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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tank (相信我,我要開始拼經濟ꐩ》之銘言: : ※ 引述《goetz (中華劍出血汪洋!!!)》之銘言: : : 問題是不論價值觀為何,屠殺民眾就是不對, : : 對於有可能威脅自己政權的人加以濫殺就更不對。 : : 今天,如果我們覺得蔣介石屠殺民眾的行為是"合乎當時背景", : : 因此不能用現代標準加以衡量的話,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因為 : : 烏干達只有部落文化的水準,所以狂人阿敏吃人肉"也是很合理"的? : : 有一些標準不是拿"時代不同"就可以搪塞過去的, : : 這樣說話只是避重就輕而已。 : 時間是歷史之母,如果不考慮時間的意義,那歷史的價值是絕對會被質疑的 : 當然,你覺得要用現在的眼光看蔣那無可厚非。但是《現在》的標準在哪? 回到一九四七年好了 即使是在沒有憲法的所謂以黨領政的訓政時期 中國狠文明的 中國從劉邦開始就懂得"約法三章" 所以國民政府還知道制定文明的法律 一九四七年中國有自己的刑法和民法以及軍法 一九四七年中國也有自己的法院跟法官 中國的法律規定要逮補犯人有一定的程序 不是司法警察就沒有搜索逮補的權利 所以文明的中國法律應該不會讓陸軍二十一師到處強闖民宅抓人或殺人 文明的中國法庭更不容未經審判就可以處刑 中國的法院要判刑也有一定的答辯與一審二審上訴駁回等程序 中國人被執行死刑也應該有一定的程序至少要有檢察官在場 文明的中國法律應該不會用"刑求到睪丸破裂然後再補一槍"這種方式來執行死刑 文明的中國法律更不會用"刑求之後裝入汽油桶澆上汽油點火活活燒死"來執行死刑 文明的中國法律相信也不會"把人釘在樹上以刺刀剖腹"的方式執行死刑 但是一九四七年中國的偉大的領袖派部隊來台灣搞你們所謂的"警察行動" 授命的仁義之師執行過程中完全無視於任何中國法典的存在 事件之後所有的主其事者全部升官發財 中國的法律咧? 寫著好看用的? 還是擺著等幾百年後讓蛋頭的歷史家驚異詮釋"原來二二八當年中國還有"法律"的存在啊" 所謂標準用中國當年的法律來評斷當年蔣介石及其黨羽的作為應該就可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79.7
species:情緒發洩出來比較健康,但這篇文章的受詞已不存在了.. 03/09 12:40
plamc:蔣政權從來就沒有在守法的... 03/09 16:32