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30 04:21
記者鄭宜熏/綜合報導
南韓偶像團體「東方神起」成員在中、俊秀、有天3人日前才在日本舉辦演唱會,他們25日
再對SM提出訴訟,要求法院確認和SM經紀約無效,3人各求償10億韓元,總共30億韓元(約
台幣8024萬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透露,東方神起3名成員的訴狀主張,13年經紀約如同賣身契,加上違約
金過高,非常不合理,還指出SM透過東方神起演出所獲得的收益是不正當收入,因此求償
30億韓元。前天有南韓媒體誤報他們求償韓元300億(約台幣8億元)天價,昨天法定代理
人作出澄清。
東方神起去年7月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終止與SM公司經紀約,同年10月法院批准他們部分
要求,結案前SM不得干涉3人演藝活動。
新聞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30/78/28dpu.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