幾滴眼淚意思一下。
可是不管是在電話或信件中,我從未聽見或看見她示弱。
她總試圖去“證明”她是快樂且不孤單,並儘可能炫耀異鄉新鮮有趣的生活。
即使述說她的車子在雪地裡拋錨也是如此。
有一句俗話是這麼說的:“帥哥跟美女一樣,你愈證明你是,你就愈不是。”
那麼,她愈證明她快樂,是否代表她愈不快樂呢?
畢竟真正的帥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證明。
【 4:55 】〈7〉 by j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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