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zel77:沒想到台灣記者消息也上滿快的 04/14 19:45
→ iamalin:不過似乎有點故意 22億賠償是12日提出的 他放在第三行 04/14 19:48
→ thisisacat:22億= = 虧他說的出口,抽成都抽多少了還敢說要22億 04/14 21:32
→ thisisacat:賠償。真敢講阿真敢講。 04/14 21:32
→ TAMAMA726:我真的只能用力地詛咒這家公司= =+ 04/1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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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alin (艾琳) 看板: tvxq
標題: [新聞] SM向解約神起成員索賠22億 稱利益糾紛是根本
時間: Wed Apr 14 19:52:43 2010
http://korea.sohu.com/20100414/n271511196.shtml
發布時間:2010年04月14日17:48
搜狐韓娛訊 北京時間4月14日下午消息,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SM公司對原東方神起三名
成員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向法院提出索賠訴訟,要求他們三人賠償因擅自解除協議而
使SM公司承受的損失。
本月12日,SM公司在向法院提出上訴,向金在中等三人索賠22億韓元(約合1200萬人
民幣),並對法院去年就SM公司與東方神起之間的糾紛做出的臨時審判提出異議,並且要
求對三人與公司的協議存在與否進行確認。
SM公司在訴狀中表示,金在中等三人與SM公司的根本矛盾隸屬於利益糾紛,並稱因金
在中等三人否認與SM公司的協議,單方面解除協議致使SM公司與其他兩名東方神起成員遭
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SM公司表示這次提出的22億韓元的索賠訴訟主要是補償深圳演唱會被取消的損失,以
及就東方神起代言化妝品等收入估算出來的大概值,具體金額會再向法院進行提交。
去年10月27日,韓國法院對金在中等三人提出的訴訟進行了臨時判決,允許他們自由
進行演藝活動,期間SM公司不得干涉。SM公司負責人表示,之前SM公司為了維護東方神起
這一組合而努力,並沒有對法院的臨時審判提出上訴。但是金在中等三人一直對SM公司要
他們回歸東方神起參加集體活動的通告視若罔聞,不僅如此甚至還終止了日本的活動,將
東方神起組合置于解散的境況,因此SM公司決定上訴並提出索賠。
金勇宇/文 版權所有Mydaily. 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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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138.136
→ yuanko:日本活動不是他們中止的吧?最後一段...... 04/14 20:25
推 juny23love:第4段也太好笑,原來22億是這樣估算出來的XDDDDDD 04/14 20:36
→ thisisacat:嘖嘖嘖,其他兩名成員...人家允浩昌珉都沒說什麼了,幹 04/14 21:34
→ thisisacat:麻硬要把他們扯進來講,SM真的很SM= = 04/14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