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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6/30 04:21 記者鄭宜熏/綜合報導 南韓偶像團體「東方神起」成員在中、俊秀、有天3人日前才在日本舉辦演唱會,他們25日 再對SM提出訴訟,要求法院確認和SM經紀約無效,3人各求償10億韓元,總共30億韓元(約 台幣8024萬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透露,東方神起3名成員的訴狀主張,13年經紀約如同賣身契,加上違約 金過高,非常不合理,還指出SM透過東方神起演出所獲得的收益是不正當收入,因此求償 30億韓元。前天有南韓媒體誤報他們求償韓元300億(約台幣8億元)天價,昨天法定代理 人作出澄清。 東方神起去年7月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終止與SM公司經紀約,同年10月法院批准他們部分 要求,結案前SM不得干涉3人演藝活動。 新聞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30/78/28dpu.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